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二条、 住宿须知
1、 宿舍内的一切物品是为了员工所配备,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 其完好,如恶意破坏者,有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 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点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3、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好宿舍内外环境 卫生清洁。
4、 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第三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 使用电视,收音机或MP3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的睡眠。
4、 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否则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5、 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私自移动及拆卸。
6、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盗及伤风败俗行为。
7、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
1、 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 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插座。
3、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头等交流电器。
4、 人离灯熄、人走水关。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 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 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 有偷盗行为者。
5、 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船舶物资储运公司
20xx年1月17日
第二篇:单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单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单职工宿舍文明卫生管理,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休息和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综合部统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否则不予以安排。已经确定的宿舍和床位,不得自行调换。如确需调换,经综合部批准,登好记后方可调换。自行调换的每位罚款10元。
2.宿舍内的一切用电设施,必须由物资装备部电工统一安装,任何人不准私拉电线、安灯或插座、开关等,发现私自安装者罚责任者10元,发现灯口、灯泡、插座丢失,每个罚款10元。
3.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存放各种炊具做饭、烧水,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宿舍内不允许人走电褥子通电,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5.不允许出现长明灯现象,如检查发现每灯每次罚款30元,如因开关坏了,宿舍人员要通知物资装备部,物资装备部要及时通知电工维修,如因物资装备部安排不及时出现长明灯,经发现每灯每次罚物资装备部30元。
6.单职工宿舍一律不允许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经检查发现除没收外,每个罚款50元。
7.宿舍内门窗、玻璃和所对应走廊门窗、玻璃及床铺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
8.禁止床铺周围挂布帘,发现一次予以没收并罚款5元。
9.单职工宿舍内无论白天和晚上都不得有异性同宿一室,发 现一次罚责任者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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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发现一次罚责任者 100元。
11.宿舍内不准留外来人员住宿(特殊情况需经安保部批准),否则每人次罚当事人30元。
12.宿舍内禁止赌博,晚10点以后和午休时间禁止听、放收录机、电视机等娱乐活动,经检查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
13.宿舍及走廊内不准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否则每辆次罚款10元。
14.所有住宿人员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乱扔垃圾杂物,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墙壁上不允许乱写乱画,否则每处罚款10元。如查不清责任者,由宿舍人员均摊。
15住宿人员不准向窗外乱扔杂物、泼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宿舍人员应保持宿舍地面、床铺干净,被褥整洁,叠放整齐,门窗、玻璃保持干净,不准有污水、杂物,空中不得有蜘蛛网,不达标每处罚款5元。
17. 以上条款由综合部、安保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
赤峰柴胡栏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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