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城市)
房地产开发商(甲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商(乙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目 录
总则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项目概况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服务内容 合作期限 销售目标 费用标准 开盘条件及销售认定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 业务费用负担原则 其他约定 附件
本合同缔约双方
房地产开发商(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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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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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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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项目”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进行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销售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合约一经签订,彼此应共同信守,严格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章 定义
1.1除合同内文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2(项目)指XX集团位于福建省浦城县的XX项目。
1.3(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指福建《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即本合同。
1.4(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指以本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时间完成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的整个工作形式。
1.5代理费:
1.6项目的销售条件是用来界定项目各个楼号的开盘日期,项目的销售条件首先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其次项目工地持续动工、相关项目销售资料准备成熟等条件,在这基础上双方进行拟定具体的开盘日期(开盘日期正式媒体公示日期为准)。
1.7可售面积是指达到符合项目销售条件及甲方给予乙方销售房屋的具体销售面积。
1.8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及附件中载明的授权乙方代理的每平方米物业可对外销售的最低价格。
1.9溢价:是指本合同书及附件中载明授权乙方代理的物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本合同及附件约定销售底价的差价,以每套为单位,作为未来每月结算溢价奖励的标准。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路。
2.2项目规模:总占地 亩,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A、其中住宅可售面积 万平方米;
B、商业可售面积 万平方米;
C、车位可售数 位;
(以上数据为暂定面积,未来以甲方提供的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2.3项目工程总进度:工程总进度:(以《工程进度表》为准)。
第三章 合作期限
3.1本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房产面积95%的销售率。
第四章 开盘条件
4.1甲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4.1.1现场接待中心与样板房土建、安装、外环境与内部装修家具布置等按双方通过的设计方案完成;甲方提供直接与销售有关的硬件费用支出。
4.1.2售楼处**部电话(包括**部售楼电话,**部行政电话)开通并交付乙方。
4.1.3甲方指派的人员配置到位(包括财务、按揭、合同等)。
4.1.4销售模型、沙盘与其他销售道具到位。
4.1.5销售部后勤保障体系(保安和保洁人员)到位。
4.1.6达到以上开盘条件时间不得迟于20xx年 月 日
4.2乙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4.2.1现场售楼部除甲方承办设备以外的销售资料与器具到位。
4.2.2销售计划、价格体系、销控表及销售统计表的编制完成。
4.2.3销售部各项管理规章完备。
4.2.4销售人员到位并做好专业人员的组织及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销售认定
第一节:服务内容
6.1本合同书中约定的代理楼盘由乙方负责整合营销策划,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整合营销策划报告,整合营销策划报告的内容、完成的期限如下:
6.1.1市场调研报告:(宏观市场研究、板块市场研究、竞争市场研究、个案市场研究、商圈研究等),交付报告时间定为签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须经甲方审核认可。
6.1.2产品策划方案:市场细分、市场选择、规划理念设计、规划概念设计、产品概念设计、经济分析等,交付报告时间定为签约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须经甲方审核认可。
6.1.3营销策划方案:市场定位、目标市场、价格策略、销售节奏、概念设计、项目包装策略、营销策略、广告策略、销售执行等,交付报告时间定为签约后六十个工作日内,须经甲方审核认可。
6.1.4项目包装设计系统:项目Ⅵ系统设计及VI延展、楼书设计、海报DM或单片设计、销售道具设计、户外广告设计、售楼现场整体包装设计等。在甲方确认本项目的房型结构、建筑平面布置、建筑立面、建材用料、功能设施、配套等相关图纸或文字资料,并确认本项目物业管理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及管理内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项目包装设计方案,须经甲方审核认可。
6.2组织销售队伍进行房产销售工作,定期反馈销售情况及市场情况及提出有效销售建议并组织实施。
6.3在合作期内全程跟踪服务,定期组织召开例会,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阶段性不定期策略建议。
6.4在合作期内全程跟踪服务,负责所有平面广告及软性报道的创意设计及有效监控制作和发布工作。
6.5由于本项目涉及到分期开发,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及项目营销策略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在每期项目开盘1-2个月前具体约定各类产品开盘销售顺序和开盘日期。
第二节:销售认定
6.6销售业绩认定:
6.6.1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认可乙方完成本套的销售任务。
6.6.2 代理期间内,甲方不得自行销售乙方代理的所有房屋,如甲方自行销售此部分房屋,同样也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及按照第七章约定计取销售代理费。
6.6.3如遇客户退房,可不计销售业绩,乙方不收取代理费。如已支付的代理费甲方有权在应付代理费中直接扣除或要求乙方在10日内退还,乙方没有异议。所没收的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因甲乙双方客户支持需要、确需退定的,双方相互谅解并经双方销售负责人签字后退定)。
第六章 销售代理费标准
销售代理费用包括项目前期策划服务费、销售佣金、溢价奖励三个部分。
7.1项目销售佣金
本项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1%,自开盘之日起,达到结佣条件后,佣金按月结算,乙方需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申报当月业绩,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将应结佣金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7.3项目溢价奖金: 溢价所得部分甲方得80%,乙方得20%,销售底价于各期开盘的价格为底价。
第七章 销售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8.1销售佣金结算及支付:
8.1.1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A、客户一次性付购房款的,待房管局市场管理科备案后予以结算。
B、客户分期付款购房的,待房管局市场管理科备案后,按实际收款额分期予以结算。
C、客户采用按揭付款购房的,待房管局按揭贷款抵押科备案后予以结算。
8.3溢价奖励结算及支付:
8.3.1溢价结算方式:各期销售额达70%时开始以套为单位结算溢价,70%以后部份,每套溢价与佣金一起结算。
8.3.3以上溢价结算及支付仅限为项目住宅,关于商业部分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章 甲方责任
9.1甲方应负责在开盘前为乙方提供合法销售手续,贷款比例按即时性国家政策法规执行。
9.2在代理期限内由于乙方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终止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代理公司。否则,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代理公司对本楼盘所有物业进行销售。
9.3甲方应确保乙方代理的销售楼盘按规定的标准交付。
9.4甲方负责审核乙方制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内容,并负责对标准合同以外的附加条款的审核。合同及附加条款审核需乙方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后生效。
9.5甲方应按计划进度敦促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进度、按期竣工、通过验收、按售房合同规定的时间交房。
9.6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合适的售楼处,并负责售楼处的装修,基本办公设备、销售道具配置及日常办公费用。办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
9.7甲方负责客户定金、合同约定购房款、附属应交款的直接收取以及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9.8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本项目房产房号无误。
9.9如甲方对客户有额外承诺,甲方应予实现;若甲方因上述义务未能完成,则视为甲方违约,并不得追究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销售进度的有关责任。
9.10甲方应提前提供按乙方要求装修布置的售楼处,同时提供乙方必须的办公设备,具体设备清单由双方协商制定,并承担售楼部运作所产生的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信息台除外)、 复印纸、名片、档案袋、信函等售楼部办公费用)。
9.11在工程条件具备后,甲方负责提供若干套样板房,具体样板房数量及风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样板房所产生的费用不在计提的广告费用之列,由甲方支付。
9.1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每天万分之三的比例收取违约金。合同终止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余款。
9.13房屋销售的建筑面积须以甲方提供为准(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面积测量表
必须加盖甲方公章),若其后竣工验收的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有误,乙方不负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9.14为促销本项目,甲方须支出总销金额的1-1.5%作为广告宣传费,此费用包括报刊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各种宣传品及各类促销小礼品等各类媒体费用,不含售楼处建设及装修费用。
9.15审查、修改并确认乙方提交的各阶段工作任务书、计划、策划销售方案等文件资料。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逾期未作回复的工作事项将视为甲方认可。
第九章 乙方责任
10.1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乙方负责对项目进行整合营销策划、项目推广包装设计、项目现场销售执行及项目销售期间所有的销售推广平面创意设计以及执行所有旨在提升品牌和促进销售的公关活动、广告推行、SP活动、销售合同的制定等工作事项。 10.3乙方负责各工作事项的人员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以及服装等。 10.4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销售合同,必须以甲方确认的认购书和商品房销售合同样本内容为准,任何与客户的额外约定必须事先经甲方确认。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
10.5乙方保证在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其代理的甲方楼盘转让第三方代理。
10.6向甲方提供销售周报、月报,及时通报销售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10.7负责追缴客户剩余房款、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贷款,协助甲方办理交房。 10.8甲乙双方确定的各单元底价,在不超出底价范围内乙方可按实执行,若低于底价出售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0.9乙方每月5日向甲方上报上月销售业绩。
10.10承担按销售指标完成销售任务的责任,包括定价、策划提报、广告行销策略、项目包装设计的制定和执行监督及销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0.11负责项目广告、促销推广策划,及协助甲方做好相关的执行、制作、发布等方面的发包工作。
10.12负责向客户收齐银行需要的按揭资料。此业务过程,除乙方人员工资外,
政府规定应交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0.13承担销售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和销售业务的安排与执行。
10.14支付销售人员薪金、奖金(乙方内部销售人员薪金、奖金以及任何有关纠纷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5销售款项: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经手客户缴纳的购房款项(包括定金)。所有销售款项必须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并由甲方出具有效收据或正式的商品房销售专用#5@p。
10.16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调整意见,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或同甲方进行专题讨论。逾期未作回复视同乙方认可。
10.17乙方应对项目开发、营销过程中可能存在、产生的危机与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机会与利好,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客观评估,并以前瞻性的眼光提出专业性预见与创见,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出调整、修正等建设性的思路与建议。 10.18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代理款项。
第十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1.1合同终止条件:楼盘销售完毕、手续清理、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11.2除有以下约定条件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11.2.1甲方延期支付代理佣金超过三十天,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此时甲方除应付清乙方销售代理佣金余款,还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11.3违约责任:
11.3.1若因甲方无故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除应付清乙方代理余款,还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11.3.2若因乙方无故违约造成合同终止,则将商品房销售代理费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 业务费用负担原则及方式
(一)甲方所承担费用:
12.1为推广该项目所必须的费用包括:传媒、印刷、售楼处包装、样板间的装
饰所产生的直接费用。
12.2委托项目的广告设计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如菲林费、印刷制版费、印刷打样费、印刷费、专业摄影费、模特费、图片使用、喷绘等费用,在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实报实销。如甲方自行寻找第三方制作印刷宣传广告成品,乙方提供光盘或样稿及效果把控。
12.3涉及其它地区以外的推广活动或甲方邀请外地考察,乙方工作人员之差旅费及补贴由甲方承担。
12.4甲方安排乙方在合同约定以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12.5售楼中心应配置的相应办公用品包括:电话、传真、电脑、打印、复印机及支付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日常办公费用。
12.6现场保安、保洁等后勤人员的工资。
(二)乙方所承担费用
12.8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服装、补贴等费用。
12.9乙方工作人员的交通费用、日常办公费用、通讯等。
12.10销售人员的培训费用及工资、提成、奖金等。
12.11乙方提供正式#5@p,其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13.1若本项目开盘时间超出第四章所约定的时间,甲方应支付乙方每月伍万元(人民币)补偿费,于每月5日给予支付,直到项目开盘之日起停止支付。 13.2本合同双方承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
13.3甲、乙方均允许对方在签订合同期限内使用公司或集团商标,图片资料相关内容进行使用宣传和使用广告。
13.4本合同如有不妥之处或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违背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理解,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遵循常规法律程序依法解决。
13.6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章 附件
本合同所列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附件之约定,法律效果同等。
附件一: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附件三:所有代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四:代理房屋具体房号、建筑面积表(包含套内面积、分摊面积)、相关平面图
附件五: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按合同所定底价编制单位价格明细表
附件六: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含认购书)
附件七:工程进度表
附件八:阶段服务工作内容
甲方: 乙方:前线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第二篇:灯具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探讨与研究
灯具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 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 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 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3. 经销地区
只限在……。
4. 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1
5. 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 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5@p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 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 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 仲裁
2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 其他条款
11.1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5@p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2 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还可参考以下内容:
代理程序:
1、先看效果满意后确定代理区域,签订区域独家代理合同及代理授权书,办完手续后客户可以直接提货。
2、先汇款购买样品试用,满意此台灯的效果并调查市场后,先电话确定您要代理的区域,通过传真签订区域独家代理合同后,将所需费用汇入指定帐号,当天即将代理合同原件、代理授权书、货物办理托运。代理条件及奖励:县市级独家代理首次提货XXXX元。价格:XX元-XX元地区级独 3
家代理首次提货XXXXX元。价格:XX元-XX元无店铺销售策略:您熟悉当地的消费水平及商家的信誉,可以直接与现有的电器商店、灯具等联系铺货.
3.代理商要注意回访合作商店及时补货或结帐,并发展新的合作商店。
4.售后服务:
1、本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我单位负责调换,所需运费我单位承担;产品7天保换,1年保修,终生维修。
2、为了让广大代理商放心经营销售,由于自身原因退出代理,余货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我单位可以将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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