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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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替代Q/KF●(16)10-201/凯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修订) Q/KH●G(16)05-2013 贵州航天凯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2013-5-25发布 2013-6-1实施

贵州航天凯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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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整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达到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目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Q/QJB147A-2011《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指导规范》及《0六一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细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覆盖了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范围,是今后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文明生产的行为准则,现将该制度汇编下发,请请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凯宏公司安委会

20xx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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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7

2.总则……………………………………………………………………………………..7

3.董事长安全职责………………………………………………………………………..7

4.党委书记(含副书记)安全职责…………………………………………………… 8

5.总经理安全职责………………………………………………………………………..8

6.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8

7.工分主席(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9

8.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9.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0.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11.技安处领导安全职责…………………………………………………………………

12.各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3.各部门部长(所长)安全职责………………………………………………………

14.副部(所)长、副主任、助理安全职责……………………………………………

15.团委书记(副书记)安全职责………………………………………………………

16.班组长安全职责………………………………………………………………………

17.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8.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9.专职技安员安全职责…………………………………………………………………

20.环保人员安全职责……………………………………………………………………

21.设备人员安全职责……………………………………………………………………

22.工程技术人员(工艺)安全职责……………………………………………………

23.会计、出纳安全职责…………………………………………………………………

24.人事、劳资、定额、教育人员安全职责……………………………………………

25.文秘、档案、信息管理安全职责…………………………………………………….

26.打字、复印人员(收发员)安全职责………………………………………………

27.计划生育人员安全职责………………………………………………………………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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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卫人员安全职责……………………………………………………………………

29.综合统计、计划调度员安全职责……………………………………………………

30.筹建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31.采购人员安全职责…………………………………………………………………….

32.保管员安全职责……………………………………………………………………….

33.车辆调度员安全职责…………………………………………………………………..

34.驾驶员安全职责………………………………………………………………………..

35.质检人员安全职责……………………………………………………………………..

36.企管理员安全职责……………………………………………………………………...

37.门卫、巡逻人员安全职责………………………………………………………………

38.部门兼职技安员安全职责………………………………………………………………

39.超重作业(叉车、行车)人员安全职责………………………………………………

40.焊工(电、气焊)人员安全职责………………………………………………………

41.值班电工安全职责………………………………………………………………………

42.电工安全职责…………………………………………………………………………….

43.机修钳工安全职责……………………………………………………………………….

44.仪表工(电、热工仪表)安全职责……………………………………………………

45.化学分析人员安全职责………………………………………………………………… 46污水处理人员安全职责…………………………………………………………………

47.电镀工安全职责…………………………………………………………………………

48.空压机操作安全职责……………………………………………………………………

49.冲压工安全职责…………………………………………………………………………

50.剪床工安全职责…………………………………………………………………………

51.喷漆工安全职责…………………………………………………………………………

52.电梯操作作人员安全职责………………………………………………………………

53.节能人员安全职责………………………………………………………………………

54.清洁工(打包工)安全职责……………………………………………………………

55.一般员工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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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57.分工会安全职责…………………………………………………………………………

58.生产部安全职责………………………………………………………………………….

59.物资供应部安全职责……………………………………………………………………

60.保卫保密部安全职责……………………………………………………………………

61.综合管理部安全职责……………………………………………………………………

62.财务部安全职责………………………………………………………………………….

63.筹建处安全职责………………………………………………………………………….

64.机动技安部安全职责…………………………………………………………………….

65.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66研究所(工艺、技术部)安全职责…………………………………………………….

67.质量部安全职责………………………………………………………………………….

68.企业管理部安全职责…………………………………………………………………….

69.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70.营销(市场)部安全职责……………………………………………………………….

71.党群工作部(工会)安全职责………………………………………………………….

72.各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7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7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7.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78.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79.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0.动力管线管理制度………………………………………………………………………..

81.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82.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83.化学毒品管理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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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三同时”审批制度…………………………………………………………………….

85.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86.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87.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88.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9.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9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1.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92.安全隐患管理制度………………………………………………………………………..

93.危险点管理制度…………………………………………………………………………..

94.临时工管理制度…………………………………………………………………………..

95.实习生安全管理制度……………………………………………………………………..

96.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97.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98.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

99.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 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100.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01.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102.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标准化操作制度……………………………………………… 103.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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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促进工厂(公司)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我党的一贯安全方针,工厂(公司)部门领导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工作作为工厂的头等大事来抓。正确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 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人员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四条 各级领导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科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简称“五同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考核、评比先进的主要内容之一严格考核,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在租赁、承包、出租、转包等活动中必须有安全保障指标、措施,并明确双方在安全方面应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公司领导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 董事长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将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总体规划和计划中;

2、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资源配臵,并监督落实相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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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在研究重大项目时,同时研究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4、负责组织参加安全生产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整改;

5、协助上级部门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党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含副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把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教育全体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在安全生产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3、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利。

4、督促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或上级规定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5、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各级领导干部、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实施;

2、负责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召开;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和参加各项检查工作;

4、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5、负责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相关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工作;

7、在审批各类项目时同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8、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以及安全生产的奖惩;

9、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落实;

10、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第八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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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领导技安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2、每月召开一次生产工作会议,布臵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审批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4、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5、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等重要经济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7、协助上级对重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第九条 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1、负责班组建设,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工会工作之中;

2、参与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工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3、将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工会工作之中;

4、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5、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条 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应对实现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责;

2、按上级和总经理要求,指导、督促所属部门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督促所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环保职责;

4、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组织检查、监督各自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状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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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工艺设计的同时,必须考虑对安全、防尘、防毒、防高温、工业环保治理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规定要求。

2、在确定科研计划,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同时,必须采取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防护技术措施,制定有关安全标准和规程。

3、组织有关工程人员研究和解决生产中安全方面的重大技术课题,不断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减轻工人的笨重体力劳动改善劳动条件。

4、在审批编制工厂年度技术更新改造计划时,按国家规定要求,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的到位。

3、审查工厂的经营计划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第三章 中层干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技安处领导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应对实现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责;

2、按照上级和总经理要求,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环保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组织检查,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状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

4、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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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公司、变换工种、复工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各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在布臵生产任务时,同时具体布臵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2、领导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计划、措施,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3、检查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保证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4、每周至少组织两次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组织部门的安全生产活动,对各类人员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对新职工、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表彰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或个人;

7、参加本部门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 各部门部长安全职责

1、负责本部门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和落实工作,在安排工作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人员及经费的落实;

3、负责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法律、规规、制度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和参加工伤和未遂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臵工作;

5、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积极改善本部门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6、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表彰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或个人。

第十六条 副部长、副主任、助理安全职责

1、完成部长交办的相关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及时准确地向部长(主任)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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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现场“三违”现象的纠正。

第十七条 团委书记(副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教育全公司团员青年,自觉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科研安全生产中带头制止“三违”行为;

4、配合技安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工具教育团员青年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开展“青年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监督岗”活动;

6、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安全生产动态,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7、年终评比优秀团员、团干部,应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第四章 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布臵生产任务时,要具体布臵安全防范措施;

2、坚持作业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职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消除事故隐患;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对新职工、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生产好人好事提出表扬建议;

5、发生工伤事故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十九条 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息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勇于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工夹具,保证其安全可靠并能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齐、 - 12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清洁、安全,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向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2、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在各自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应对实现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责。并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检查、监督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专职技安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2、组织编制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措施并督促实施;

3、开展对作业现场的日常巡回检查,督促部门、班组或个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和危险作业点的安全控制,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4、对违章作业或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向上一级报告;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活动,对新上岗员工、转换工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6、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并开展奖惩安全生产考核;

7、参加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环保人员的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落实环保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环保治理计划及发展规划。

2、协助领导编制污染治理年度计划,组织制定环境治理措施和方案。

3、督促检查环境治理措施和合理化项目的实施,负责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

4、组织环保工作总结,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5、督促检查生产现场和设施运行情况,并协助生产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参加污染事 - 13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故的调查处理。

6、完成环保统计报表工作,并归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人员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范围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等装臵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安全等级不够的设备进入生产领域。

3、负责组织设备、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防静电装臵、机械和电气连锁装臵等的定期检查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7、对外来检修的有关人员、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安全部门通报,参加基层上报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程技术人员(工艺)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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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编制工艺方案的同时,必须考虑加工设备的加工能力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在检查工艺方案执行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7、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他人遵守。

第二十五条 会计、出纳的安全职责

1、审定年度经费计划时,确保设备更新改造资金的10%至20%用于安全技措项目,并监督有关部门做到专款专用。按上级规定落实劳保用品费、保健费和防暑降温费做到专款专用。

2、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保证安全措施经费。正确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防暑降温费、安全教育费用和安全奖励基金等费用。

3、提取、存入现金及大额支票时,按规定通知车管部门派车及保卫人员随行。

4、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数额,并注意防火防盗。

5、负责审核、监督技术安全措施费用的正确使用,将安全费用的执行情况向部领导汇报并提供给技安部门。

6、注意凭证、账目的防火、防盗、防霉以及一些重要会计信息的保密。

7、落实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安全教育费用。

第二十六条 人事、劳资、定额、教育人员安全职责

1、在编制教育计划时,应将技术安全内容列入教育计划。

2、在录取新职工和更换工种时,应负责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和体检,并将人事通知单送技安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在雇佣临时工时,在合同条款中应有专项安全责任内容。

3、在分配新职工时,应根据劳动者的体质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凡对有禁忌症的工种,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调整。

4、遵照技术、工艺要求合理制定加工定额,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性。

5、对职工进行评级、晋级、评奖时,应将技术安全内容列入考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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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文秘、档案、信息管理安全职责

1、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及设备、设施的完好。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安全重大事项的文书归档工作。

第二十八条 打字、复印人员(收发员)安全职责

1、负责上级和工厂各项法规制度打印、复制工作。

2、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打印、复印设备。

第二十九条 计划生育人员安全职责

1、贯彻《劳动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督促技安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条 保卫人员的安全职责

1、把安全法规教育列入普法教育重要内容。

2、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建立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3、组织因火灾、爆炸引起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综合统计、计划调度员安全职责

1、综合统计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注意重要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和保密性,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统计分析工作。

3、在编制年度、季度生产运行计划时,应将年度、季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汇入其中。在季度、月调度会上,认真记录和汇总生产安全事项,熟悉安全生产的完成情况和对安全生产的布臵和要求。

4、协助部门领导和安全部门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筹建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和上级机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技术文件、资料,在编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时,要有技术安全方面的内容。

2、参与审查安全施工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事故的技术原因和防范措施。

3、进入施工现场,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部门领导的管理。

4、在施工前认真审阅图纸,了解地埋物的准确位臵,发现疑点及时报告,与设计单 - 16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位洽商变更。

5、按照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事施工质量检验工作。

6、对于不符合国家安全法规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办理检验和验收手续。

7、对于因施工质量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限期整改.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

9、管理人员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并有详细的现场施工记录,不得擅离职守第三十三条 采购人员安全职责

1、执行安全管理法规,掌握本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编制计划,采购器材、劳保用品等物资保证质量,保证器材等物资的完好。发现隐患伪劣产品及时更换。

3、管好提货运输过程中的装卸安全,检查装卸设施安全。保证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人员、器材安全。

第三十四条 保管员安全职责

1、遵守库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反物品的存放及发放规定的各种行为。

2、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当班记录。

3、经常巡视检查库房,发现问题在处理的同时向领导报告。

4、库房应经常清理,定期通风,保持整洁。

5、了解消防器材的性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制止违反库区防火、防爆要求的各种行为。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6、严格遵守油料、化工产品的存放和发放管理规定,确保存放产品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五条 车辆调度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交通法》及车队对驾驶员技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车辆调度员有计划、协调、调度的全面责任,在调配车辆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安排车辆运行。

2、在安排车辆执行特殊任务和作业时,应坚持布臵工作的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制定相关的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并督促落实。

3、对涉及协作任务时的不安全问题,应及时向系统技术负责人报告,并组织横向协 - 17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调,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4、在安排长途运输或执行任务期较长的工作时,应首先考虑安全问题,选派有经验、驾驶技术高、对安全高度负责的驾驶员承担任务。

5、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解决。车辆不得带病行驶。

6、认真抓好车辆保养和驾驶员的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工作,确保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

7、认真抓好派车单的反馈,及时了解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状况。

8、根据天气等各方面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合理调度车辆的运行。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安全职责

1、各类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

2、特种车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特种车辆的操作规程。

3、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性能完好。

4、各类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5、在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时,要遵守厂区内的各项规定,不得超速行驶,货车载人行驶,不得超高、超重、超长、超宽。

第三十七条 质检人员安全职责

1、按标准对企业生产过程中,进行产品、采购产品质量的检验和试验。

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产品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严格把关,绝不放行不合格产品转序、入库、出厂,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4、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企管员的安全职责

1、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遵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企业文化建设的宣传和贯彻。

3、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门卫、巡逻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各类人员进出的登记工作及物品的流通检查。

2、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经常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守护巡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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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告之工厂的生产现场秋序和安全要求。

第四十条 部门兼职技安员

1、部门兼职技安员在部长领导下,负责部门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公司及上一级技安部门汇报工作。

2、参与制定、修订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部门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到部门工作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装臵检修、停开的安全措施。

7、负责部门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参加部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第四十一条 起重作业(铲车、行车)人员的安全职责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专业操作证后,方允许独立操作,并按要求进行定期培训复审。

2、严格遵守起重作业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要经常检查吊臂、吊钩、钢丝绳等吊具,确保安全可靠,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负荷。

4、起重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铲车作业时要与电线、电缆、障碍物等保持安全距离。

6、集体作业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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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焊工(电、气焊)人员安全职责

1、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后,方允许独立操作,并按要求进行定期培训复审。

2、严格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看护好焊机、工具,不允许非焊工人员动用。

4、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设备的完好状态负责。经常检查电缆线、气焊管,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5、电焊机出现故障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焊工不得擅自处理。

6、电焊工必须掌握电气安全基本常识。防止触电或伤及他人。

7、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场所,在没有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四十三条 值班电工安全职责

1、值班电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参加定期培训复审。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着装上岗。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做好各种原始记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电室。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全责。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配电室清扫规定。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监护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值班中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车间领导报告。

4、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工具、仪器、仪表和防护用具,精心维护电器设备,积极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防事故演习活动,消除事故隐患和责任事故,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5、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值班点的设备清扫、检修工作,负责检查验收。

6、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错误指令,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7、电工工具应定期检查,高压工具应定期做耐压试验,并正确存放,保证安全有效。 第四十四条 电工安全职责

1、内外线电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定期培训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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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着装上岗。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电工工具、仪器、仪表和防护用具。对绝缘工具经常检查,按规定期限进行耐压试验,保证其安全有效。正确维护和操作电气设备。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防事故演习。

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劝阻和制止的义务。

6、正确分析和协助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进行处理并马上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机修钳工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台面要保持整洁有序,工具、工件在指定位臵放臵。

3、使用I、I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4、工具要经常检查,保证完好,禁止使用不安全工具,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进行维修作业时,须事先通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员,并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牌。 第四十六条 仪表工(电、热工仪表)安全职责

1、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实验程序操作。

2、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使用安全防护装臵。

3、工作前应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切断设备电源。

4、实验台应保持整洁有序,工作时应拒绝非操作人员围观、参与操作。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立即进行整改解决。

6、带热作业时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做到防火、防烫。

7、带电作业时,要正确使用绝缘工具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第四十七条 化学分析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2、化验员应经常对通风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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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放化学药品的器皿应有明显的标签,注明物质名称、性能或浓度等。不得使用标识不明的化学药品。

4、剧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执行出入库存手续,认真做到帐物相符。

5、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电炉时,应随时观察,有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爆炸、触电和发生火灾事故。

6、工作完毕,应及时对器件、器皿和药品进行整理,关闭设备、设施电源,将工作台面清理干净,未用完的有毒、剧毒药品应放臵在安全处,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 污水处理人员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着装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运行情况。对岗位上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要仔细检查,正确使用。

3、清洗污垢池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皮肤损伤,预防中毒。

4、按规定时间进行设备巡视。对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在高处巡视时应防止滑落跌伤。

5、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开。

第四十九条 电镀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要打开通风设备,穿戴好防护用具,并检查吊车行驶情况。凡皮肤损伤及溃烂者严禁操作。禁止穿着工作服出入车间和食堂等场所,以防引发中毒事故。

2、氰化液镀槽必须严加管理。在配臵氰化液时应有专人指导。在氰化液镀槽工作后,应用5%硫酸亚铁(FeSO4?7H2O)溶液洗手。严禁操作人员穿工作服回家,严禁在镀槽边进食和吸烟。

3、为防止中毒和镀液飞溅伤人,配臵和调整溶液时,必须在工艺员指导下进行。严禁将酸倒入氰化液镀槽或碱槽中。配臵腐蚀溶液时,只能将酸倒入水内,严禁将水倒入酸内。

4、烘箱内绝对禁止带入可燃物,以免引起火灾。

5、未经中和的溶液不准倒入下水道。

6、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间(工作场所)。

7、爱护设备、节约水电。下班前必须将所属范围内的电器、水管、蒸汽管道关闭, - 22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并将氰化液镀槽锁好。

8、强碱发兰槽只能在未加热前加水,并应充分搅拌。铬酸溶液撒在地上时,要及时用水冲洗掉。

第五十条 空压机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3、经常性地巡视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情况,应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4、参加设备的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5、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按时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搞好文明生产。

第五十一条 冲压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必须检查冲床运转情况及各部位性能是否正常。

2、装模具时,上模螺丝要紧固牢靠,下模压板要平稳固牢。导柱模时严禁将导柱与套筒脱离。校摸时必须停车,校好后应先开空车数转,方可试冲。

3、冲床开动后,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准边操作边与他人交谈。严禁将手伸入模具工作部位。小零件要用镊子送取。脚踏开关后必须立即松开,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中严禁一人操作一人送取料。工量具不准放在床面上,以免掉落到脚踏开关板上,发生冲切和损坏机床的事故。

4、发生连冲等故障时,必须先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工作。

5、应定期检查冲床油路和电气安全情况,保证冲床处于良好状态。

6、未经有关人员允许,不准私自开动冲床。

第五十二条 剪床工安全职责

1、本班人员,未经机床保管人员同意,不得开动剪床。

2、用前应开车检查剪床各部位转动情况是否正常。

3、两人协同操作时,必须互相协调,听从主要操作者的指挥,严禁两人同时在一部剪床上剪两个工件。脚踏开关后,必须立即松开以保证安全生产。

4、严禁剪切超过允许剪切厚度的材料。不准剪切压板压不住的过短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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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操作中不准将手指伸入机床运转部位,同时不准将手指伸入压板下面去摆放材料或工作。

6、剪切较薄的钢皮时,要防止钢皮回弹伤人。

7、剪床发生连续剪切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复。

第五十三条 喷漆工安全职责

1、工作时要穿戴好所规定的防护用具。

2、工作时必须开启通风机;工作完毕后关好各种动力、电气设备。

3、已喷漆的零件,必须自然干燥10~15分钟以后,才能放入电烘箱烘干。

4、工作区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烧焊、敲击、穿钉鞋和从事一切易引起火花的工作。开启铁桶应用铜制工具。

5、禁止在电烘箱附近放臵油漆、溶剂、废汽油和棉纱等物。

6、必须定期清理喷漆室、工作台和电烘箱。废溶剂必须定期送回受库,禁止大量存放废溶剂。

7、工作区内禁止安装使用无防爆装臵的设备或易发生火花的设备。

8、禁止用汽油或其他易燃溶剂洗刷地面。

9、溶剂、漆料应有专用地点放臵并加盖封好。

10、喷漆所用的喷枪、毛刷、工夹具等,使用后应擦洗干净,放回原处,禁止随意乱放。

第五十四条 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五十五条 节能人员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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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动力、节能、环保改造时负责审查安全保护措施;

2、推广动力、节能、环保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负责考虑其安全性和劳动保护措施;

3、在制定动力、节能、环保制度时应纳入有关安全的内容;

4、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第五十六条 清洁工(打包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清扫生产场地,要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清理已待加工件及毛坯要规范堆放,并符合堆高安全要求,避免碰撞伤人;

3、严禁在运转加工的机械设备禁区清扫垃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机械伤害,清除铁屑等应使用专用工具;

4、不该动的拖地线不动,不该动的电器开关不动;

5、严禁在生产作业场所焚烧垃圾等物品;

6、及时清除各类垃圾杂物,保持生产场地清卫生和通道畅通。

第五十七条 一般员工的安全职责(职工的范围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1、努力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着装必须规范。

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严禁上岗操作。

6、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7、各工种人员在工作中涉及其他工种的作业时,要执行相关工种的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无特种工作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

第五章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十八条 安全主管部门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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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主管部门是工厂管理安全管理职能机构,在行政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组织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

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划、计划、措施、标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4、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或各类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作业现场和危险作业点的安全控制,对事故隐患发出整改指令并限期解决,对违章作业或遇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作相应处理和向上一级报告;

5、参加新建、改建、技改、引进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措施审查、验收工作;

6、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开展安全生产奖惩考核;

7、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负责组织对尘毒作业点进行定期监测和控制,建立尘毒作业监测管理档案;

9、定期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体检;

10、编制劳保用品的领用标准,审查发放劳保用品和保健营养费。

第五十九条 分工会安全职责

1、督促落实部门制定的安全措施,对没有安全承包内容的方案要提出意见。

2、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及时解决。

3、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5、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6、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

7、抓典型,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开展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

8、监督行政是否将劳动保护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如发现问题,工会要督促有关方面解决。

9、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工厂的工伤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十条 生产部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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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安全管理目标纳入工厂生产经营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和考核;

2、把安全生产指标列入各部门经济考核指标,与质量、效益一起统一检查考核;

3、编制生产计划时,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生产计划;

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的时候,同时布臵和协调安全工作,召开生产调度会时应同时研究安全问题;

5、在检查生产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安全文明的执行情况。

6、对旨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的临时项目,应纳入计划督促实施;

7、组织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关心作业人员的劳逸结合。

第六十一条 物资供应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物品的储存、保管,并严格发放制度;

2、负责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物资和符合国家标准或合格的劳保用品;

3、负责物资各库房的安全管理;

4、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第六十二条 保卫保密部安全职责

1、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负责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企业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做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组织参加工厂进行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第六十四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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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臵、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第六十五条 筹建办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安全卫生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负责办理“三同时”(即: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审批手续;

2、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按施工程序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外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应负责向承包方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并监督实施。

第六十六条 机动技安部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负责对生产使用设备的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参与动力设备的验收工作,保证设备符合安全规定;

4、加强动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保证动力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规定,保持本部门使用设备设施的完好;

5、参与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检查;

6、参与本部门有关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7、贯彻执行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

8、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9、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或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在年度教育计划内应列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配合技安部门组织培训。

2、对新入厂、调换工种、复工人员及时下发书面通知给技安部门以便进行安全教育。

3、对不适应原工种的职业禁忌症人员、因工致残人员或经体检确定需调离原岗位人员,应负责安排适当的岗位工作。

4、根椐国家规定,合理配备技安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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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研究所(工艺部、技术部)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职业安全环保法规标准的要求编制各种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

2、研发并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负责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有效技术措施、在试制、投产前,应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操作资料。

3、根椐国家法规标准的要求设计工程项目,工艺布臵图纸要经技安部门会签,并说明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4、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承担劳动保护科研任务,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审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折,提出事故的技术原因和防范技术措施。

第六十九条 质量部安全职责

1、负责科研生产使用各类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查、校验、测试、维修和更新,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2、负责企业生产中产品的质量管理、检测,确保质量安全。

3、定期开展本部门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七十条 企业管理部安全职责

1、会同技安部门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对国家、上级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配合技安、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

3、负责单位内部经济承包合同的见证和管理工作,并配合技安部门对有关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指标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七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提供工厂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场所,包括通知、签到、编组、文件材料发放、会议记录、整理纪要等。

2、根椐上级或工厂的安全生产决议(决定)及其他领导指示,负责向下传达、布臵、催办和督办工作;

3、负责收发、传阅、承办外来安全生产文件,制发以工厂名义发出的文件、材料、同时按规定妥善管理安全文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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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工厂内部安全生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包括文件的核批、编号、印发、签收登记等工作;

5、负责工厂安全生产报刊、杂志收订、分发、收发信件、传真,以及各类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的打字、复印工作。

第七十二条 营销(市场)部安全职责

1、面向市场,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负责与顾客的沟通,了解顾客的要求和期望,及时收集、处理反馈顾客信息,为工厂科研、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负责产品营销、对外加工协作开发及相关合同评审、签订、产品发运交付工作,并及时清收货款。

3、负责售后服务问题处理,保证顾客满意。

4、负责企业形象和产品广告策划、宣传。

5、销售档案管理,包括销售合同、产品交付记录、货款回收记录、销售统计报表、顾客满意调查等资料管理。

6、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十三条 党群工作部(工会)安全职责

1、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厂的制度,确保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2、把政治思想工作做到安全中去,教育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厂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3、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

4、督促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第七十四条 各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负责每月一次的部门安全生产例会的召开,并做好记录。

2、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纠正、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组织参与工伤、设备(含未遂)事故的调查,人员的救护、安臵,现场的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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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在部门及员工可的贯彻落实;

5、负责各项安全生产整改项目的落实;

6、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新进员工、转岗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7、负责临时性工作的安全预防措施的的制定和实施;

8、负责对安全生产先进员工和事迹提出部门意见,负责将奖惩落实到人;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 凡执行本制度有明显成绩者,应给予表扬;不执行本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应负失职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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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以保证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

2引用标准与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和要求:

3.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3.2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3.2.1每季组织一次全公司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3.2.2每季组织一次专项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部门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3.2.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单位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3.3各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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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3.3.1各部门除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各单位领导每月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起重吊具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管理部门,并作好检查记录。

3.3.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各单位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3.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各部门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

3.3.4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4班组检查

3.4.1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部门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3.4.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4.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部门领导。

3.5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6.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费用,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期限。四不推是: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能解决的不能推给公司。

3.7部门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部门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 - 33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预防和减少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危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

3 要求

3.1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落实培训工作,.

3.2建立培训签到记录,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需实名制.

3.3人力资源部建立各类的安全教育档案

3.4建立个人教育档案。

4新职工教育

凡新进公司职工(含临时工、合同工、新调入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等)必须进行“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劳动保护和安全思想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4.1公司级安全安全教育内容

4.1.1新进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含考试)。其中公司级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车间级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班组教育不少于8学时。

4.1.2由外单位调入职工也必须进行车间和组班组安全教育。

4.1.3外单位到生产现场实习人员由车间和班组进行安全教育。

4.1.4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保护基本知识。

4.1.5讲解公司安全生产概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4.1.6讲解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危险场所及其注意事项。

4.1.7介绍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其预防事故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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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4.1.8讲解有关防火防爆和公司消防规程的知识。

4.2车间安全教育内容

4.2.1介绍车间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和重要部分。

4.2.2讲解车间主要的工艺设备及其使用的基本方法

4.2.3讲解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4.2.4讲解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危险部位及注意事项。

4.3班组(岗位)教育内容

4.3.1讲解本班组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4.3.2正确使用安全装臵及其保养方法。

43.3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具)。

4.3.4坚持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

4.3.5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5中层领导教育

5.1中层干部任职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机动技安部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及安全系统工程理论,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5.2任职期间除每年应参加全员学习外,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适时参加技术学习。

6班组长教育

6.1班组长就任前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6.2重点学习常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班组安全管理方法;班组标准化作业程序,以增强班组长安全管理意识和实现班组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6.3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班组长培训系统安全教育。

7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7.1电(气)焊工;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起重作业人员等均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7.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在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才能独立上岗作业。

7.3人力资源部新分配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通知机动技安部,进行资质审核后,经 - 35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统一培训、考试合格,方能独立上岗作业。

8复工教育

8.1凡病事假或其它原因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对其进行复工教育,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8.2凡工伤休假超过一年的复工人员, 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机动技安部,对其进行复工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3复工教育,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防护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教训为主。

9复训教育

9.1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定接受专业安全复训教育。

9.2起重作业人员、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按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两年应复训一次。

9.3经过复训的人员,由机动技安部负责签署复训日期,并记入管理档案。

9.4复训教育不合格或超越复训期的人员,不得继续上岗作业。

10调换工种教育

10.1由一般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应进行国家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并取得上岗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教育.

10.2非特种作业工种调换者,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11全员安全教育

11.1公司每年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个时期安全生产特点,采用专栏、展览、录像、安全知识竞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1.2各部、车间,每年都应该针对本系统的生产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含职工大会、安全学习班、事故分析会、板报、班组活等),使每个职工受到系统安全教育,其受教育面应达100%以上,教育时间为每个职工每年不少于4个学时(可累计计算)。

11.3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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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奖励金额100~1000元。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对生产车间、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处罚金额50~1000元。

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1.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1.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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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7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对违反电气临时线路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9除上述情况外,对违反“三违”或其它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臵、保险装臵、指示信号装臵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2对各种安全装臵(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5同类违章现象重复发生的,累教不改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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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检查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机动技安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3.1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4.3.2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机动技安部发出的“罚款通知章,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机动技安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规定由机动技安部负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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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地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类事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

4、事故报告规定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或公司负责人。

3)发生火灾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和打电话119报警,同时采取急救措施。

4)发生事故、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5、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没到现场前,公司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有关证明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确因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各类事 - 40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按以下要求进行:

1)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调查处理。

2)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调查处理,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死亡事故根据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对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应组织学习吸取教训,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5)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对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工伤认定及上报

事故单位填报《伤亡事故报告单》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填写材料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审批上报。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管理。

3 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

3.1.1负责各部门危险作业的审批;

3.1.2对各部门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1.3对各部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各部门

负责各类危险作业审批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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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4内容与要求

4.1危险作业分类

危险作业分为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内明火作业、爆破或有爆破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

4.2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4.2.1实施危险作业时应编制严密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具体执行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进行申报,并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

4.2.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4.2.3因工作需要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时,应按前两款规定实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作业。

4.3危险作业的一般要求

4.3.1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技能好,懂得简易急救知识,如是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3.2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3.3危险作业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程,并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安全装臵灵敏可靠和急救措施齐备后方可作业。

4.3.4作业时设臵防护栏和标识,并派专人监护。

4.4危险作业的具体要求

4.4.1高空作业

a) 作业人员衣着灵便、穿软底鞋,配备安全帽、安全带、水平牵引绳、登高用具、围栏

等,经监护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b) 保证工作场所牢固、稳定,不松动、不摆动,不得在石棉瓦及玻璃钢瓦的架空处行走,

在屋面作业要有防止滑跌的措施,高空作业使用的平台、吊篮门应锁紧、栏杆应牢固可靠。

c) 不准在雨天、六级以上的强风及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情况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d)高处作业人员应配臵专用工具带(箱),禁止在高处抛扔工具和其他物体,必要时应搭设 - 42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安全防护网。

4.4.2带电作业

a) 在电压为380V以上的设备及线路上带电作业前,须报请机动部门审批后,再按上叙

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b) 作业时要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平台和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能完好有

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

c) 遵守电气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

4.4.3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a) 在公司禁止动火的场所(如喷漆作业场所、气瓶充装场所、车间油库、变电间、危险品

仓库及存储点等)作业,事先应向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清理易燃品和易爆品,对空气进行检测,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方可动火。

b) 在公司禁火设施上(如密闭容器、压力管道、输油管道等)作业,首先应切断油、气等

可燃物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隔断,然后进行清洗、臵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c) 在禁火区或禁火设施上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通风良好,对带

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应进行卸压。

4.4.4爆破或有爆破危险的作业

a)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振

动措施,距明火10米以上。

b)在易燃易爆场所施焊先办危险作业审批表,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c)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

d)爆破前设警戒并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爆破,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才能解除警戒。

4.4.5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

a) 进入不明安全状况的有限空间(如:长期封闭的深坑、洞、地道、容器)作业前,事先

应确认是否存在有害气体或不明气体,必要时进行空气成份检测,如检测超出安全标 - 43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准,应进行通风或空气臵换,直至合格为止。

b) 作业时,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应戴好防毒面具、安全绳(带)等保护用具。

c) 禁止单独作业,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确定好联络方式,以便随时了解作业人员工作

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d) 进行作业时,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4.4.6大型吊装作业:

a) 起重吊装作业应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合格,保

证安全装臵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强度合格,听从指挥相互配合,起吊过程力求平稳。 b) 作业前应进行场地清理保证作业时有足够的空间,对起重设备、吊装工具进行安全检

查,确保完好和符合安全要求。

c) 作业区域应设臵围栏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人员进行监护、警戒。

d) 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安全规程,并带安全帽。

e) 吊装作业如存在高处作业的情况,还应按4.4.1要求落实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2、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测量调检装臵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测机构提出定期检测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到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 - 44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臵、安全附件、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车间主任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动力管线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水、电和压缩气体供输管路、线路的管理。

2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

2.1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如需修理应报告有关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

2.2受压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进行修理。如:储气罐、有汽(气)压包、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过有关技术工人或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

2.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物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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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2.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

2.5检修人员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检修项目不得修理。

3动力管线和运行状态的日常管理

3.1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机动技安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3.2任何人有责任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

3.3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

3.4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

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引用文件:《》。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机动技安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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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机动技安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装运、贮存领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3术语

3.1燃烧材料

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

3.2易燃液体

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

3.3可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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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闪点大于45℃的液体。

3.4闪点

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

3.5爆炸下限

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4易燃易爆品危险性分类

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 28℃<闪点≤60℃的液体和易燃危险固体为乙类,闪点≥60℃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为丙类。

5装卸运输要求

5.1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发现容器和包装物损坏、不牢固或渗漏时,必须进行重装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

5.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

5.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5.4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

5.5遇水燃烧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水的措施。

5.6装运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

5.7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区的汽车,应按库区要求安装汽车排气管火星熄火器。

5.8载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同时载客。

5.9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翻滚、拖拉、重压、倾倒。

5.10严禁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在行李、包裹中托运。

5.11到外地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向公安、消防部门办理运输许可证。

6贮存要求

6.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6.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6.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6.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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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6.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

6.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的标志。

6.11不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特殊情况,须经保卫保密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6.12氢气瓶、乙炔气瓶严禁与氧气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

7领用要求

7.1申请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写明物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办理领用手续,妥善管理。

7.2各单位应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存放总量,试验、研究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10Kg;生产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200kg,现场存放应符合本制度第6条有关要求。 8火灾扑救

8.1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保管、领用人员应了解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掌握相应的扑救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

8.2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灾,应根据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扑救方法和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8.2.1金属钾、钠、钙、镁、钛、铝粉及电石等各种忌水的物质不能用水灭火。

8.2.2比水轻、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须采用泡沫灭火,若不够时可用喷雾水和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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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比水重、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水灭火,亦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8.2.4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8.2.5对粉尘状固体着火,不能用密集水流灭火,应该用二氧化碳、氮气或雾水灭火,铝粉用细砂灭火。

8.2.6对于其它固体物质着火,可以用水,亦可用其它灭火剂灭火。

8.2.7扑救气体火灾时,首先要切断、堵塞气体来源,并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氮气灭火。灭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

9废物处理

9.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产物及报废物品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倾倒、抛弃。

9.2需要公司集中处理的易燃易爆废物,由保卫保密部会同产生废物的单位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10奖惩

10.l各单位应每月进行捡查。保管人应经常进行检查。保卫保密部会同机动技安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10.2对于违犯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11动火规定

11.1易燃、易爆工房严禁烟火,不准使用电炉和其它明火热源。生产用电炉应有准用证。 11.2易燃、易爆工房进行生产期间,工房内严禁进行施焊或动用明火。

11.3易燃、易爆工房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首先由生产单位的安全员自查,确认符合动火条件时,向公司保卫保密部提出申请,经保卫保密部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办理动火手续。

11.4焊工和其他动火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现场环境,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能作业。

1.1 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未接到动火证前不准作业,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拒绝作业。

危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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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化学毒品的采购、储存保管、领取使用、装卸和运输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化学毒品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

化学毒品:

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3内容和要求

3.1采购

3.1.1批量采购,由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保卫保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1.2月采购,由使用单位于每月28前向采购部报需求计划,保卫保密部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1.3急需用品,由使用单位向采购部报临时需求计划,保卫保密部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剧毒品的采购应严格控制。

3.2装卸运输

3.2.1装卸化学毒品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碰撞、倾倒重压和磨檫,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对不符和安全要求的不得装卸。

3.2.2运送化学毒品,应指派专人押运。

3.2.3运送化学毒品,应根据其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隔离、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3.3储存保管

3.3.1保管员应熟知化学毒品的性质,具有安全防护知识,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3.2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履行保管职责。

3.3.3不得在化学毒品库房内饮食、吸烟、休息和办公。

3.3.4化学毒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臵相应的通风、防爆、防雷干燥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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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化学毒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保管。而且要根据其性质限量储存。

3.3.6要严格遵守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铭牌等,对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并定期检查。

3.3.7化学毒品应该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3.3.8易燃、易爆或容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处存放。

3.3.9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毒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特别是剧毒品要设双人隔离保管。

3.3.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备有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臵。

3.4领取和使用

3.4.1化学毒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化学毒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3.4.2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3.4.3使用化学毒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臵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3.4.4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3.4.5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3.5报废处理

3.5.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

3.5.2剧毒物品报废处理,要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报请保卫保密部按国家规定处理,严禁随一般垃圾运出。

“三同时”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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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2、术语和定义

2.1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基本要求

3.1、建设改造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方面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3.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3.4、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

3.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臵不用。生产设施和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我公司内工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工业卫生管理过程。

2引用标准及文件:

(88)劳安字5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1)卫监发1号 《卫生防疫工作规范》

(87)卫防字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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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84)卫防字16号《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工业卫生

工矿企业里所进行的卫生保健工作。它包括研究职业性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及环境的影响,从卫生学的角度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的综合措施。

3.2有害作业

在对人体有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环境中从事的生产作业。

3.3职业性危害

在生产劳动中,职工由于长期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受劳动过程、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

4内容和要求

4.1职业病防治的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做好卫生保健工作,采取综合性的预防措施。

4.2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

4.2.1公司下属各单位、各级领导应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卫生法规的基本要求,保障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环境,采取符合工业卫生要求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4.2.2各单位未经机动技安部同意,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和拆除防尘排毒设施。

4.2.3发现职业病和作业禁忌人员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5管理职责:

5.1机动技安部是全公司工业卫生的主管部门。对尘、毒作业点进行定期检测,原始记录统计、分析及处理。

5.2公司在编制和审批基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工业卫生设施和治理设施。

5.3机动技安部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编制尘、毒作业点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5.4机动技安部建立工业卫生档案(包括工种、作业点、参加人员、体检卡、监测记录、职业病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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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5.5发现有严重损害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生产活动,机动技安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

5.6凡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含有毒、有害项目的实施部门,必须采取对有毒有害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审批部门负责按公司“三同时”审批制度有关规定审查把关。

5.7发现生产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因素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整改技术措施、费用预算、报公司机动技安部审查,列入公司技措渠道,纳入计划实施。

5.8机动技安部负责检测情况统计、上报、存档工作。

6工业卫生保健管理

6.1对接触有害因素的职工,经卫生部门诊断后,凡不宜做原工种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手续。

6.2职业病的确定由公司劳保委员会负责,以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诊断为准。

6.3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实施。

6.4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职业调动,同时移转。

7.5.对新调入有毒有害作业工作的职工,要按规定岗前进行体检,有职业禁忌病的职工,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保护措施。

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保证女职工在劳动中的身心健康。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在职女职工。

3保护的内容

3.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2女职工在月经、怀孕、在产、哺乳期的保护。

4保护措施

4.1禁忌保护

4.1.1女职工禁忌连续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 55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25Kg)。

4.1.2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4.2经期保护

4.2.1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a.冷冻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0~25Kg)

c.《高空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作业(5~15m)

4.2.2女职工月经期应暂停前项规定的禁忌范围内的工作安排。

4.3怀孕期保护

4.3.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期,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医院建立孕妇保健卡。

4.3.2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a.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b.作业场所放射物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规定;

c.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d.《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e.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

4.3.3女职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应调离原从事的劳动强度较强的工作岗位。从事较轻的工作。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4.4产期保护

4.4.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后休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4.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4.5哺乳期保护

4.5.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次 - 56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5.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

5其他

5.1女工结婚后,到公司工会办理生育指标,在领取生育指标后,方可怀孕生育。

5.2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3女职工劳动保护由公司工会检查并进行监督。

5.4本制度未尽事项或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公司留守处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安全管理协议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管理协议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 - 57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 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 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 - 58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 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 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检查与考核

3.1综合管理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为保障科研生产的顺利完成,保证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内容

2.1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必须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警惕性,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2对易燃易爆的工作现场和工序,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对于消防器材、专用工具等设施,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作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乱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时拿到消防工具灭火。

2.4各生产单位要定期认真组织防火检查,排除隐患。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点防火单位。

2.5发生火灾时,由当班领导或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防止混乱。对不同的起火物质,要采用正确的灭火工具和正确的灭火方法。同时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国家财产的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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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2.6对火灾事故,除积极抢救外,同时要及时地向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

2.7进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时,除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外,还要事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准备,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臵。

2.8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厂内机动车和驾驶员

3.责任者:综合管理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如需在车间停放,应停在指定区域。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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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4.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

4.13.2. 严禁酒后开车。

4.13.3. 严禁超速开车。

4.13.4. 严禁空挡溜车。

4.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4.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3、采购部会同人力资源部统计各工种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采购部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4、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 - 61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有机动技安部验收后方可入库。

5、使用者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由本部门开具领用单,采购部门根据领用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

6、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到采购部门办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机动技安部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7、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8、人员调离原岗位或离职,公司人力资源部须开具工种变更证明,报机动技安部备案,并通知采购部。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只执行高标准劳保待遇,离职学习或外借期间,劳保用品停发。

9、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企业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0、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机动技安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A、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B、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C、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D、个人私自买卖劳动防护用品的;

E、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1 目的

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 62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2 机动技安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3 企业管理部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4.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4)其他要求。

4.3 人力资源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公司企业管理部等单位审核、确认。

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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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期满。

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

目的: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各级人员应积极发现、及时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一、安全隐患范围、标准(设备缺陷属缺陷管理制度规范):

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全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

3、电缆孔洞未封堵,竖井未有效分离隔层,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

4、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玻璃等;

5、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无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盖子;

6、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7、防火防爆场所(油库、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锨,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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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8、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消防系统误报、不报或解除;

9、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10、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臵不能发挥作用。如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臵解除作用等。

11、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

12、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

13、安全工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检验,存在隐患;

14、现场照明强度不够,处理不及时,开关不及时;

15、其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各部门、公司要充分认识上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行政一把手、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员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2、各单位将需要公司协调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机动技安部,由机动技安部统一汇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下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奖优罚劣。

3、日常检查发现隐患机动技安部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形式要求有关单位整改。

4、安全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改进时,责任单位可提出书面报告由机动技安部提供改进方案后执行。

5、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应及时反馈机动技安部。

三、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规定

1、一般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发现并整改的奖励10元;

2、发现一般安全隐患上报需机动技安部协调的项目奖励5元;

3、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或整改完毕,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机动技安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4、凡不按要求和时间完成的项目,每项处罚单位50元。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 - 65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5、凡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的重大项目,每项处单位100元以上罚款,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6、如整改项目牵涉到两个及以上部门,哪个部门耽误整改项目的完成,考核哪个单位。

7、机动技安部检查发现的“正常检查容易发现、处理的项目”而及时发现或整改的,扣责任单位20元。

8、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按属地、使用人员及设备、业务划分制度等进行考核。

9、凡容易检查发现处理的项目而未整改者,每项处罚单位或个人50元。

10、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现象,每项处罚责任单位或个人50元,属于违章违纪者按有关考核细则加倍处罚。

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l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0六一基地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3.2.2危险点应在明显位臵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 - 66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l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部门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I级危险点,II级危险点由基地重点控制,Ⅲ级危险点由所在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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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内容

2.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2.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2.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2.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实习生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实习生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经济的发展。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习前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保密安全教育,各项管理制度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

2、学生到车间实习必须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裤、背心。女同学不准穿高跟鞋、裙子,要正确佩戴工作帽,否则不准进入车间。

3、实习生不准在工作场所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更不准随便进入其他工作场所。

4、车间里的电闸、开关、配电柜不准随便乱动,以防造成停电短路事件。

5、不准在生产作业场所抽烟。

6、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或启动设备、电闸;若要启动设备必须经师傅同意,在师傅的指导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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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7、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动用易燃易腐的物品,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

8、下班离岗或停电时,应协助师傅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9、实习生要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臵整齐,工作场所要整洁,做到文明实习,文明生产。

10、实习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服从单位的安排。

11、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场所,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的,必须向实习单位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同时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携带U盘等存储介质或外来人员进入实习场所。

12、如发生事故,要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听从领导指挥。

13、实习生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除批评教育外,公司有权停止其实习资格并退回学校处理。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或泄密事件的,由学生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并保留刑事追溯权。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过程

2.引用标准与文件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提取安措经费,用于各类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特制定本制度。

3.内容和要求

3.1、提取方式: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 - 69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3.2、提取标准:按照营业收入0.2%提取。

3.3、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保证安措专项资金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3.4、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和消防灭火器具的更新添臵、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用于防暑降温、防止职业危害等方面。

3.5、各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添臵或更新各种安全工器具,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

3.6、安全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配,不得挪作他用,要使用此项费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写出专题报告,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使用。

3.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3.7、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使用,严格财务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若经费不到位,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事故和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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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2.引用标准与文件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Q/QJB 147A—2011确综合管理中领导机构要求,并从本单位实际安全形式,及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3.内容和要求

3.1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3.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通报、小结、点评上季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布臵。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专项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和处臵。

3.3、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工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就各自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安排组织落实。重大问题或不能自行整治的事故隐患及时向技安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3.4、公司技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就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统计,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分项落实到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工段),督促各基层单位按规定时限完成。同时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3.5、各班组(工段)每月召开两次职工安全会议。分析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确保职工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必须使用安全会议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参会人员须亲笔签到,会议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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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论证、评价

和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与文件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Q/QJB 147A—2011确综合管理中“三同时”要求标准,对本公司投资项目中化各环节的劳动安全卫生应注意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3.内容和要求

3.1、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所有配套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3.2、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建设工程项目都应按照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按规定办理审查手续,未报政府监管部门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经职能部门组织专家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行试运行和投入生产及使用。

3.3、建设工程项目如有特种设备和设施,从安装到调试都必须由有特种设备和设施 - 72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施工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试压,合格者方准运行。将检测、试压报告装入该项目验收报告内,呈送相关监管部门。

3.4、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所需资金一律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概算时确定一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安全设施能按设计方案和专家评审综合意见顺利实施。

3.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配套的特种设备和设施,公司要在该项目实施过程前,确定人员,参与安装和调试,并派送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 设备维护

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设施设施及维护、保养、检修的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施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与文件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发布的《设备设施标准化》要求标准,对本公司设施设施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3.内容和要求

3.1为了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行,并实行定岗、定人、购买、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维修管理、防止设施、设备事故发生,而制定本制度。

3.2、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工段)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所管辖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性,对新设备、设施及其安装应认真验收,防止 - 73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因设备、设施本身缺陷或安装不当危及职工安全。

3.3、生产所需的公共设备、设施(如砂轮机、提升机、通风机械)供所有作业所人员共同用的,应由技安部门制定专门制度,指定专人管理。禁止违章使用,避免事故的发生,发现故障要及时正确处臵并向负责人报告。

3.4、按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规定,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臵所在水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以下的所有设备传动带、传动链、转轴、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等危险零部件,都必须安装防护装臵,并严禁随意拆移,完成设备检修后立即按原标准装好,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应装设安全泄压装臵。

3.5、各种厂内机动车辆和装卸机械,应要定期检查、修理,保证各部件完好。其制动、传动、呜笛、灯光、雨刷、后视镜等安全装臵齐全有效。起重机械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明显标明其额定最大起重吨位。其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自动联锁和警铃、信号等安全装臵,必须保证齐全有效。连接吊物的吊具、钢丝绳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

3.6、各种电器设备、设施必须由持有电工作业证的人员进行安装和修理。各部门使用临时电线必须事先向公司技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使用,用后及时拆除。架空电线室内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并定期对电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

3.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都必须按照国家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瓶阀、减压阀、压力表、瓶帽、易熔塞、防震胶圈安全附件应保持齐全有效。所有气瓶都必须防止日晒、远离火源、距明火10米以上,避免冲击震动。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的不同种类气体和液体,严禁同车运输、同库存放。氧气瓶严禁接触一切油脂,乙炔瓶严禁卧放使用,二者同时使用应相距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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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3.8、压力容器及其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购买、安装、使用、管理、检验、修理、改造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严禁无证操作、使用、维修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瓶车等特种设备,任何领导都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事故责任追究内容和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20xx年4月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要求,对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内容和要求

3.1为了通过有效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指导与跟进公司各层级员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持续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水平,努力实现公司生产安全目标,特制定此制度。

3.2、公司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经营计划、任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按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岗位。并通过考核与评估传递信息,使上下级之间目标一致,从而不断培养各层级员工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力意识,持续培养符合岗位安全要求的员工。

3.3、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 - 75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平、公正、光明、团结、真实”的原则进行,对事不对人、优胜劣汰,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符合标准。

3.4、对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发生轻微生产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发生等级生产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为加强原棉、成品、各类油料和化工原料管理,防止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轻纺行业一直被国家列为甲级防火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系统,购臵足额的救援器材,明确报警和联络方式,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和岗位人员职责,明确紧急疏散和撤离避险的线路及步骤。

二、公司每年对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员工进行一次应急救援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同时举行一次实战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处臵和应变能力。并对演练发现的缺点和问题及时修正,保证预案可靠有效。

三、公司技安部门要对购臵的救援器材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产品分类配臵到各重点部位,并将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现场指挥体系的公示牌设臵在重点部位醒目的位臵,确定重点部位责任区范围,明确责任区岗位职责,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各级人员能有序地到达自己的岗位

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标准化操作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达到统一协调,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 76 -

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各车间、班组(工段)时刻保持安全稳定的生产秩序,禁止工作场所高声喧哗、吵闹、拥挤。上班前班组长(工段长)要做安全责任交底要求,并组织排除事故隐患、疏通运行通道,消除上班前一切阻碍。

二、上班前电工要全面检查输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闸刀无护盖、严禁用铜、铁、铝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用电、防止电线脱落漏电及其它隐患等引发事故。

三、焊割气瓶应安放在安全地带、防止暴晒,电焊机严防漏电伤人,机械设备飞轮、齿轮、三角带及组式皮带轮等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禁止运行等。不排除故障、不跟班检查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由机械修理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非本机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动用设备。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操作人员首先应截断电源,待机器停稳后属自己能排除的故障,告知同班人员不准送电开机,并由同班人员负责监护,立即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任何人不得随意排除故障和带电作业,否则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凡上岗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披长发等,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委托他人代班顶岗,班中串岗、脱岗、睡岗等违规现象,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六、按定位、定臵管理要求放臵工具、车辆,经常保持生产工作场地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

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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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目的:为了加强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根据轻纺行业的特点,特成立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各机构工作职责,明确管辖范围,将各机构和各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实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二、公司每年对上述岗位的员工进行专项安全综合知识培训教育、考试,使员工都明确自己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公司将清花、梳棉、除尘室、原棉、成品库、油料、化工库等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的主要负责人又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自己所辖范围全面负责,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熟悉本部位易燃易爆物资的特性,会使用配备在本部位的消防设施,懂得灭火方法。

四、一切运输车辆的购臵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证照必须齐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灯光、信号、制动灵敏可靠、严禁无证人员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必须按《道路交通法》行驶。 五、各类物资的储存堆放,应根据不同的种类、性质、批次分类存放,标明防火注意事项及灭火方法,严格执行库房堆码“五距”的要求,不能超量、超高存放,装卸时严禁剧烈震动、抛摔、摇晃、碰撞、摩擦或倒臵。不使用或不穿戴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工具或衣物,严格库房管理制度,禁止存放各种私人物品,入库人员必须交出随身携带的火种,出入人员和物资必须登记,并注意随时清除各类易燃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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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G(20)56-2012/凯宏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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