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公司注册及资质办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方(被委托人):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为了充分发挥乙方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金融担保许可证等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金融担保经营许可证、四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一切金融资质证件;
2. 约定的其他服务:_________;
3.以上证照均为政府部门合法并认可的原件。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金融担保经营许可证等事务。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为甲方办理企业注册、资质证书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甲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4.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代办公司工商注册、金融担保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均以甲方拿到相关证书为止。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公司工商注册证书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 ),但该总代理费须分四个阶段支付,具体如下:
A、第一阶段,为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支付
)作为将“重庆盈然投资有限公司”过户到 的名下;
B、第二阶段,支付人民币 作为将注册资金增资到300,000,000.00元(大写:叁亿元整)的验资以及将公司更改为担保公司的费用。
C、第三阶段,支付人民币 作为办理金“融担保经营许可证”的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在三个月之内办理完成。)
D、第四阶段,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担保经营许可证、四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一切金融资质成功给予甲方后,甲方再支付剩余尾款 元(大写: );
以上费用含所有政府部门行政手续办理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证件证书借用和挂靠费用、增资费用、所有代理费用等,甲方不再支付额外任何费用。
六、完成时间
本代理合同时间从双方签字起计算,注册和变更增资在 月之内完成,如超出规定时间,乙方应赔偿甲方 ;
七、合同终止及违约
1、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业注册登记、金融担保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办理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相应代理费用,
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具体退还要求如下:
如乙方在某个阶段预见后期将无法为甲方成功办理或者乙方未能成功为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担保经营许可证、四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一切金融资质,合作停止,乙方应将前期所开支的所有费用款项全部退还给甲方,并赔偿给甲方违约金2,000,000.00(大写:贰佰万元整);
2、若是甲方不需要,需终止合作,乙方不退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费用。
八、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代理注册香港有限公司协议书
上海誉胜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注册香港有限公司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上海誉胜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欲在香港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上海誉胜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向香港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相关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条款:
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股东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二、填“香港公司注册委托书”一份:公司中英文名称、注册资本、董事详细资料、股份比例。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保证申请注册的海外公司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并承担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为甲方代理细节如下:
1、 到香港公司注册署查册确定公司名称;
2、 起草打印首次董事会议记录,核实注册资本、股本、股数及股份比例;
3、 填写申请确定文件:首批董事及股东、秘书委任文件呈报;
4、 提交办理所有确认文件和法定申请表,安排董事、股东签署文件,代呈报香港政府全部函件;
5、 提供办理公司注册地址申报函;
6、 在注册处代申请人宣誓成立公司,代付注册资本登记;
7、 申领公司股份证明、股份分配文件及代付印花税;
8、 代付公司注册处首年商业登记证费;
9、 代付申领税务局公司注册证书费;
10、 向政府印务局申印公司组织大纲(章程)、法定记录部和公司股票本,代付费用;
11、 制作公司钢印、签字章、小圆胶章各一枚,代付印章费。
上海誉胜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五、办理费用和付款方式:
1) 办理总费用(港币/人民币) 元(包括须向香港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和乙方代理费用);
2) 付款方式:申办前(甲方填委托书、协议书),申报表时预付50%即(港币/人民币) 元,余款50%即(港币/人民币) 元在领取证书及相关资料时付清。
3) 注册资本HKD ,需交政府厘印税HKD 。(一次付清,已包括在总费用内)
六、办理的时间:收到甲方签署申请成立公司法定文件和申报表后10个工作日。
七、本协议双方订立后,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委托之业务,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项乙方给予退还。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誉胜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 帐号:9843 0101 0435 0328
电话:021-59467810/133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