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安装合同甲方:陕西威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需方) 乙方:西安双达空调工程公司(供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空调设备及附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以上产品总金额 22.442 万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肆佰贰拾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验收合格前该货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验收后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臵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15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清点,清点后由乙方进行安装,在安装完毕且经乙方验收后,方视为验收合格,由甲方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七条: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2、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应能为甲方提供紧急维修服务,成都市区应能在接到使用方保修电话后4小时内派人赶到空调使用现场免费维修(在质量保证期内)。
3、对所有空调每年至少进行1次免费保养,并确保空调的制冷、制热效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1
第二篇:空调直接采购合同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20080926
甲方(买受方): 签订地点:
乙方(出卖方): 电器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08年 09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1防爆分体壁挂式空调,BKFR-26/220V,ExdemnAibIIBT4,(含3米连接铜管)2套。
2防爆分体落地式空调,BKGR-50/220V,ExdemnAib【ib】IIBT4,(含3米连接铜管)3套。
3防爆分体落地式空调,BKGR-72/380V,ExdemnAib【ib】IIBT4,(含3米连接铜管)2套。
4防爆除湿机,BFCZ-5/380V,ExdemnAibIIBT4,2套。
5防爆除湿机,BFCZ-5/220V,ExdemnAibIIBT4,5套。
2、产地、生产厂家: 。
3、质量标准: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说明书所载明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4、 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应为乙方生产的正规合格产品,其制冷系统为格力制冷系统,设备整机符合乙方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室内机、室外机、连接线路、管路均达到该产品规定的防爆等级(整机防爆)。
甲方购置的防爆除湿机,使用现场湿度要求:RH50%—70%。
第二章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
1防爆分体壁挂式空调,BKFR-26/220V,ExdemnAibIIBT4,(含3米连接铜管)贰套(每套单价为: 元x 2套)小计:¥.00元;
2防爆分体落地式空调,BKGR-50/220V,ExdemnAib【ib】IIBT4,(含3米连接铜管)叁套(每套单价为:¥ 元x 3套)小计:¥ 元;
3防爆分体落地式空调,BKGR-72/380V,Exd【ib】mnRIIBT4,(含3米连接铜管)贰套(每套单价为:¥ 元x 2套)小计:¥ .00元;
4防爆除湿机,BFCZ-5/380V,ExdemnAibIIBT4,贰套(每套单价为:¥ .00元x 2套)小计:¥ .00元);
5防爆除湿机,BFCZ-5/220V,ExdemnAibIIBT4,伍套(每套单价为:¥ .00元x 5套)小计:¥ .00元);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捌佰伍拾陆元整。(¥185856.00元)
2、该合同价格包括:设备主机价、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等。
3、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
第三条 支付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55757.00)。
2、 第二期付款:防爆空调、防爆除湿机送到使用现场,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同时出具全额普通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111514.00)。
3、质量保证金为总价10%(¥18585.00)的货款,在设备最终验收后 12 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质量保证金。
第三章 设备验收
第四条 设备的验收程序:
1、设备最终验收在甲方的安装地点,按照合同和说明书进行。设备进入现场双方进行开箱交接,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按合同约定或乙方合格证、说明书标定的技术参数,进行开机运行,由甲方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认定。如果因甲方原因没有按期(10工作日)验收或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第四章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包装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1)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因变更交货地点所增加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指定地点: 。
接货人: 电话 : 手机: 。
第六条 在发货前 2 天内,乙方用电话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作好安装准备。
第七条 包装与标志:
1、包装按厂方标准执行,包装材料无押金,不返回。
2、每个包装箱将带以下资料:
装箱单一份、质量合格证一份、使用说明书一套、保修卡一套。
第五章 技术服务、操作维修培训及质量保证
第八条 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
第九条 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以双方在验收合格书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整机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在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7日内,发生机械性能故障,甲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在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15日内,发生机械性能故障,甲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在质量保证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调换相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可收取合理的费用。修理服务应做到及时有效,乙方应承诺:(1)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甲方信息后的6小时内给予回复, 5 日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配件和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条 保质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实行“三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可向甲方适当收费。
第十一条 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 0.05 %交纳违约金,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甲方原因导致的延误时间。
第十三条 乙方所交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不符或产品损伤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利拒收,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如因乙方安装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货款,每延期一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 0.05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的交货期相应顺延。
第十七条 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 15 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第七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水灾、地震、战争、台风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第二十条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6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为 仲裁委员会。
(2)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到空调防爆控制箱(除湿机的防爆断路器);其余的空调、除湿机线路及接管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和安装;
第二十四条 空调安装后,如需移动位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负责每套空调免费开1个穿墙洞,需根据甲方的实际墙壁情况,选择牢固、可靠的悬挂安装方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由甲方垫付的费用,可从做货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