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坑道掘进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工程承包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坑道采掘施工工程有关事宜充分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地点:
二、项目内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进行坑道掘进、支护、采(拣)矿、运输及相关作业均符合本合同条款规定,超出该范围不符合本合同规定。
2、工程内容:
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有:坑道掘进,掘进过程中的矿石回收。其中:
(1)掘进:矿区内根据探矿工程的需要,所进行的坑探工程。掘进工作要按计划有序进行,掘进中遇到矿岩时,应分拣(采)、分运
(2)乙方负责将矿石运输到坑口甲方指定的堆矿场,碴岩运输至废石场。
三、双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①负责矿山设计、技术等问题,并提出可能遇到的破碎带。需要变更施工时,提前告知乙方。
②负责爆破材料的报批和代采购(材料款由甲方先预付)。
③负责施工期间外围关系的协调(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不承担责任)。 ④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责任义务:
①乙方履行协议时须接受甲方矿山统一调度指挥(包括矿山生活及外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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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合法、具备井巷施工资质的各类证明。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工伤保险、劳保等一切费用乙方自负。
③杜绝偷矿(含捡矿)或伙同他人盗矿,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发现有人偷盗矿石,不及时报告或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者,每人次罚当事者2000元。
④承担坑道采掘作业的各种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线、等;承担对矿山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费用。
⑤承担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⑥爆破物品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乙方自负。
四、工程规格、承包形式和单价
1、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坑探工程进行承包,同时对采掘过程中的矿石进行分采及分拣,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
2、矿山现有的施工设备(全新),按采购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一年之内扣完,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购买。
3、坑道支护所用坑木由甲方承担,坑道支护所需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4、承包工程单价包含直接费、管理费及各种税费。
(1)坑探工程:掘进单价按每米进尺单价实行大包,一次定性。 工程规格:2m×2m,工程单价为: 元/m
(2)采(拣)矿单价: 元/吨。
(3)坑探掘进进尺及所采矿石的计量,需经甲方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工程款。
五、工程质量和验收结算办法
1、甲方每月25日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和进度验收。若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 2
费用。
2、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确保生产计划执行。对于未经许可,乙方擅自施工的工程,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若未经许可擅自乱采滥挖,甲方有权拒付矿石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矿石质量及计量:矿石要求块度小于35厘米,矿石贫化率不得高于10%,矿石品位≥3g/t。矿石计量结果以甲方指定地点电子地磅的过磅单为准。
4、结算方法:次月5日前对上月验收工程进行结算(税金结算半年一次,工程费用结算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5@p),结算中甲方将其提供的材料、燃料、爆破材料费用从工程款中扣回,并支付月结余款项的85%,其余15%年底一次性结算。
六、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规程施工,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其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
2、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乙方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七、其他
1、由乙方向甲方交风险各项抵押金5万元,合同期满再予以结算。
2、施工中除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均属正常施工条件。
3、生产所用燃料、火工材料费用按加运费价格计算。
4、由甲方提供工程款费用的正规#5@p,除火工材料、燃油费用除外。燃油运输费如没有#5@p,其运费税金仍由乙方负担。
5、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6、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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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二○一一 年
4 月 日
第二篇: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
井巷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煤矿**号煤层采区接替井巷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掘进、支护及交付使用前的日常维修等。
二、合同工程量及工期:
1.工程量
井巷工程量7880m(其中岩巷1471m、半煤巷4432m、煤巷1977m,巷道规格、长度、支护方式等见甲方工程设计图)、铺轨2600m(其中双轨1800m)。
如遇设计更改,以实际变更为准。
2.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从20xx年5月15日前开工,至20xx年10月14日前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方式。井下施工用轨道、提升系统、压风机、局扇、风水管路、监测监控系统、施工用电、后勤服务等实行甲方有偿 1
提供(相关协议另行签订)。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严格按甲方工程设计图施工。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按《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二级标准进行验收。
五、合同价款
1.取费标准
根据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中国煤炭建设协会20xx年1月1日颁发的《煤炭建设井巷工程定额(2007统一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统一基价)》二期工程下浮10%进行取费,大临设施费按50%取费。
2.主材调差
主材(钢材、炸材、水泥、砂石、锚杆、锚网)按双方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核准的市场价格作为材料价格调差结算依据,合同期内不论市场行情是否发生变化,均不再作调整。
3.人工费不予调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
(1)乙方根据验收合格(二级标准)的工程量,在次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甲方有关单位及分管领导审批,达到合格的工程量方可结算,不合格部分整改合格予以结算(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安排的合同以外其他零星工程,按安排时所定原 2
则进行结算。涉及到计时工时的,工资标准按井下75元/工日、地面50元/工日结算。
(3)工程进度实行月计划季考核,其中:岩巷进尺70m/月、半煤岩进尺110m/月、煤巷进尺140m/月(半煤岩掘进必须煤矸分装分运)。
(4)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计划进度,乙方自动清场,同时按计划工程量总额的10%赔偿甲方工期延误损失。
(5)总工期每超一天,扣减工程款300元。
(6)因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乙方无法完成上述进度时,月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支付方式
合格工程,按实际工程进度的90%每月结算支付一次,其余10%留作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金,合同期满半年后一次性结算支付。
七、现场管理
由甲方生产技术部、企劳部、财务部负责工程管理、工程结算、工程资料签证、工程质量验收、技术指导等。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有合格证的必须提供合格证)。因特殊情况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按双方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核准的市场价格结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计划认真组织,优化施工,完成计划 3
工程量,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及质量监督,接受工程技术及安检人员的监督检查。
3.隐蔽工程认定
①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围岩变化较大时,必须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参数,并编制补充方案报甲方认可,否则不予结算因此新增加的工程费用。
②隐蔽工程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甲方交付的经会审的施工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有关标准地质、测量等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5.如遇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和变更,甲方提前3天告知乙方,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方可施工。否则不予结算。设计变更与发出的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九、安全责任
1.乙方自行交纳工伤保险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必须配足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证件报甲方存档备查)。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相关责任及因此发生的 4
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若乙方不予支付,从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十、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1套,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指派一名公司领导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宣。
3.每月对巷道的导线进行测量。
4.实现水源、电源、风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五通”, “五通”至附斜井井口。
5.有偿提供各种施工设备、开关、电缆、风水管路、局扇、风筒、CH4监测电缆、探头及电话。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及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图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作业计划或施工方案。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文明生产有关规定。
4.指定一名负责人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中途不得更换,每月到达施工现场不少于5次,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到场,相关资质及委托书交甲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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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经完工的巷道和安装的永久设施,在双方约定的移交
日期前应负责保管、维修。
6.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确
保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管线、通讯、电缆等不受损坏(若有损坏,
由责任方负责)。
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
十一、违约责任:谁违约谁承担责任。
十二、本工程议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乙方承诺书组成本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条款与本合同
条款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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