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河道城防工程
内部劳务承包协议
(模板)
工程名称: 彭水县河道城防工程
工程地点: 彭水县两江桥河道右岸400m城防工程
施工单位: 禹贵友
承 包 人: 签订时间: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彭水县河道城防工程项目办公室
内部劳务承包协议
发包人: 禹贵友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彭水县河道城防工程项目办公室 电话: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事项协商一致,拟对甲方本项目模板工程采取内部经济承包方式承包给乙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慨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模板工程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辅材及小型机械),甲方负责项目管理及安排。乙方组织成建制劳务队伍,以包工、包主要材料、大型机械
设备的定量供应及小型机具,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2.2承包范围
2.2.1本工程项目指定范围内所有现浇、预制构件模板工程的配料、制作、转运、安装、拆除,支模架搭拆,质量偏差处理,涂刷脱模剂,材料、废料、垃圾清理以及转运至指定地点放置或丢弃等,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教育以及班组工人安全资料的填写整理等全部操作过程所需用工及材料设备;
2.2.2乙方完成上述工作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成品保护至竣工验收的所需用工;
2.2.3乙方负责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工期、文明施工、材料管理、后勤保卫管理、消防管理所需用工;
2.2.4甲方指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其它用工;
2.2.5乙方负责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辅材及机具:铁钉、铁丝,手工工具、手电钻及钻头、手握锯及锯片、园盘锯及锯片、砂轮片及夹具、撬棍、安全帽、安全带、碘钨灯线、灯架及灯管、工程线、塑料桶、双面胶、毛滚、清理扫把等凡本工程所需辅材及机具。
2.3工作内容
2.3.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做好施工前的准备。
2.3.2制作:选、配料、划线、截料、砍边、模板刨边清缝、平口对缝、钉木带以及材料堆场取料制成成品分类堆放切割钢筋等全部操作过程;大模板的制作,场内运输,堆码,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
方案及技术交底配制模板。
2.3.3安装:安装模板、内脚手架支撑搭设、支架防护加固、锯(预)钉木带、拉杆、斜撑、垫木楞、垫板、钻眼、穿绑铁线、上螺杆、安木箍、钉卡子、吊正找平、清理木屑以及搭拆支模架、封补模板缝隙、孔洞的全部操作过程(包括部分超高支撑系统加固),小型构件等模板支拆,修复自然和非自然因素所致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及建筑物以内所有建筑、结构施工图范围内的预留孔洞的模板支设。
2.3.4拆除:拆除支撑支架及内外防护架并在拆除前作好安全防护(具体措施详项目部技术交底)、模板、垫楞、卡子、铁线(含用于支撑系统的砼面插筋和螺杆头)及搭拆简易架全部操作过程。
2.3.5再次安装:包括第一次安装和最后一次拆除。
2.3.6运输装卸:包括材料堆场以及施工现场全部水平垂直运输。
2.3.7材料使用:节约材料,合理使用。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使用模板、木枋和架料,不得任意乱割乱锯和任意损坏。
2.3.8清理工作:每层面、每天施工完备后,必须将锯木屑等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将第二天所用材料就地堆码整齐。模板每次制安前必须清理与修整,清理模板上的干结水泥浆,模板刷隔离剂(按每两层刷一次,以模板面积计0.1kg/m2限额使用,超出由乙方承担),支拆模板后,须把所有附着铁钉取尽并卸下钢管上扣件,周转材料堆码整齐;施工前后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需分类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保证工完场清料净,场地移交至下一工序需得到分管负责人或接受人签字认可。
2.3.9其它工作:图纸范围内的梁缺拦设,预留洞留设、预埋件安装、施工缝处理;清扫接缝的漏浆并及时用水冲洗,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溅落混凝土或水泥浆及时冲洗;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模板体系的跟踪检查和维护校正,配合其它工种的工作。由于模板支设等原因影响砼质量造成返工的钢筋和结构的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模板原因造成的二次处理或对拼缝节点的凿打及砂平由乙方负责。
三、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 天。
3.1开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工程项目负责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3.2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成甲方制定的工期进度计划。
3.3乙方应充分考虑水利工程因汛期来时导致无法施工的暂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工人的及时进退场,甲方不另行补助。
3.4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连续两次达不到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的,甲方要求乙方作出整改措施,如仍无转变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必须服从。退场损失由乙方承担。
3.5对工期的认证与顺延双方协商并书面签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误工期,甲方按每天1000元向乙方惩罚并在进度款中扣出。
3.6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本工程要求模板从底至顶板按清水模质量要求。
4.1本工程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河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4.2检验批质量、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必须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其中实测项目的实测合格率必须达到90%以上;检验批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对乙方惩罚100-2000元/次。返工后必须请甲方工程师验收,直到符合甲要求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其中每一个验收批必须由工长及质安员开出合格证明方可领取进度款。
4.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观感评定必须达到“优”标准。
4.4当甲方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5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每验收一次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惩罚200-1000元/次。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至合格;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因质量原因承担的责任。
4.6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因此受到的名誉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10000元的惩罚作为甲方的名誉补偿;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两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全部损失。
4.7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不奖不罚。经验收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视情况甲方向乙方罚元,并负责返修直至竣工,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职责
5.1甲方职责
5.1.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称施工员。现场代表有权指令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或指令更换其认为不合格的作业人员。
5.1.2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其它设计文件、技术文件一套(份),不足部分乙方自行复印。
5.1.3乙方人员上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1.4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1.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
5.1.6当甲方的分项工程(含检验批)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时,甲方应将该分项工程(含检验批)的工程部位、质量标准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作业前3天向乙方提出。
5.1.7甲方在实施合同有关规定时,执行告知制度。
5.2乙方职责
5.2.1乙方提供材料进场计划并及时采购。
5.2.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结合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和指令组织施工作业,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损失的甲方材料按材料价格双倍赔偿,乙方的人工和材料自负,工期不顺延。
5.2.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的执行相应的处罚规定。
5.2.4乙方必须派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并接受甲方的审查,特种人员持证上岗,配备技术熟练成建制的作业班组。
5.2.5乙方人员施工时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使用材料,不得长材短用,大材小用,不得偷窃,如有浪费,甲方有权按每发现一次惩罚
5.2.6乙方所有使用机械、设备的损耗材料、油料由乙方负责。
5.2.7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礼貌、自觉维护施工现场卫生及周边环境,做到施工不扰民。
5.2.8乙方必须管理好所属作业人员,甲方责令乙方退场的人员,必须在限期内退场,否则甲方按每人每天100元收取管理费。
5.2.9乙方对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产品保护至竣工验收;不得损坏或污染其它产品。
5.2.10乙方应向所属管理人员配备对讲机,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随时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
5.2.11乙方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承包项目的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执行当地建设(水利工程)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5.2.12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制定的材料消耗量限额领料,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负。
5.2.13乙方必须向所属人员提供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对从事
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作定期身体健康检查。
5.2.14乙方进场后自行解决作业工人的住宿、生活及用水用电,协调好周边居民的关系,约束工人不得和当地居民发生任何矛盾,在施工期间不得任意采摘当地居民的蔬菜、瓜果,如有发生,视其情节和影响大小,对乙方处以2000-10000元的惩罚并保留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利。
5.2.1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年满周岁至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劳动力进场施工,禁止招收有职业病和传染病的人员作业。
5.2.16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有发生,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的影响大小,对乙方处以2000-10000元的惩罚。
5.2.17对甲方的合理安排,乙方在期限内拒不执行,经甲方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仍未执行的惩罚100-2000元/次。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服从管理,能力低下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限定在一天内离场,否则甲方按元/人/天惩罚。
5.3其它
5.3.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生活区内的环境卫生、房内衣被整洁、整齐,施工现场统一着装。
5.3.2乙方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及生活住宿区不得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盗窃、扰民,如有发生,甲方对乙方每次罚惩500-5000元,
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3.3为保证良好施工秩序及社会稳定,严禁聚众闹事、停工、挟持威胁等任何偏激行为扰乱正常生产,否则将处以5000-20000元惩罚,并立即清除出场,对蓄谋不轨者送交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处理。
5.3.4按照甲方文明施工要求作业,并进行维护,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移动或损坏各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5.3.5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的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整齐堆码,井然有序。
5.3.6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垃圾运至指定地点,不得乱扔,否则甲方给予乙方每次50-500元的惩罚,并必须立即整改。
5.3.7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打赤膊、穿拖鞋、随地大小便、骂人、争吵、扯皮等不文明行为,否则甲方处以50-500元/次的惩罚。
5.3.8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督检查评分必须达到分以上,否则甲方对乙方惩罚200~元/次。
5.3.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作业区和自租生活区的所属范围的卫生清洁及保持工作。
5.3.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3.11乙方安全生产指标为:无重伤和死亡事故,月轻伤频率必须低于1.2‰,年轻伤频率必须低于2.5‰;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事故产生的费用,在2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超出
元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但
6.1.6条所缴纳费用并不能作任何费用抵扣;如属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挥发生的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因安全事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3.12乙方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
5.3.13乙方必须在作业面搭设满足施工操作要求可靠的立足和防护设施。
5.3.14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人员进行惩罚,惩罚单需注明工种、班组、违章时间地点。
5.3.15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相关工种技术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同时签订用工合同,未签订用工合同的不允许上岗工作,否则造成后果全由乙方负责。
5.3.16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报送职工工资表。
5.3.17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安全、技术、施工日记等相关资料的收集。
六、承包费用
6.1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合格标准,施工达到习水县优质样板工程标准,其它各项管理达到甲方要求及有关文件要求的条件下承包单价为 元/m2(按混凝土接触面积计)包干;增加分仓、分隔缝模板面积单价为/m2。
本合同单价已包含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以
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
6.2上述包干单价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劳保费、医疗费、差旅费,现场文明施工用工及工具费,迎接各类检查发生的文明施工整改人工费,安全事故医疗、赔偿及善后费,除现场保卫外的后勤用工。
6.2.1所有材料半成品、机具的进出场装卸车堆码费用,周转材料装卸车费用,材料机修的修整及清理费用。
6.2.2本工程一般情况下不存在计时工,除非设计变更在验收后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实际返工工程量签证,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范围外的工作以及甲方指令错误导致的返工外,一律不予签工。因上述原因发生的计时工签证按普工程 元/工日、技工按 元/工日;签证由乙方填写交现场施工员签证后交项目预算员审核,最终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6.2.3乙方不得因机械设备、材料、用水用电、施工工艺标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其它原因而要求甲方增加费用。
七、付款方式
7.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该保证金在进场作业满两个后无息退还。
7.2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7.3甲方每月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
7.4进度款未到时乙方不能以停工等手段要求甲方付款,否则造
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7.5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待结算办理完后十天之内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 %。
7.6余款10天内由乙方自检甲方复检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本金。合同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劳务关系解除。
7.7每月25日至29日4天内由乙方填写工程量完成清单交现场主管施工员签认后报项目预算员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当月工程进度价款。
八、其它
8.1甲方项目部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8.2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如有小组计件分包,必须有正式协议及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在必要情况下将协议交甲方存档。
8.3结算办理时以本合同原件为依据,结算办理后原件交回甲方。复印件不作为结算依据等任何有法律效力依据。
8.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由各自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结束甲、乙双方结算办理、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第二篇:20xx劳动合同范本模板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姓名(乙方):
证件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________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
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
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
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