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服务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兼职服务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实习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合作形式:
1、乙方同意在协议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兼职服务,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2、乙方保证具有与甲方订立兼职服务协议的资格,因本协议的订立而侵害的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服务内容
1、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能并结合甲方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等必要的培训,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以书面文件实施的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作,服从岗位领导的各项工作指令,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开展各项工作。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和岗位。
5、乙方根据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展岗位工作,因工作任务等原因需调整工作时间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给予积极配合。
四、服务报酬
1、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按月度享受报酬标准每月元(大写: 元整),甲方根据乙方在月度内实际任务达成情况核发。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所取得的任何工作成果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以任何形式传递给第三方均视为侵害甲方权益,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每月1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度服务报酬;
4、双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同意甲方不必提供任何保险(包含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大病等)和约定薪酬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承诺服务期间未按规定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甲方有权给予扣罚服务报酬。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与岗位工作无关或超出职权的业务、活动等,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3、服务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和资料等;服务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
4、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自愿承担最终赔偿责任;如果乙方要把服务内容作为论文发表文章,则论文报告或文章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照侵权或泄漏公司机密处理。
五、协议变更、终止和续订
1、服务期内,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及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可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不予留用,乙方须按要求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给予扣罚处理。
2、服务期内如乙方如申请辞职,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3、乙方在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1)连续两次或月度累计三次未能按计划完成甲方交办工作。
(2)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违反公司纪律两次以上的,经教育仍违反纪律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在实际工作中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拖欠乙方工作应得报酬逾两个月以上的。
六、协议变更及争议: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内容。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聘用兼职电工服务协议书
聘用兼职电工服务协议书
甲方:临澧双辰江学有限公司
乙方: ,家庭住址:
上岗作业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协议期满后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协议,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为兼职电工,全权处理甲方企业范围内电力系统的维修、维护及相关业务。工作内容包括:(1)每月对变电室进行日常维护一次(含卫生清理);(2)入冬前对变电室进行各种小动物的预防检查;
(3)每月对低压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及时维修;
(4)其他用电系统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2、甲方因工作需要随时(包括夜间)电话通知乙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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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工作,乙方若无特别理由不得拒绝。如乙方外出到临澧县城以外,应提前电话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另作安排。
3、乙方在行使职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人、财、物应达到要求,乙方工作质量应达到行业要求。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乙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受甲方考勤,不受甲方时间约束。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调遣。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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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聘用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协议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3、经聘用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协议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聘用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上岗作业证失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协议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协议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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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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