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
需方(以下称甲方):江油市星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绿色蔬菜专用化肥、购销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绿色蔬菜专用肥料:尿素、专用肥共30吨,每吨 1680元。
二、合同产品总额:人民币(大写):伍萬零肆佰元整。 对化肥价格甲方应承担保密责任,保守乙方商业秘密,不能提供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三、交货时间:乙方于20xx年8月15日至30日送货至甲方约定地点,如甲方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地点等)造成时间变更,乙方不承担违约。
四、验收及交货方式:
乙方按约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发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即完成交货任务。
五、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5@p及时支付相应货款,以银行划款形式支付。
六、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化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七、合同变更
乙方在发货时即开据#5@p(普通),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交付#5@p,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因化肥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责任
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产品不得任意退还(质量问题除外)。
十、本合同如有涉讼,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化肥购销协议
化肥购销协议
合同号:皖—销售—20140915号
签约时间:20xx年9月25日
签约地点:霍邱
卖方:霍邱县瑞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李俊(身份证号34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销售化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商品名称:“昊源”牌尿素:
2、型号或规格:符合3、数量:100吨;
4、单价 1690 元/吨阜阳厂自提价:(¥:169000元);
5、总值:伍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6、包装:袋装,50kg/件;
7、货款支付:款到发货;
8、交货时间:20xx年12月26号前。
9、货物使用:本项协议下货物只允许在中国境内使用,不允许转口销售。
10、验收标准:如货物品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安排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检验,如检验报告表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1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不能交(接)货或交(接)货延迟,双方可以免责。
12、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则构成违约,本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其中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合同项下化肥转售。
13、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加盖公章后有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更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4、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甲方:霍邱县瑞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李俊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0564-6033786 电话:0564-6028638 开户名:霍邱县瑞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名:
开户行:霍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 开户行:
账 号:20000095852010300000018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