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合同范本(修改)

时间:2024.3.31

师傅姓名:                  岗位:            

徒弟姓名:                   岗位:            

为了使新上岗员工尽快达到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总体素质, 明确师徒在履行合同期间双方的职责,现签订如下师徒合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职责

1、师傅职责与权限

(1)负责向徒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徒弟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

(2)负责向徒弟讲解生产现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现场规程等情况,并督促遵守;

(3)合同期间,负责徒弟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安全监护管理;

(4)按培训目标分月度拟定一个循序渐进的书面培训计划,进行系统培训,并将计划落到实处,合同期间由师傅进行全面考核;

(5)负责向徒弟传授理论知识、实际运行工作操作技能,负责指导和解答技术上的有关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隐患;

(6)与徒弟共同学习运用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支持徒弟的创新意识,正确对待徒弟的合理化建议;

(7)通过各种措施、手段和途径,确保徒弟在合同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培训目标;

(8)对徒弟学习不努力或不愿学习,违章违纪不听劝阻者,师傅有权在合同未满时终止合同。

2、徒弟职责与权限

(1)自觉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及各种规章制度。

(2)要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作业,不得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3)安心本职工作,虚心学习,认真实践,能吃苦耐劳,团结同志;

(4)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帮助师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在师傅的帮助下,按照师傅拟订的学习计划努力进行业务技术学习,尊敬师傅,服从师傅安排;

(6)合同期满,保证通过培训中心组织的考核;

(7)对师傅不愿传授技术或经请教也不愿讲解者,徒弟有权在合同未满时终止合同。

二、培训目标

1、能够熟练掌握、执行本岗位工作标准中的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等内容;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要领,能处理一般事故;

3、合同期满达到独立上岗操作要求。

三、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培训内容可另附页)

四、管理措施

1、车间每月对师徒培训计划及教学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2、合同期内,每月末由车间组织对徒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生产等日常表现情况进行考核,登记考核得分,体现当月带徒效果,合同期满按上岗技术要求,由车间组织对徒弟进行理论、实践、安全考试等综合考核;

3、车间为每一名徒弟指定一名有知识、有技能、素质高的师傅,每名师傅带徒人数不超过2人;

4、在师带徒期间,所在部门或师傅不得以任何借口直接安排徒弟独立上岗或为他人顶岗;

5、在合同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6、本合同签订周期为十二个月。

五、考核与奖励

1、徒弟在合同期内,发生各类事故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师傅承担一定连带责任;

2、徒弟在合同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除按公司或所在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上岗资格;

3、徒弟在合同期间属于本人原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各类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4、徒弟在合同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扣罚徒弟100-200元,同时扣罚师傅100-200元;

5、合同期间徒弟配合师傅完成重大革新成果的,车间酌情发给一次性奖励。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日起至                    日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师徒各一份、保运车间备案一份。

师傅(签字):                                  徒弟(签字):

                     日                                         

保运车间(签字):

                     


第二篇:合同范本(修改)


房屋租赁合同(商议稿)

出租方:XXXXX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中国长春市XXXX(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镇江美驰轻型车系统(第二)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江苏省镇江市丁卯经五路2号(以下简称为“乙方”附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丙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位于中国长春市东风南街777号(以下简称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三方协商一致,于20xx年5月 日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

1.1 为了吸引乙方迁入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丙方愿意督促甲方在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内面积约为9572平方米的一块土地上(该土地的具体情况详见本租赁合同的附件一)按照乙方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认可)建设厂房和办公楼并将该土地及其上的厂房和办公楼出租给乙方使用;丙方承诺将为乙方预留10985平方米的土地作为乙方的第二期工程用地。自合同签订日起,甲方和丙方保证为乙方无偿保留此二期用地三年。三年后,甲方和丙方可以向其他单位出让、出租、或出售该块土地,无须征得乙方的意向。

1.2 乙方为将在长春建立的长春美驰轻型车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订立本合同,承租位于附件二所示上建设的厂房和办公楼(以下统称 “出租房屋”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将由长春美驰轻型车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承继。

第二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2.1

辅助设施(以下合称并简称为“房屋”)。甲方全权负责取得建设房屋所需要的全部许可和批准,并自行承担建筑、开发费用。

2.2 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用途为常规办公、管理、销售、研发、生产、仓储合法用途。

2.3 出租房屋暂定建筑面积为3811平方米,长春美驰轻型车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的工业生产厂房及办公辅助使用。出租房屋的最终面积的确定以甲方依法取得的有关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出租房屋的面积为准,同时包括厂区内使用的道路和围墙,该面积应由双方通过书面确认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2.4 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应在20xx年12月15日前:

2.4.1 依法取得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交乙方保存;

2.4.2 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本合同的租赁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将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交乙方保管(乙方提供相应协助文件)。

双方确认,正是基于甲方的此等承诺,乙方将自交付日起即开始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2.5 长春美驰轻型车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将注册在出租房屋的所在地。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协议续租

3.1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为5年,按甲方房屋交付日起支付租金,除非乙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行使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3.2 租赁期届满,任何一方主张续约,应至少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提前三十(30)天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本合同期限。租赁期满,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双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签订有关的书面协议,并向本合同登记机关或其他届时的继任机关办理有关的必要手续。

第四条 出租房屋的交付及收回

4.1 甲方应于20xx年12月15日前将符合第4.2款所规定的出租房屋完整地交付乙方。(4.2.4,条款除外,另有约定)

4.2 甲方在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前,以下交付条件均应得到满足,以乙方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确认为准,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的约定:

4.2.1房屋的地面为符合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地面, (C20混凝土) ;

4.2.2 所有临时建筑物、设施、设备、物资、工具等一切非租赁财产以及其它垃圾和废弃物等均已妥善搬迁或清除,出租房屋地面已经进行了清扫处于适合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状态;

4.2.3 出租区域内公共设施均已竣工并处于适合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状态,此外甲方承诺:在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出租房屋的围墙, 厂内道路,车棚,工厂大门建设。

4.2.4 20xx年12月15日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有关出租房屋的竣工验收

资料,以及乙方为正常使用和运行出租房屋而合理要求的其它必要的复制的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和信息等。

4.2.5 20xx年12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出示表明出租房屋符合有关规划、建设等要求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3 若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本合同被终止,则甲方应在租赁届满或本合同终止之日后的第15日之内收回出租房屋。

第五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5.1 在本合同所述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XX元,租金按乙方使用的出租房屋和厂区面积计算。

5.2 房屋租金实行年付制,先付后用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5@p及书面指定甲方银行帐户,乙方应在每个租赁年度的第一个月前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帐户汇入该年度的租金。甲方确认收到租金后方可给乙方开据正式#5@p,税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延误支付税费,导致租金#5@p不能正常开具,由乙方负全责。

5.3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租赁定金(人民币) 10万元整,甲方应即时向乙方出具合格的收款凭证。待正式租赁开始(即20xx年12月15日),该租赁定金自动转为本合同下的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当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有违约且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可以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的,甲方应将该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金,并追究经济赔偿。

5.4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租金不变。

5.5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之外,租金构成为乙方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应向甲方支付的房屋使用费(变压器房,门房,厂区道路和围墙另计租金)。

5.6 如果本合同依其条款被提前终止,则乙方在最后一个租赁月度内应付的租金额按30天计算。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承担

6.1 乙方承担的费用

6.1.1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实际使用而发生的(诸如水、电、采暖、通讯、排污费、垃圾清运费等)公用事业设施供应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2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因其生产经营需要对各公用事业设施进行增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直接向有关的供应方提出申请,并自行承担相关的成本和费用。甲方给予乙方必要帮助和配合。

6.2 甲方承担的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交付日以前实际发生的关于房屋建设及其各项公用事业设施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3 租赁期内,若因乙方责任发生出租房屋范围内的火灾、失窃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出租房屋损坏或出租房屋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出租房屋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形成书面材料,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时,乙方应从新修复和赔偿;若因出租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对乙方经济上的损失,须经双方或经有关权威部门确认后,

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对事故的发生都有责任的,损失由双方按照其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装修

7.1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需要时,为满足本合同下其使用出租房屋的具体要求,对出租房屋进行进一步的分割、改装、改建并安装机器设备等,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书面提出房屋装修和设备安装申请报告(含装修方案和设备安装方案),乙方保证所提交报告(方案)的真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甲方最晚应在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房屋装修和设备安装申请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书面是否同意函送达乙方。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交的所有乙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和设备安装等有关信息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房屋装修不得改变出租房屋原有整体结构,如需对原有结构进行调整,则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调整方案,甲方签字盖章后才能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施工,恢复原样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出租房屋的分割、改装、改建及安装已经甲方同意但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审核的,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和验收。

7.2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使用功能。

7.3 甲方同意,如果本合同下之租赁关系依本合同规定而终止,乙方在将出租房屋归还给甲方时,原经甲方同意改扩建的无需将出租房屋恢复原状。但归属于乙方的设备和设施乙方都可以拆除、移走或处置,甲方无权干涉。但垃圾废弃物须全部清除,地面清扫干净,所有乙方应交的费用须全部交清。房屋完好程度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损坏,必须赔偿损失。

第八条 维护与保养

8.1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并在租赁期内承担出租房屋内所有设施及承租厂区内的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8.2 如乙方在使用出租房屋中发现有(非乙方过错造成)屋面漏水,墙面地面龟裂、承重结构异常、配套设施运行异常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最晚不超过乙方报修后的72小时。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其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8.4 如乙方因使用、排放、管理因素导致的出租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九条 公用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供应

9.1 甲方负责提供不小于日供水30吨的管道,并且应在20xx年12月15日或该日之前将300KVA的电缆排到乙方所租的出租房屋的配电箱中, 并保证供给。

9.2 除双方出于实际需要并事先同意的以外,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所在厂区围墙,道路、安保、变电站,消防系统、避雷、下水道、环保设施、照明、等其他生产办公所需设施及标准厂房的其他配套设施不负有向出租房屋外的

任何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的义务和责任。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有合理的理由要求获得新的、或乙方有合理的理由要求增加已有的公用事业设施的供应能力(容量),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则甲方应帮助乙方获得该等新的公用事业设施或实现供应能力(容量)的增加,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0.1 甲方为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在其合法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有权根据本合同将自有房屋租赁给乙方,出租房屋的相应土地使用权是甲方通过合法手续依法取得,所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费用都已缴清。甲方没有拖欠任何相关费用,包括出租房屋的建造工程款或其他相关费用。

10.2 甲方已告知乙方出租房屋及其土地上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将可能导致乙方对其的使用受到任何影响的担保权或第三方权利。租赁期内如甲方改变现状,须书面通知乙方。

10.3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如将出租房屋转让、抵押,应提前一(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0.4 甲方保证乙方对出租房屋享有单独的使用权,不会受到甲方或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任何不合理的干扰。

甲方承诺本合同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向有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并获得所有必要的登记证明。

10.5 在本合同签订前,出租房屋的环境适合乙方所需要的用途(乙方所需生产环保措施及批准除外)。

10.6 甲方愿意接受丙方监督。

第十一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1.1 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有权在其合法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11.2 乙方保证其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各期租金。

11.3 在租赁期间,乙方保证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承诺以合法及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出租房屋。

11.4 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在任何方面均是真实和准确的。

11.5 乙方保证对其财产进行投保并承担相关费用。

11.6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使用厂房的设计文件要求的使用范围内合理使用厂房及设施。(非正常使用产生的厂房及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十二条 丙方的陈述与保证

12.1 丙方是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政府承诺:

1)责成甲方履行该合同项下所有义务。

2)除“二免三减半”外,如乙方获得“高新技术先进企业”称号,再减半

三年。

3)丙方同意全额返还前5年(并自20xx年11月01日起算)的地方留成税收,

即国家税收的12%。

4)丙方保证为乙方无偿保留此二期用地三年。乙方同意除外。

5)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负责赔偿实际经济损伤。

6) 丙方保证甲方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应享有的优惠政策落实。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交付日之前将符合本合同第4.2条交付条件的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单方在下列两者中作出选择: 13.1.1甲方应返还乙方按本合同第5.3条交付的租赁定金,本合同终止; 13.1.2 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在15天期限内继续履行交房义务,其他交房条件和合同不变。

如乙方选择第13.1.2款做法,则在乙方书面确定的延迟交房期届满之时,若甲方仍未按时合格交房,则乙方有权重新行使本第12.1款的所有权利。

13.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4.1条(4),(5),(6)款,造成本合同终止的,应按本合同项下一个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3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偿后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本合同即终止。

13.4如因乙方违约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正常期满的,甲方在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收回出租房屋时,乙方不得拆除或损坏甲方提供的原有装修及水、电设施。甲方对乙方自行的装修不评估、不计价、不冲抵欠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13.5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其在本合同内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承诺,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使守约方免受损害。 13.6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 乙方到期不及时交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应交租金的万分之五。

13.7 甲方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成出租房屋周围道路加宽到6米的计划,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3.8 如果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2.4条项下的任何承诺,则乙方有权单方在下列两者中作出选择:

13.9 甲方应返还乙方按本合同第5.3条交付的租赁定金,本合同终止; 13.9.1 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第2.4条项下的任何承诺,其他条件不变。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14.1 在下列情形下,本合同提前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终止之前已经累积的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下的权利和义务: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其在本合同内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的四十五(45)天内,该等违约情形仍未得到纠正或补救,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或出租房屋的正常使用, 且该等事件持续时间超过六十(6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对方的形式终止本合同(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至结束之日止的期间内乙方不需要承担租金);

(3) 乙方擅自将所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抵押、担保、入股或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超出合同范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5) 乙方严重损坏所租房屋,经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该等违约情形仍未得到纠正或补救,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6)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2个月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7) 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8) 如长春美驰轻型车系统有限公司的设立未获有关批准因此未能设立,

则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4.2 合同租赁期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14.3 租赁期内,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乙方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双方协商方可解除本合同。 14.4 在租赁期内,如由于政府强制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则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乙方多交纳的租金(如有)及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雷击、土地崩塌、政府强制指令、战争以及任何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类似事件。

15.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时,在不可抗力引致延迟履约期间,该受影响的义务应中止。

15.3 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一方的责任。 15.4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两(2)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随后合理的时间内向另一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存续期间的适当的由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适当努力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登记

本合同在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应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一个月内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本合同的租赁登记备案(乙方协助办理),本合同登记费用甲乙双方各付50%,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将所有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交乙方保管;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 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双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17.1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据以解释。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各条款如与中

国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不符时,以中国法律、法规为准。

17.2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

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后六十(60)天内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租赁房屋所

在地法院审理。

17.3 在审理期间,除该争议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所

有条款。

第十八条 标记

18.1 乙方可自费将其名称、标记或其他识别标志置于土地和房屋之

上或其内,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

18.2 除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乙方可在

土地上的建筑物的顶部,建筑物附近的路口即工厂门外设置识别标记,对标记的

维护、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在本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或者由甲方实施但由乙方承担费用,将乙方的标记移走,

并修补由于移走而对建筑造成的损害。

18.3上述两款均应在不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九条 通知

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

进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手递,或以挂号信件递送,均以对方的签收为

准。

第二十条 其他规定

20.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

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30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

房屋的意见。

20.2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之外,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

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被视作其放弃。

20.3 本租赁合同所附的附件是本租赁合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0.4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经双方协商后采取书面方式进行,

由双方适当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备案,该修改或补充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5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中国法律、法规和/或规章下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

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20.6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本合同正本一式伍(5)份,本合同三方各执一(1)

份,另两(2)份供登记或备案之目的。

20.7本合同生效时间为 年 月 日。

给甲方: 中国吉林省 长春市XXXX 电话: 0431 传真: 0431 收件人: XX 给乙方: 中国江苏省 镇江市丁卯经五路2号 电话: 0511 8885505 传真: 0511 8885111 收件人: 刘启东

给丙方: 中国吉林省

长春市东风南街777号

电话: 0431 5731909 传真: 0431 5731800 收件人: 李士勇

兹此证明,各方由其合法授权代表于首页载明的日期签署本租赁合同。

甲方

XXXXXXXXXXX

签署:

姓名:

职位:

乙方

镇江美驰轻型车系统(第二)有限公司

签署:

姓名:

职位:

丙方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

姓名:

职位:

附件 一: 土地的具体情况

合同范本修改

附件 二: 房屋的建设基础设施容量要求

附件三

《房屋租赁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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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徒 合 同 书

师徒合同书青年职工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备军,签订师徒合同是加快培养青年的有效方法,为了引导青年员工在岗位上学习,帮助青年员工在岗位上成才,培育青年岗位能手,提高公司青年员工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

师徒合同范本

师徒合同同志甲方与同志乙方在相与协商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切实提高青工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工作业务技能组织工作的能力达到互学互促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局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为使该项活动...

师徒合同

贵州发耳煤业有限公司采煤一区师徒合同书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提高公司员工技术素质岗位技能进一步加快对技术工人的培养步伐为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培养优秀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一流的技术工...

师徒合同

师徒合同车间师傅姓名徒弟姓名签订时间师徒合同为加强新职转岗晋升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使之在学习期内能够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章理论知识及实作技能以达到按时独立顶岗的目的根据师徒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选择同...

师徒合同

附录A规范性附录师徒培训合同HNZYLLGLZSZH07010师徒培训合同书甲方班组长乙方师傅丙方徒弟为了进一步有效地开发利用车间人力资源满足车间发展的整体需要根据车间整体安排特签订如下师徒培训合同书一培训目标...

新工人师徒合同

新工人师徒合同为适应矿山井下生产的需要使新入矿人员掌握相关岗位操作技能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师徒关系在师傅的带领下能够努力工作确保安全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掌握本岗位的生产技能特签订师徒合同一师傅职责1率先遵守各项...

师徒合同

附件1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局属各单位随着我局施工领域不断扩大大中专毕业生的需求量逐年增加近几年招收的学生每年都在400人左右为了使大中专毕业生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和经验的积累尽快转化为我局...

师徒合同范本(1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