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其所有的山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享有承包鱼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鱼塘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转包或调整养殖结构或鱼塘用途。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鱼塘承包合同1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 ____亩,每亩以___元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间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3.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7.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
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_____
乙 方: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盖章)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