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松柏伊克拉整体衣柜 乙方:深圳市道森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营销策划事宜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标的
开业营销策划及执行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松柏伊克拉整体衣柜开业策划、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的执行细则。
第三条 合作时间期限
20xx年7月15日
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四条 合作费用
1. 经甲方同意,就其委托乙方执行本合作协议第二条所述活动向乙方支付费用合计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8800元)。
2. 该费用包括:策划费用与执行费用;
第五条 付款条件
1. 合作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5000元作为项目策划定金,活动结束时即向乙方支付剩余
费用¥3800元,并如实报销乙方项目工作人员的往返差旅费。
2. 甲方应以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 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已向对方出示的各自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是依法定程序
取得的并且是真实的;
2. 甲乙双方均向对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3. 甲方应保证营销策划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甲方保证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及形式不存在违反
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有权对活动策划进行合理的调整;
2.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按本合作协议第五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就其依本合作协议甲方提供的服务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
2)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出的活动形式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因此造成的发布延误或合作协议解除,乙方免责,甲方仍应按本合作协议约定支付合作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为履行本合作协议项下义务的需要,乙方有权合法利用来自任何第三方的商品或服务。
2. 乙方的义务
1) 按合作协议规定提供有效的执行方案,并认真执行本活动;
2) 在本合作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如因非可规责于乙方的事由,造成的活动无法执行或没能
达到预期效果,由双方商定其他补偿方式。如影响本次活动的情形无法排除,无法执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不构成乙方违约。
第九条 不作为义务
除订立与履行本合作协议项下之需要外,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作协议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
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来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 本合作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规划改变等。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属于本合作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除非因政府或其授权机
构采取的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措施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或迟延履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时,全部或部分不能或迟延履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一方方可援引本合作协议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作协议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
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 本合作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作协议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作协议条款的
含义。
2.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作协议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作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5.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深圳市道森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第二篇:策划合作协议
策划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南昌**酒吧
乙方:斯派创意企划机构
为促成南昌**酒吧抢占市场先机,获取各方面最大效益,乙方同意为甲方进行策划服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南昌**酒吧”的品牌策划推广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南昌**酒吧”(以下简称“项目” )进行品牌策划推广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文案撰写、设计、市调、推广建议、策略咨询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合作形式
以乙方团队服务甲方形式进行合作。
四、合作内容
1、项目运营(管理制度、运作流程、市场开发)建议和提案;
2、市场调研;
3、营销培训;
4、开业策划;
5、年度营销目标规划;
6、营销、促销活动策划;
7、720°品牌管理系统建立/推广/应用/管理(CIS导入全程企划);
8、精确有效的媒介调查/选择/组合规划;
9、各类纸媒、户外终端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等创意、撰文、设计、输 出、印刷、制作等事宜;
10、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11、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12、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13、大型营销/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提案;
14、南昌市场巩固及远景规划。
五、双方责任与权力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能合理的全力配合乙方,并给予乙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快捷出行工具的安排解决和支持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
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服务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负责股东作为全权代表直接与乙方沟通乙方直接对该全权代表负责,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服务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多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配合乙方工作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 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限内为维护甲方项目品牌统一形象的成长和乙方服务成果,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和费用投入等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为违约。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服务甲方项目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 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等业务。
3、乙方所有策划执行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解决乙方工作展开所需的办公条件、 第三方合作预付款项到位因此造成的市场时机错过和工作效率低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六、服务费用
1、乙方要求甲方按协议好的策划服务费按时兑现乙方,具体如下:
甲方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向乙方支付策划服务费15000元,考虑初步合作,商定合作的第一个月先支付乙方策划服务费8000元,该月之后按每月15000元支付,并在第二个月支付完第一个月剩余的7000元策划服务费。
2、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各部门级别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3、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凭据报销如:差旅
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报销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七、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各分项服务内容确认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部分或全部工作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给第三方合作单位在约定的合同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十、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一、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