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承诺书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
房产证号: 。
我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放弃财产继承声明书
放弃财产声明书
声明人:唐章粉,女,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日出生,现住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振东村19组。
我于20xx年5月30号和万顺和再婚,20xx年3月万顺和儿子万玉香在原有房屋基层上增加一层,面积达94.5平方米,房产证虽为万顺和的名字,但建房所有资金及债务均由万玉香承担,现我郑重声明,以上房产全部归万玉香所有,上述财产中我应所得的份额,我自愿放弃,决不反悔!
声明人 日期
以上放弃财产声明书确系 亲自署名,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经办人
在场证人 日期
放弃财产声明书
声明人:万顺和,男,一九三九年九月十六日出生,现住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振东村19组。
我于20xx年5月30号和唐章粉再婚,20xx年3月我儿子万玉香在原有房屋基层上增加一层,面积达94.5平方米,房产证虽为我的名字,但建房所有资金及债务均由我儿子万玉香承担,现我郑重声明,以上房产全部归万玉香所有,上述财产中我应所得的份额,我自愿放弃,决不反悔!
声明人 日期
以上放弃财产声明书确系 亲自署名,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经办人
在场证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