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 , ,一九 年 月 日出生,
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是被继承人 的 。 被继承人 , ,一九 年 月 日出生,生前住 ,于 年
月 日因病死亡。被继承人 生前在**省 与 夫妻共同拥有房屋一处,房产证编号为: ,土地证编号
为: ,上列房屋的50%为被继承人 的遗产。 生前没有立过遗嘱,也没有签署过遗赠抚养协议。
作为 的继承人,出于我本人真实的意思表
示,发表如下声明:
我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我保证此放弃行为不会导致侵害自己的债权人之利益
和不能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本声明不可撤销。
签署人清楚本声明之意思并自愿受其约束。
附件:声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声明人:
二〇 年 月 日
注:由放弃继承者签署。
第二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转继承)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 性别:男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我是 的儿子, 的弟弟。 于 年 月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死亡,死亡后遗留有财产: 房二分之一的产权;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是被继承人的父亲, 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父亲于20xx年3月4日在广东省连州市死亡,被继承人的母亲于20xx年2月14日在广东省连州市死亡。被继承人的父亲、被继承人的母亲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我享有继承被继承人的父亲、被继承人的母亲应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权利。现我自愿无条件放弃被继承人的父亲、被继承人的母亲转移给我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被继承人的母亲是被继承人的父亲的配偶,被继承人的母亲,被继承人的父亲于 年 月 日在广东省 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母亲享有继承被继承人的父亲应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份额的权利,被继承人的母亲于 年 月 日在广东省 死亡,我对被继承人的母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现我自愿无条件放弃被继承人的母亲转移给我的继承被继承人的父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份额的权利。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