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 炭 运 输 合 同
托运方:天脊集团高平化工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承运方:高平市顺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高平市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沫煤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山西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
货物到达地点:托运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按托运方要求
货物运到期限:按托运方要求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车辆的安全,货物的损缺由承运方负责。
第五条:货物损坏、丢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之前由承运方承担,交付到指定地点之后由托运方承担。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承运方负责装卸车。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牛山煤业至天脊集团高平化工有限公司,运输单价13元/吨趟,当月运费在承运方开具运输#5@p后进行结算;超吨部分承运方按500元/吨出具增值税#5@p给予结算,亏吨部分在运费中全额扣除。
第八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取运输费用。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托运方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
二、承运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如不能按托运方的要求安排运输车辆,对托运方造成
影响,承运方应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承运方两次以上不能按托运方的要求安排运输车辆的,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承运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 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失、短少,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全额(包括运杂费)赔偿托
运方。
3、 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倒换货物,每发现一车承运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50000
元人民币。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晋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限为截止20xx年9月30日,自20xx年7月24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运输市场出现大变化,双方及时做适
当调整。
2、 必须按托运方安排的车数到指定煤矿、煤场拉货,派车单不得私自涂改。
3、 当天的派车单当天使用,未使用的要交回托运方。
4、 核对每车过磅单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5、 运输车辆在煤矿及托运方等待、装卸车和过磅时要服从煤矿及托运方有关人员的指挥,
车辆进入托运方厂区后要先到原料车间煤管岗位报告车号及其他有关事项,按先后次序排队卸车,卸车地点必须服从煤管员的安排。每车过磅单都必须到原料车间煤管员处盖章。如发生不服从指挥、不听从安排、插队过磅、随意卸车等行为,视情节承运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200—1000元。
6、 司机是煤炭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现煤炭质量(如矸石、煤粉、水份、煤泥等)有
问题,立即与有关部门反映,不可装车。
7、 如单车路途时间明显过长,也未与托运方声明原因,托运方有权酌情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
托运方:天脊集团高平化工有限公司 承运方:高平市顺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托运方(章): 承运方(章):
住 所:高平市南城办北陈村北侧 住 所:高平市南城办上玉井村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崔长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356—5288555 电 话:138xxxxxxxx
传 真:0356—5288055 传 真:
开户银行:工行高平市支行 开户银行:高平市唐庄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 号:0506025009200059918 帐 号:10000601200000000676
邮政编码:048400 邮政编码:048400
第二篇:煤炭短途运输协议
煤炭短途运输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瓜州县恒通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汽车短途拉运甲方承运的煤炭等货物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经营事项
甲方将乙方的车辆组成车队短途拉运甲方所承包运输的煤炭等货物。
二、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主办理拉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燃油、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
养费用、司机工资、保险等费用等,食宿自理。
5、 乙方以自有车辆做为运输工具,车号 ,车架号 ,发动机
号 。
6、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拉运费清算
1、拉运费以乙方实际拉运吨位计算,
站台及铁路货场内转至站台每吨1.5元
新煤场转运至站台每吨7元.
2 、运费结算日为:当月工作结束后在次月月底前清算工作单.并报财务室,在下一月5~10
日以转帐形式付清运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甲方有义务公正、公平、合理的为
乙方安排运输。
3 、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4、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
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运输。
5、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规范及公司管理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6、甲方有权制订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它费用收取标准。并按标准给付乙方运费。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更换车辆和变更路线,乙方必须配合。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按时完成甲方的货物拉运任务,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
2、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私自卸货,倒货、偷盗、不得将车辆交给它人
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
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有运输过程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或车辆损毁时,及时通知甲
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电话、对讲机)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七、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由由乙方承担。
3、货物损毁或丢失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和车辆损毁的,除保险公司理赔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
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月拉运费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能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私自倒货,卸货,偷盗货物、扣留或变相扣留货物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的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调配的
2 、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输费用(拉运费)。如有拖欠,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份的违约金。
九、其实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关系。
2、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乙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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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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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 月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