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购油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货地点:
二、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供货价:按市场价格执行。如柴油价格随行情升跌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汇报,并调整相应价格。
四、质量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保质保量。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乙方送油时间。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货,如遇柴油供应紧张,乙方应该首先确保甲方柴油供应。
3、根据国家计量局审定的油表作为计量依据。
4、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须派指定人员配合乙方卸油、计数等工作。
5、甲方确保卸油时的安全,在卸油区域30米半径内不得有明火、电工等危险作业,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卸油。
6、双方签字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在外另找供应商。
7、合同签字后,乙方先期向甲方提供人民币
元整油款作为前期垫资(同时甲方应出具收款凭证给乙方)。终止送油时,甲方应将垫资款一次性如数退还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票据作为定期结算的依据,每达到人民币伍万元油款时,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结算,如甲方不能及时兑现,乙方有权停止供油,并由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自送油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材料购销合同(柴油)
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CL-
供方: 签订地点:经理部办公室 需方:路桥集团公路一局沪宁扩建HN-LM1项目经理部 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满足国家标准。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油料进场后,需方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在油料进场后3天内对油料质
量提出异议。油料质量不合格,需方不予签收并清除出场。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昆山市玉山镇需方指定场地。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提供汽运至需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七、计量方式:产品数量以需方验收数量为准,需方提供检斤(过磅)计量。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无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见第三条之规定。 十、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供货后,双方每月进行一次结算,需方支付供方支票,供方收款后应出具相应的正式#5@p。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三、违约责任: 如供方未能满足需方需求,供方除承担对方损失外,每发生一次还应承担10000元罚款。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可到原告方法院进行诉讼。 十五、其它约定事宜:1、需方提前 1天通知供方供货(时间、规格、数量等),若供方不能按要求供货除承担需方损失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一式 3 份,供方 1 份,需方 2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