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xx网络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深圳市xx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作为双方于年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职务范围内所完成知识产权的权属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产生的职务成果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职务成果(含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等),其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可充分自由利用这些职务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进行一切必要的活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知识产权;甲方可根据《专利法》的精神和公司的相关奖惩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和报酬。
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产生的职务成果包括以下三种情形:①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 退职、离职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归属,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相关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二.非职务范围内所完成知识产权的权属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要求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从事非职位发明创造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应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在就乙方对甲方提供条件的使用方式、酬金等相关事项约定之后,该发明创造可以约定为“非职务发明”。
甲方在条件允许时,应给乙方提供方便。
乙方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其非职务发明创造成果时,在同等价款之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三.因乙方个人原因,不按公司有关规定或操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乙方责任的大小向其索偿,并保留对其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力。
四.乙方在合同期或离开甲方后3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试图或探询或诱使任何受聘于甲方的行政、管理、技术或市场推广岗位人士离职,使其在其它相同或类同的行业里担任相同或类同的职位。
五.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业务。
六.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如数交还以下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予赔偿:
a.所持有或控制的所有客户名单、来往书信、文件、信用卡及其他属于甲方的所有的财产;
b.所有工作成果的使用说明、技术文献等一切资料;
c.书籍、文件(包括电子版)及其他相关资料;
d.工作证、工作服;
e.其他与乙方工作有关的非消耗品。
甲方(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普通员工)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履历、体检、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的;
2、不符合《职位说明书》中的相应条件和要求的;
3、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试用期内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有权依据经营或市场需要调整薪资制度、薪资标准和员工工资的结构组成。甲方每月不晚于2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保密条款。
第一条 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乙方享有署名权,该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利及专利权归甲方所有。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括:
1、乙方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乙方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其他依法应认定为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第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专有信息指由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开发、创造、发现、使用、保存的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与甲方相关的信息。甲方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外界悉知,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且甲方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关于经营、管理、技术、财务等领域的甲方技术和经营信息,或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对该第三方承担了保密义务的任何信息,双方确认该等信息甲方均已经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工作纪律、内部制度或工作惯例予以保密。甲方有权单方确认与甲方经营和销售有关的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信息、数据、资料等为公司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密内容:
凡属甲方内部不为公众所知,被他人知晓可能会给甲方带来经营损失等不利结果的信息、事件或资料等,都属于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物流资料等;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约定时间内,乙方不得违反甲方有关劳动纪律规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具有竞争性质的活动。乙方违反保密条款规定,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乙方给甲方造成1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者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情况的,甲方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乙方因合同终止、解除等原因离开甲方单位的,应按照甲方离职相关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乙方办理所有离职手续并经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结算并发放离职工资。
五、乙方认可并承诺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通过Internet\Intranet互联网、公司OA办公系统、邮件、纸制版等但不限于以上形式,向乙方公示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均视为有效。公司制度重新修订后,以新制度为准。
六、附件:
附件1:《职位说明书》
附件2:《培训协议》
附件3:《员工手册》
附件4:《员工行为规范》
附件5:《管理者行为规范》
附件6: 甲方现行和增加、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内容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