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系列果汁饮料及枸杞木瓜保健酒供货合同书
甲方:XXX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所供酒水饮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按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送货时间。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2、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二、结算方式:
以甲方送货单为准,甲乙选择:□现结; □周结; □月结;为甲乙双方结算周期。甲乙双认可若选择周结,则每周二结算上周货款,若选择月结则每月10日结算上月货款。
三、供货种类: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甲乙双方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若和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X商贸有限公司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二篇:宿州市兴源饮料产品代理商加盟合同
宿州市兴源饮料产品代理经销商销售合同
生产商: 宿州市兴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经销商: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1 为了更好的开发市场,本着互惠互利的思想,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兴源产品代理经销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2.1 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
2.2 产品:指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第三条 代理销售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代理经销商销售区域
4.1甲方授权与乙方为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的 (独家/非独家)代理经销商。
销售区域为
5.1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区域内销售兴源系列产品。
5.2 在乙方销售区域内,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无权在该区发展其他经销商。 1
5.3为保护先入方利益,对于合同期满其它客户申请该地区独家代理的第三方,甲方将及时通知先入方,同等条件下,先入方有优先权。
第五条 商品的结算方式与进货、换货
5.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代理价或协商价结算(如原材料价格浮动,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及时调整,调整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提货前三天应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同时将货款汇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负责按时交货,运费由乙方承担.。边远地区无法汇款的,可电话通知甲方提货时间,提货时间最迟可延长两天,逾期甲方可自由支配货物。
5.2 甲方应按照经销商订货的先后顺序进行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如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正常时间提货的,甲方将按乙方所购数量的50%进行同等货物补偿。特殊原因除外,如天灾、停电及不可抗拒的外力等。
5.3 乙方凭发货单验货,如有差异或质量问题,应在收货时告知甲方。
5.4 自出货起一个月内,如属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如果连续20天没有任何进货记录,又没向甲方进行任何的说明,甲方可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代理销售资格并有权在乙方所在的区域内另发展其他的销售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7.1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价格标准范围销售,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销售本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
7.2 乙方有权发展自己的直营店、经销店、代销网点。
第八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8.1合同期满时,本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有续约要求,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双方在正常覆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销售合同。
8.2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及扣除保证金:
(1)有损兴源公司形象的行为;乙方销售本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的;
(2) 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或者区域保护协议,破坏营运体系的;
(3) 抄袭甲方的产品、设计、自行生产、销售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诉讼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其他
10.1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3
甲 方: 宿州兴源饮料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0557-3609376 133xxxxxxxx
乙 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行帐号:622848 3160 960335619
建行帐号:6227 0017 4200 0063 023
工行帐号:622202 1312 0050 10440
信合帐号:6229 5381 0460 0062 285
李金钟
年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