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 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 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 定额工资单价为:
钢筋工_____元/工日;空压机操作人员_____元/工日;施工排水_____元/工日;混凝土浇筑_____元/工日;
风枪工_______元/工日;电焊工_____元/工日;电工(配电人员)_____元/工日;施工导流_____元/工日;
土方开挖______元/工日;土方填筑_____元/工日;
② 按建造长度确定承包价_____元/米;相关说明:
( )4.2.3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 )4.2.4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 标准补偿。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人工工资表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f.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协商处理。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发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 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 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 承包人确认_______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可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 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发包人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 承包人未安排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发包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省____市
第二篇: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 号
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资质合格的承建制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劳务分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内容及合同价款
一、劳务分包项目名称: 。
二、劳务分包范围: 。
三、劳务分包方式:劳务作业项目综合单价分包。劳务费用见附表一《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
四、劳务分包数量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以甲乙双方验工计量为准。
五、劳务分包合同总价为甲乙双方验工计量支付的各分项价款相加之和。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加强对乙方劳务人员的组织与管理,甲方成立现场管理机构 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测量和技术管理。
3、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供应材料和提供机械设备,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4、负责在施工前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让乙方劳务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
5、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人员、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并组织乙方劳务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6、负责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7、监督乙方劳务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工程作业现场施工安全。
8、负责办理征地拆迁以及本合同承包项目的道路、用电、用水,以满足施工需要。
9、甲方负责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完成每道工序须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检验认可,否则乙方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0、对已完工程组织验收,负责已完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劳务队伍及相应施工机具、设备。并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本合同施工作业。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3、认真按甲方劳务培训计划参加相关工法、操作规程的学习,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4、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工地代表,不得擅自处理或隐瞒。
6、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当地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治安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7、乙方须认真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严格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要求施工。
第三条 工 期
本合同劳务分包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本合同工程因业主方(建设单位)原因工期延迟,本劳务合同工期顺延,甲方不因此赔偿任何损失。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一、劳务分包项目的质量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并且乙方应配合甲方达到整体创优目标及企业质量目标。
二、由甲方提供或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或半成品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乙方对材料改变或代换必须经甲方项目总工程师同意并签发正式书面通知书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三、隐蔽工程须经工程监理、甲方项目经理部现场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五条 安全责任
一、乙方在提供本合同劳务时,下列劳务人员为乙方的雇员,乙方为雇主:
1、乙方自有人员(乙方公司或队伍内部人员);
2、与乙方有合同关系的临时用工;
3、乙方自行联系或通过乙方介绍并在乙方的具体管理下进
行工作的人员;
4、其他与乙方有实质上雇佣关系的人员。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三、乙方在提供本合同劳务时,应为劳务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四、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规操作,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乙方应提前十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提出书面申请计划,甲方项目部根据乙方计划、工程进度向乙方供应。材料、机械设备经双方点验签字后,由乙方保管并生理使用。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供应的材料从领料点到现场的运杂费已包含在劳务分包单价里。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按《甲方限额供应材料数量及单价一览表》(见附表二)限定的数量或允许损耗指标及单价供料。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和超耗,浪费和超耗部分的价款应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第七条 劳务费用的计量与结算
一、本合同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乙方无违约时,随工程结算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本工程劳务费按进度实行按月验工计价、年度清算、竣工末次计价的方法结算付款。
三、验工计价按下列程序进行: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一起到施工现场对达到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检验,并按设计图纸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填写《已完工程数量表》,双方工地代表签字确认,甲方项目部预算部门按照甲乙双方审定的工程项目、数量以及合同附表中相应单价编制《工程验工计价表》,计价表经甲方项目经理部预算负责人、物资负责人、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和乙方项目负责人共同签认后生效。
四、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应制作《工程竣工结算书》,结算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依据甲乙双方签认的《工程验工计价表》或《工程竣工结算书》确认的价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其中,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必须由甲方代为发放。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期顺延但甲方不赔偿乙方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重做的,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价。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工期完工和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反工重做的,甲方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限期内增加生产要素并进行整改,整改仍无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下场通知3天内按要求将人员、设备撤出现场,每逾期一天承担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下场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同时双方应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长沙铁路人民法院起诉(或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第十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二、本合同经甲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甲乙双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甲方或乙方提出需修改时,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附表一《劳务分包项目及综合单价一览表》和附表二《甲方限额供应材料数量及单价一览表》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1:
劳 务 分 包 项 目 及 单 价 一 览 表
制表: 审核: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附表2:
甲 方 限 额 供 应 材 料 数 量 及 单 价 一 览 表
备注:甲方供应材料数量以乙方在甲方规定范围内施工的有效合格数量为准。乙方超用部分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制表: 审核: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