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 按期主动还本金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
、
抵押物名称:
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汽车 (车 牌 号 :
, 发 动 机 号 : , 车 架 号 :
, 行 驶 证 登 记 人 :
)
于
年
月
日抵押给甲方。
2
、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元
3
、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 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 方。
(二)乙方的义务:
1
、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
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
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 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
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
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
、
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
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
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 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
1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
2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
3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
、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
须在
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在双方达成协议前,
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仍然有效。
3
、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若发生争议:
1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
、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20##年第 号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宜昌市西陵区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应就未偿还的部分按日万分之 比例,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
用(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于 年
月 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将该车辆行车证及车户口本交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所借款项偿还完毕。
乙方对甲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权利瑕疵。甲方无义务为该车辆交纳任何规费(保管费用除外)。
乙方应对质押于甲方的车辆办理保险,并将保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
质押期间,乙方每月须支付甲方车辆保管费 元,直至保管状态结束。
三、其它约定: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
如果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将所借款项用于违法用途,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借款本息。
四、 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价值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