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协议书
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销方式及条件
1、乙方向甲方提供自己经营的或生产的商品,由甲方在其所属商场销售。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检测报告和卫生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进口商品提供进口许可证、商检证明、中文说明书、保修单、海关报关手续及经销或代理的有效证件等及政府部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商品订货
1、在本合同基础上,甲方以统一制作的订货单方式向乙方订货,订单须明确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并加盖公章。乙方收到订货单后确认订单项目,订单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方如需对订单变更或撤销,应在订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前,通知乙方。
3、需求紧急时,甲方可先口头订货,但货物到时必须补交订单。
三、送货及退换货
1、送货
(1)乙方应在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向甲方送达货品,送货时间为 24小时内 ,但紧急订单应在 12小时 内送到。
(2)乙方全面履行订货单,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订货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送达,视为乙方不供货,甲方有权拒收及立即从第三方进货。
(3)乙方送货时必须随附打印的送货单和甲方的订单,送货单应明确品名、条码、规格、数量、结算价、建议零售价,由甲方指定收货人验收签章存查。乙方按时按订单送达的货物,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保证包装完好,并按国家规定预印商品条码或按甲方要求粘贴或预印有关货号标识及条形码标签,并同意甲方作特殊包装要求。
(5)双方对供货数量如存在对账差异,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
(6)送货所需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等各项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若因商品涨价为由不及时送货影响销售,跟甲方带来不利影响。乙方需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视损失大小而定),最低不少于500元/次的处罚。付款方式可以在货款里扣除。
(8)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乱陈列货品,抵制其他商家货品,乱贴价签等,最低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2、退换货
(1)乙方产品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以书面向乙方提出退、换货:退换货由甲方用书面退货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退换货单并确认后,于同城 3 天,异地 5 天内负责提走商品,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走商品,甲方则有权予以自行处理,处理商品不计入货款结算。
(2)乙方须接受甲方季节性商品、试销商品、促销商品促销品、临期商品、破损商品等商品的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不及时,因甲方场地有限给甲方带来管理混乱,最低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四、价格、结算
1、乙方商品的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或类似商品最低批发价。若其中有高于同期批发价者,甲方有权直接中断合约,可直接从第三方进货,并退还价格偏高的商品。促销期间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促销商品进价为结算依据。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价格清单视为本合同附件。如遇市场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产品进、销价进行调整,但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并对货款结算做相应
措施调整。
3、甲方确保乙方结算商品的实际货款(退货和换货商品款除外), 账期45天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5@p。
4、甲方定于每月5——15日为对账结算日。
5、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或转账支票。
五、品质保证
1、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商品规定,取得有关证明书文件,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的商品应在保质期内,尚存保持时间应不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1/2。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商品品质等进行审查或检验,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他人权益的内容或者品质的商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换货,并保留追诉的权利,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乙方所提供商品进行抽检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并应承担样品及检验费用。
(4)乙方商品所有权或者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权益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者第三人侵犯乙方权益引起争议,概由乙方自行处理。
(5)乙方有意以劣充好,或将不合格品混入,一经发现,假一赔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除承担以上赔偿,供方还应承担需方的信誉损失(视损失大小而定),最低不少于200元。
2、“三包”方法
乙方提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顾客投诉,甲方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处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处理金额。
六、促销人员及活动支持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进货、商品质量、物价、计量、检验、服务、人事、安全、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
七、保密义务及其他
甲乙双方对彼此的合约内容、价格明细、商业活动信息等互负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与甲方私下达成协议,并馈赠礼品或现金,若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约。
八、合约解除及终止
一方有意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此期间的交易行为仍受合约约束。
九、合约有效期
合约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争议处理
本合约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约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之法定受让人、继承人同样有效。本合约个别条款无效,不影响到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签订的附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在新年度合同未签订之前,只要有事实交易存在,视本合同延续,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 责 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供货协议书
网络设备采购供货协议书
编号:EYHT201120228
甲方: 乙方:泾川县易阳电脑经营部
经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网络设备,乙方应保证本县区最低价向甲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设备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本项目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随时对乙方进行检查。
1.2协议供货中标产品不能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经甲方批准后,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1.3甲方制订并颁布本次采购协议供货的管理办法或通知,要求采购人向乙方采购中标货物并及时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合同条款。
3、 在协议供货期内,如果乙方中标产品发生价格政策调整,须在得到调整通知的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申请调整报价,调价后的价格应不高于投标时的承诺、优惠和服务应不低于投标时的承诺。乙方可以申请提供更优惠的价格,但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优惠。
4、在协议供货期内, 如果原中标机型已停产等因素不能供货,需将原中标机型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的, 须在原产品停产前15日内书面向甲方通报并书面申请以新产品代替原产品, 新机型的配置规格不低于原中标机型, 价格应不高于 原中标机型,优惠率不变,每款原中标机型只由一款新机型替换,并享受相同或更好的服务内容。
三、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四、供货时间及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甲方签署《供货合同》后,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乙方到店内提货。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 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0%货款,及 。供货验收后,支付余款50%及 。
五、验收
甲方应对项目的验收过程作出客观、详细的记录,并在验收。
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5@p并在、验收经办人及负责人共同签名。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六、售后服务及质保
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厂家相关包修政策质保。
为保证机器正常运行,甲方应保证电路正常,设备安装间应采取防静电、防雷等相关自然灾害防护措施。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地址: 号 邮编: 电话: 签约时间: 2011 年 9月 13日 签约地点: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