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合同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与业务渠道优势,以及东莞的市场优势,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出资,组建鞋料加工企业。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鞋料加工经营(前期从事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考虑自产自销等经营渠道拓展)。
第三条 合伙经营地点:
第四条 合伙期限: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 出资方式与金额:
(一)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二)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二) 双方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双方伙人的出资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第六条 财务管理
(一) 双方出资专门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二) 甲方委派一人负责协助乙方管理经营,所有进出账(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货物、员工工资发放等)必经由财务审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账。
(三) 每月财务应汇总报表报甲、乙方审核,以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 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技术与业务渠道,给予5%的盈余分配比例;
(二) 其余95% 的盈余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资75%,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71.25%。乙方出资25%,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23.75%;
(三) 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企业出现亏损,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合伙人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资(含新入伙增加的投资)等比稀释本合同第七条的(一)、(二)款所形成的盈余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资情况下增加的入伙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转让原出资;
(二) 退伙: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规定的原因外,因合伙人自身原因需要退伙的,应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伙方的出资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退伙时,其技术与业务盈余分配权自然灭失);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但转让方须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且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 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方(何水根),具体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
(二) 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业务承接及业务渠道开拓;
(三) 重大决策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付诸实施。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与其有关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终止合伙合同:
1、 合伙期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
(二) 合伙终止后以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有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三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一) 所购置生产经营用车挂在 名下;
(二) 厂房租赁由乙方负责并签订合同;
(三) 设备选型及采购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并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名:
甲 方: 乙 方:
时 间:
签订地点:
第二篇:合伙办厂协议书.(范本)
合伙办厂协议书
甲方:袁子勤,男,汉族,50岁,河南省镇平县柳泉乡温岗村。 乙方:刘海涛,男,汉族,64岁,山西洪洞城内玉峰路。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在洪洞县大槐树镇湾里新村对面合作开办石材厂一事,为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占股70%(其中包括:设备、技术、劳务);乙方出资金,占股30%。
二、合作项目:
石材加工,包括购料、销售等。
三、合作时间
暂定为三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 乙方负责2.3万元资金到位,协助甲方销售产品、调解人际关系,协助回款。
甲方负责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双方共同办理营业执照
3. 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大额支出(2000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 1
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 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半年进行分红一次。
2.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2. 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第三方不得干预。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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