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分类明细:(见下表)
第二条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需方收货),双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实际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收料单为准。本合同约定的外墙砖数量非最终数量。
第三条 运输费用承担: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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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供方向需方的样品为基准。正常损耗在2%之内,超出部分由供方补足。
第五条 余货、补货处理:
因本次产品特殊定购,合同数量之外300件之内需方必须接受,外墙数量不退不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七条 搬运距离:
因本产品只能人工搬运,运距不得超出10米,如超出部分,按每五米10元/吨计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方违约责任:
外墙砖经专业检测机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供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二)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请解 第2页 共3页
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未定事项:双方可以重新约定。
注: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需方(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第3页 共3页供方(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第二篇: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及价格
1.1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1.2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1)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2)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3)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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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4)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1.3其它:
第二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2.2包装费用:
2.1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种处理方法。
1)主负责自行回收
2)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收货规定
3.1交货单位:
3.2收货单位:
3.3收货地点:
3.4收货方法:
3.5运输方式:
3.6运输费用的承担:
第四条 收货时间
4.1同起止时间:日至年 - 2 -
月
4.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 分之 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4.3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货款支付
5.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款的
5.2材料采购: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 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留
5.3
5.4支付方式:。
第六条 工程质量与峻工验收
6.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条例工程质量要求。
6.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 的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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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6.4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5工程峻工验收,应以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6.6工程峻工验收必须具务下列条件:
6.6.1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6.6.2提交齐全的工程峻工资料和峻工图套。
6.6.3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6.7工程保修期限为
第七条 争议、违约
7.1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7.2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7.2.1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评为不 - 4 -
合格。
7.2.2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7.2.3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 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7.4条处理。
7.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7.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7.5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8.2合同文件范围:
8.2.1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8.2.2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8.2.3国家、本(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峻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8.4本合同正本 份,甲执 份,乙执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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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 6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