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标委会挂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标准体系表中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修订标准的原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与被采用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内容的异同(可附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标程度:等同 □等效 □非等效 □
工作进度
初稿
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
审查报批稿
完成日期
经费:经审核,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助经费_____万元(第一次拨款_____万元,第二次拨款______万元)其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合同总金额为______万元。
签订合同双方:
一、委托单位(甲方):(公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承担单位(乙方):(公章)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单位科技主管:(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开户银行及帐号:(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共同遵守的条款
签约双方一致同意: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经费。
2.乙方必须按期按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无故中断、拖期,甲方可以停止拨款,并视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已拨款项。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须修改某些条款时,乙方应及时
向甲方提出修改内容及理由的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3.甲方无故中途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时,所拨款项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经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组织审查通过,正式向中电联标准化中心送交标准“报批稿”及相应附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颁布,即完成合同要求。
5.乙方每年年底向甲方通报合同执行情况。
6.甲、乙方均应负合同条款的法律责任,合同一式四份,分存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各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篇:电力设施移改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电力设施移改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1本合同由发包方) 与承包方广西百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xx年08月 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收到甲方移改请,根据南宁供电局关于《南宁供电局输配电电力设施移改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根据《关于南宁市市政道路建设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和建设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南重办纪[2008]16号)、《关于南宁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电力建设等有关问题专题协调会议纪要》(南固投办纪[2009]30号)、《关于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电力建设等有关问题专题协调会议纪要》(南固投办纪[2009]45号)的有关规定,该线路移改由市财政负责出资部分的费用由甲方出资。经甲方初审,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 元),由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最终工程结算款以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为准。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本合同发包方(甲方)是:
本合同承包方(乙方)是: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1
三、 电压等级:400伏
四、 建设规模:
(1)新立8基12米杆,5基10米杆.
(2)架设低压BLV-95mm2导线6000米,BLV-50mm2导线1000米,BLV-35mm2
导线2750米.
(3)拆除4基8米电杆及杆上金具;
(4)拆除BLV-95mm2导线6000米,BLV-50mm2导线1120米,BLV-35mm2导线
340米.
(5)加接VV22-4*50铜芯电缆50+70米,50mm2中间电缆头2个;
(5)其他安装材料详见预算书
五、工程性质: 线路移改。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承包范围:
1、 材料、设备、物资采购。
2、 线路移改工程施工。
八、工程期限:由签订 的工程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确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正常施工天数)。
其中:
1、材料、设备、物资采购工期 天。
2、线路移改施工工期 天。
(1)、开工前5天,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批准发出开工通知书。
2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1) 障碍物拆除未尽,影响进场施工的;
2) 线路工程施工中需向供电局有关部门申请停电方能进行工作的;
3) 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报告与实际发 生较大变化,致使设计方案更改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4) 在施工中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
5) 非乙方原因监理签字不及时,影响下一步工程施工的;
6)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
7)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但因乙方自身的原因除外。
九、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或电力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质量评级的优良标准和达标投产要求。
十、定额及取费标准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执行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其中电缆管沟及电缆井应套用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性调整规定。
2)、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执行电力行业定额和相关取费标准;
十一、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经甲方初审暂定为人民币: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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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工程结算价款以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为准。
2、材料价格:
设备材料单价按同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按信息价审核,没有公布信息价的,按市场询价确定。
3、工程量以竣工图、施工现场图片及现场有效签证为依据,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4、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南财投审[2007]66号文执行及南建项目
[2004]3号文执行。
十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条款;洽商、变更等纪要、工程概算书和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技术要求。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标准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汉语。
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签订合同时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二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派出代表 ,在施工现场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如隐蔽工程和中间检查验收、有关施工需要配合的工作等。
二、 监理单位:
4
三、总监理工程师:
第三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驻施工现场代表 ,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开挖、征用、拆迁等#b@2手续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甲方协调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市政规划局地下设施管线走向图,无图部分由乙方自费探明,双方并约定为:甲方负责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乙方负责处理施工中的保护工作。保护要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一切损失。
3、甲方依合同约定,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保证工程连续施工所需的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延误工期予以相应的顺延。
三、甲方如将上述某项工作以书面委托乙方完成,甲方应承担相应费 用。但事先应订协议并经财政部门同意。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完善施工图纸等资料,完成日期:开工前10天。
2、负责向甲方代表定期提供(月度或日程)的工程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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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环保等管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当地
有关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从工程开工之日起,直至颁发整个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移交责任书之
日止:
(1)乙方应对工程设备材料等负有保管和照护的完全责任;
(2)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修复费用,乙
方不得借故拖延修复工作。
5、乙方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6、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安全文明施工,交工前现场应满足竣工
验收要求。
7、乙方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防护工作,如造成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费用支出。
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一、乙方在开工前 5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二、甲方代表应于收到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
划之日起3天内批复。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要有工期、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1)工期保障措施:针对工程特点确保按时竣工的措施,分析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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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的主要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组织、技术措施。
(2)质量保障措施:按质保体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指标。针对工程特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制定预防措施。并接受南宁供电局生技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 安全保障措施: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 化执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有关规定,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按质、按量完成。要有保障体系,本工程拟达到的人身、设备安全指标。预计本工程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预防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及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延期开工
l、乙方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不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均以书面签认工期顺延天数。
第八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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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九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
第十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电力部颁的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的合格条件。质量合格率达100%。单位工程:优良品率达85%以上。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两天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代表会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两天期满甲方届时不书面通知不参加,乙方可自行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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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但必须做好详细记录,甲方应予承认。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调整
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南财投审[2007]66号文执行。
如发生以下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国家计划重大调整。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3)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审定的初审预算合同价款的40%工程款做为前期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含已支付的),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甲方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再清算。
二、甲方应在收到工程款请款函十个工作日内,经核实已完成工程量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有关手续。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转帐。
第六章 设备材料供应
第十四条 材料设备采购
一、 执行南宁供电局关于《南宁供电局输配电电力设施移改工程管理 规定》〔2002〕249号文及南供便字〔2002〕23号文关于移改工程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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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的规定,但最终须征得甲方批准方可用于工程。
二、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保管及使用。乙方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南财投审[2007]66号文执行。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设计变更如需要追加投资,甲方应将追加投资经财局批准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同时发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设计变更内容:
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2、取消或增加某一项目;
3、改变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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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变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尺寸和位置;
5、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四、由于甲方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由乙方承担费用,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
第八章 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及移交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向供电局生技部提交“移改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验收,由供电局生技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按《南宁供电局输变电力设施移改工程验收、投产规范》要求的相关图纸资料申报。
二、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需要中间验收的,乙方必需提出中间验收申请 报告。
三、工程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必需按供电局生技部开出的 《移改工程竣工验收缺陷通知书》的要求尽快将缺陷改正完毕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直至合格。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四、竣工日期为验收合格各方签章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 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五、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送电正常运行后十天内向南宁供电局 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包括竣工资料),乙方协助办理。
第十七条 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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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5天内要送到南宁市审计部门审核。结算审定时按南财经[2005]50号文执行。
三、经南宁市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章 质量保修
第十八条 保修
根据南宁供电局关于《南宁供电局输电电力线路设施移改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电力设施移改后产权归南宁供电局所有。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十九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违约
一、甲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造成工期延期,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拖欠余款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和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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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修理或返工,达到质量合格为止。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延期一天内,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属于本工程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明确安全目标,保证现场施工安全,要教育职工文明施工,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及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二、乙方必须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贯彻落实《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报甲方审批。由于文明施工不合格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按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 由于政策变更,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 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以及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
三、 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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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 乙方按合同规定尽其责任施工、竣工和保修本工程符合甲方的要求后,只有规定的缺陷责任证书能被视为对合同结束的认可,且甲方按合同规定全部支付完工程款后,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份数
一、 合同壹式柒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叁份。
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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