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平阳家家乐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温州建设集团公司
分包单位:温州长城基础公司
平阳凌云花苑工程经发包单位推荐,总包单位同意将桩基分部工程委托分包单位施工。为明确各方责、权、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阳县凌云花苑
2)施工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种玉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
1)桩基工程 2)包工包料
三、工程内容:放样定位,埋设护筒,移机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浇砼试块制作,材料送检,资料整理等一切与桩基工程有关的施工内容。
四、工程量计算的方式及工程造价:
工程量计算的方式:
砼理论方量=桩设计截面积×[桩设计有效桩长+加灌长度(2m)]
该桩基工程预计总造价1284万元,(含桩基土方泥浆外运暂定57万元),桩基工程完工后,工程量接实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计算:
1)、桩径ф700回旋桩,按砼理论方量计单价756元/m3计算。(包括税费):桩径ф600简易钻孔桩,按砼理论方量计单价732元/m3计算。(包括税费)。上述工程量均需发包单位工程量确认后办理结算。税费按规定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
1
2)、地坪硬化工程的地坪填土方由发包单位负责,红线范围内的地坪硬化(浇硬地坪砼)及场地的维护,包括泥浆池,泥浆沟等一切桩基工程的施工需要的内容由分包单位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分包单位按县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达标。分包单位在地硬地坪完成后,应请发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三方共同测量好场地地坪标高。桩基完成,分包单位以测量好的基准标高移交总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如地坪标高超过基准标高,则超过部分土方分包单位负责外运,分包单位如不外运,则由总包单位外运,总包单位外运后,在分包单位工程款扣除该项费用。
3)、桩底扩大头:人工和机械费合计每根桩800元,含砼材料一次性包干。
4)、孔底注浆: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每根桩400元,含注浆管制作人工费一次性包干。注浆用水泥和钢管等材料根据市场价按实计算。凿桩头总包单位按规定另向发包单位收取。桩头超灌量以2米为准,超过2米部份凿桩头总包单位按市场价向分包单位收取。
5)、回旋钻孔桩桩泥浆外运和简易钻孔桩土方外运,按砼理论方量计算,单价38元/m3包干(含税费)。
6)、劳保费1.7%由发包单位负担0.7%,总包单位负担0.5%,分包单位负担0.5%。为了手续合法合规且便于计算,由发包方承担的0.7%劳保费换算为10元/m3ф700的回旋桩造价(766元/m3)。换算后分包单位负责支付劳保费1.2%并在支付工程款按比例支付给总包单位缴纳。
以上工程的单价均含税金,施工管理费,城建管理费,工程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进退场费及拆装费等与桩基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桩基静荷载实验及动测实验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属分包单位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超过国家桩基静荷载试验及动测试验标准的数量或造成重新检测,其费用分包单位承担。上述桩基单价一次性包干(钢筋3200元/吨,砼C35每立方米280元,C25每立方米232元,如
2
供应价变动单价按时调整),工程量按时结算。总包单位总包管理费1%,现场配合费1%合计按总造价2%收取,在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按比例由发包单位另支付给总包单位。工程保险费根据总包单位已投保险按工程造价比例分摊部份向分包单位收取。
五、履约保证金:
经三方协商决定,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缴纳合同履约金30万元正。基础工程完成到±0.00后的10天内退回给分包单位,如属分包单位原因没有按时进场或中途退场,履约金不予退回。
六、付款方式:
该桩基工程总造价预计1284万元(含桩基土方泥浆外运费57元)剔除分包单位预计利润80万元和发包单位垫付材料款资金利息60万元之后,暂定工程造价为1144万元,具体按以下方式支付:
1、桩基工程完工退场后的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50%(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50%计400万元、预留给乙方砼20%材料款计94万元);
2、基础完成到±0.00后的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30%(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30%计240万元);如果桩基工程验收合格之后,非分包单位原因总包单位的基础工程工期超过一年,由发包支付工程款。
3、主体工程结顶后10天内,支付桩基工程总造价的17%
(分包单位应归还发包单位借款20%计160万元)
4、总包单位在发包单位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时支付工程款;
5、主体工程结顶后,办妥桩基工程结算。发包单位扣除桩基工程总造价3%的保修金后,结清桩基及总包管理配合费和劳保费尾款。分包单位同时支付给发包单位利息60万元。
6、工程款审核及支付程序:
3
首先由分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呈报工程款支付申请报表并上报监理;其次是由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审批签证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经审核,在签证的工程款金额的基础上,外加总包管理配合费2%,凭总支票汇入总包单位帐户。但每到年终,总包单位必须提供正式#5@p结算;最后由分包单位根据#5@p金额,扣除总包管理配合费2%和税费及劳保费1.2%后,在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建筑安装#5@p,总包单位凭#5@p金额,开具支票汇入分包单位帐户。
七、施工工期:
分包单位工期从20xx年9月25日起,至20xx年1月25日止,总日历天数120天。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见情况,为此再增加18天的工期,合计138天,如果超过138天,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
总包单位按桩基工期150天计算,桩基工程超过150天,发包单位按分包单位实际延期工期的日历天给予总包单位上部工期延误的签证。对分包单位工期延误罚款仍按上款执行。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5%以上。
2)、不可抗拒原因。
3)、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夜间施工手续。
八、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联系单及现行的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桩基验收必须通过合格,若桩基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属分包单位施工原因造成桩基质量问题,其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返工期限30天,如超过30天,要承担给总包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加固补修费用。赔偿金在工程款和履
4
约保证金中扣除。返工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地质原因造成桩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发包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原试桩桩位偏位,由发包单位协调处理。
2)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及场外道路畅通,并组织桩基会审。
3)本工程回旋钻孔桩C35采用商品砼,简易钻孔桩C25砼,如采用泵送,泵送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要确保桩身质量。
4)分包单位必须按当地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各专业管理人员和机具及测量机具,做好规范施工。如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外,对总包单位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在分包单位履约金中扣除。
5)本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分包单位负责按当地建设工程资料存档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要求,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总包单位。
6)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如桩基质量引起建筑物质量问题的,分包单位应负维修、赔偿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工程保修金按3%扣留,主体工程竣工当年归还,不计息。
九、双方责任:
总包单位责任:
1)、协助发包单位做好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电接通至现场。
2)、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提供座标控制点、水准点。
3)、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配合分包单位协调有关工作。
6)、协助分包单位办理签证手续。
7)、总包单位现场代表:。
5
分包单位责任:
1)、对施工期间劳动力、材料、资金投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统筹安排,不得转包。
2)、认真做好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1天通知县质监站,提前半天通知业主、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
3)、施工期间,分包单位应配合业主、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对现场操作技术、安全资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随时抽查。
4)、必须确保工程技术资料记录完整、准确、真实、齐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交付总包单位。
5)、分包单位必须办理桩基施工主管部门所需要的文件和手续。
6)、配合总包单位对塔吊桩基及地下室支护的前期穿插施工。
7)、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 十一、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1)、根据总包单位向发包单位承诺本工程为县标化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分包单位进场前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达标,如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标化工地验收不合格,总包单位有权按本合同价的1%予以处罚并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总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分包单位标化工地验收不合格,总包单位按本合同价的1%向分包单位赔偿,由发包单位负责扣款。
2)、分包单位进场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总报、监理、发包),分包单位应在现场设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并落实其相应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住宿自理,自行负责办理三证,严格执行进场各项管理制度。
6
4)、总包单位应组织分包单位项目管理班子进行项目部管理制度交底,分包单位负责对其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周开展安全自查,自查记录应报总包单位。
5)、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分包单位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人员上岗,分包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自验合格签字后报总包单位。
6)、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运行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分包单位分包范围内如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负,对总包单位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赔偿。
7)、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己方运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进场材料和建筑垃圾按总包单位要求定点堆放,做好落手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分包单位违反本合同安全生产约定条款或总包单位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总包单位按本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罚款从分包单位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上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
十一、分包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基础±0.00完成后10天内归还,不计息。
十二、该工程进场施工时,如与村民发生纠纷,由分包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若涉及政策性问题纠纷,发包单位帮助解决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两份,并各自转报有关部
7
门备案。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工程完工达到质量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 总包单位(公章): 分包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签字):
发包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8 年 月 日
第二篇:GAHT002桩基施工分包合同
土方分包合同 GAHT001-TFFB
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
发 包 人:
分 包 人:
签订时间:【框廊平台工程】 桩 基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综合改造 工程项目经理部
桩基分包合同 GAHT001-TFFB 桩基施工分包合同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框廊平台工程】四九滩水电站至三圣街段桩基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框廊平台工程】
2、 工程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四九滩水电站至三圣街 工程量: 二、合同范围
承包内容:本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施工所具有的所有工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设备调遣安装、搬迁与拆卸、成孔、钢筋笼制作及安放、导管安放、混凝土的搅拌与灌注混凝土成桩和桩体后注浆,以及施工场地内土方运输、排水、清理塌方、场内道路敷设等。
㈠、工程价款:
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率。
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此工程不涉及设备出场费。
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
桩体部分,钻孔灌注桩工程量按实际桩长,即以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8米;
空桩部分,从桩顶标高至自然地面计取。自有效桩长的桩顶标高以上1米起算。
桩体部分单价:242元/m;
空桩部分单价:8 0元/m;
㈡、付款及结算:
1、设备进场施工5根桩后甲方支付工程款壹拾万元(100000元);
2、施工完成100根~150根桩,甲方再支付肆拾万元(400000元);
3、施工完工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
4、检测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工程款至总价款的95%;
5、剩余5%质保金,无质量问题壹年内付清。
(二)、乙方的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及时进场,准备工作就绪,应及时进行施工,保证设备完好;
工程进度符合合同要求。承担施工所用的水电费,单价以供方为标准。
2、严格按照设计及有关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合格率应达到100%,其中Ⅰ类桩达到95%,并不得出现Ⅲ类桩。
桩基分包合同 GAHT001-TFFB 乙方对最终成桩质量负责。
如有质量问题经分析检测,属乙方施工工艺造成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负责施工场地桩位的放线、布点,以及过程资料的整理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甲方。
负责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承担相应的试验费。
承担辅材如,焊条、扎丝等的费用。
4、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滞后,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材料计划,并负责材料的保管与合理使用。
6、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和工作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提供竣工资料两份。
1、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框廊平台工程】四九滩水电站至三圣街段图纸所示旋挖桩施工。
2、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本合同的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含材料、设备及人工等)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
3、 本合同承包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甲方测量放线及高程控制、钻孔桩机械、材料、人员进出场、设备安装调试、埋设正常长度钢质护筒、开挖泥浆池及泥浆设备、旋挖机正常成孔、钻机入岩成孔、清孔、制作及安放钢筋笼、导管法浇筑桩内混凝土、剔凿桩头及施工过程中场内土方运输、排水、清理塌方、施工机械进出场移位、渣土清理、场内施工道路敷设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
4、 对非正常情况下的其它人工、机械(如冲击钻)配合旋挖机成孔。
5、 桩基混凝土浇筑充盈系数不超过1.05,超出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 对于本工程的地质情况,乙方应在熟悉甲方所提供地勘报告及自有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力争不出现塌孔现象,对于地质极度恶劣所不得已出现的塌孔,由甲方提供混凝土,乙方进行施工二次成孔。
7、 对于临江侧桩,按照指挥部、业主、监理、甲方要求,深度4~6米范围内采用人工挖孔桩,并埋设与人工挖孔桩长度一致的钢质护筒(严格按图施工)。
8、 甲方提供钢筋、直螺纹接头、混凝土、水、电、宿舍。
9、 乙方负责制作混凝土试块、钢筋、钢筋接头试件、制作安装声测管并配合业主、监理、甲方的检测。
10、 在1-9条基础上的管理费、措施费用、利润、规费、税金等。
三、合同单价
桩基分包合同 GAHT001-TFFB
注:a、以上单价的计算长度L=图纸设计桩顶标高-实际开挖桩底标高+0.75m。
b、本工程拟在现状路面标高施工,空桩部分长度L=现状路面标高-图纸设计桩顶标高+0.75m。 c、对于桩径2200mm桩,计算方量为V=3.14×1.12×L;对于桩径2000mm桩,计算方量为V=3.14×1.02×L,对于桩径1500mm桩,计算方量为V=3.14×0.752×L;对于桩径1000mm桩,计算方量为V=3.14×0.52×L。
d、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土质好坏为由提出单价调整的要求。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委派 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安排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违反有关规定,并未按进度计划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造成质量进度滞后和损害甲方信誉的,甲方给予乙方每次100-1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乙方整改超出3次及3次以上的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4、制定施工计划、审核乙方桩基工程施工方案。
5、负责提供甲供材料钢筋、直螺纹接头、商品混凝土。
6、提供临时水电,场地为现状场地,并负责清除绿化。
7、甲方提供房间供乙方作为宿舍、食堂、厕所并安装水电。
8、负责现场冲洗设备完好无损提供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委派 同志为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甲方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
2、乙方中途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与现场其他分包方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乙方在各项工序施工前须充分了解其它专业分包单位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对影响进度安排的,应及时反映给现场负责人协商解决,同时乙方还应给其它分包单位预留足够的工序间歇时间;
桩基分包合同 GAHT001-TFFB b、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措施方案提供人工及辅助材料,负责细化并实施甲方提供的方案,该细化方案须报经甲方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细化方案,不得随意更改,但这种审核通过并不免除乙方承担因自身失误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
c、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工程设备,供其它分包单位合理使用。
4、乙方负责并承担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施工车辆行驶在道路上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后果的承担。
5、乙方负责保管自有及甲方移交、委托乙方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并保证其完好无缺;乙方自有机械在场内破损、遗失等,甲方概不负责。
6、由乙方自行办理昼夜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现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安全帽、及胸卡。乙方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应相互协调。
8、乙方应认真学习有关ISO9001:2000版及ISO14001和 OHSAS18001及特种专业施工规范等相关程序文件手册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贯彻实行,以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并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9、负责对自身承包范围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给予修复,或甲方指定第三者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施工保障
1、资源保障
乙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设备、机具、工具、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乙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2、其它保障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下述有关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a. 任何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
b. 乙方自身财产损失;
c. 各负其责。
上述事件系在工程实施期间引起或发生的, 乙方还应保障甲方免除为此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它开支。
七、工期与质量
1、乙方需在下列期限之内完成合同内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期表中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
甲方在施工期间整体或分段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一旦确定乙方须完全无条件地执行。
桩基分包合同 GAHT001-TFFB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含业主、甲方已确认工期延误】,其延期罚金为: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将在结算中扣除。
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程、验收标准等要求施工,并严格执行业主、监理、甲方的指令。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环境卫生、环保、施工现场管理等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采取一切安全文明措施,并承担费用。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如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此标准,乙方将承担甲方所受的所有损失。
3、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整洁。所有车辆离开施工现场清洗干净,及时清理车辆行驶后遗留的垃圾。积极主动创建市文明标化工地。如乙方违反法律、规章或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导致甲方被处罚的,所有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行为引起国家职能部门处罚、干扰等或影响甲方工程施工,乙方必须承担甲方一切损失并负责协调处理。
九、工程结算及进度款支付
1、工程量结算方式:桩基工程量按照第三项《合同单价》附注中所示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2、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专款专用,首先应满足人工工资和各种工程机械的需要。一旦甲方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甲方有权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
3、进度款支付:
a、施工期间,甲方每月25日与乙方进行当月已完工程量计算,并按有争议的最低工程量结算造价的60%。
b 、桩基工程全部完成,甲、乙双方办理完成交接手续后,乙方将工程量报给甲方,甲方审核完毕后出具对应结算单,结算手续全部完成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产值80%,余款20%在3个月内支付。
c、乙方每次收款前三天必须提供当地合法的建筑安装类#5@p。
d、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e、若乙方自动退场,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价格按照合同的单项单价 50% 的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注:乙方每次上报工程量必须附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公式,在此期间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审核工作,否则甲方不予以审核。
十、争议
桩基分包合同 GAHT001-TFFB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 伍 份,乙方 壹 份,甲方 肆 份,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待款清之日起自动失效解除。
注: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恶劣天气影响),工期经甲方同意后可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