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工程概况:
1、
2、
3、
4、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项目:冲(钻)孔桩工程 工程造价:
本工程计6根桩,一次性包干总造价为52000元。
二、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三、 承包单价及工程量计取:
1、 承包金额:本工程一次性包干金额为。 (以上单价不含施工用水电、施工管理费、资质挂靠费及一切税费。)
四、 工程质量和工期:
1、
2、 工程质量:以设计、监理及有关部门质量验收达合格为准。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桩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工程质
量事故,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更改或经批准的质量事故补救措施方案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返工,补强费用。
3、 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施工第一根桩算起。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雨天、停水、停电或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原材料无法施工、未能按本合同预付工程进度款造成停工的,经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在施工期间无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五、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三通一平,即施工道路、水、电通至施工场地边缘及场地平整,提供临设搭建场地及工人生活用电、用水。提供工程大样控制点、高程水准点,并作移交,商品混凝土送至孔口。
2、甲方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份、正式施工图二套,以及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负责原材料检测、砼试块送检、桩质量检测(动测、静载)及验收等相关费用。
4、甲方负责办理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手续,开工前召集设计人员及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交底,施工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协调周边四邻关系。
5、为避免施工过程中,由于停电、停水造成桩质量事故,甲方应与供电供水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在停电前一天及时通知乙方采取必要避峰措施。
6、甲方必须提供地上及地下管线有关资料并负责确迁移工作。
7、桩基础施工完成后,若非因乙方原因,产生桩基未开挖或没有进
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则应把该桩基按合同约定价格总工程款的余额,在机械撤场后30天内付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桩定位、桩成孔、钢筋笼制定安装,桩身砼成形、配合泥浆抽排至甲方指定位置。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等要求积极配合业主对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顺利进展、
3、注意安全生产。若因技术操作不当或管理等原因发生人员机械的损伤事故,责任概由乙方自负。
4、在施工过程中若实际现场施工与勘探报告的地质不相符时,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甲方应与乙方重新计价;或者遇到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如孤石:计价附清单),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进行核实确认,并办理有关签证(工期顺延、处理费用)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配合协调。
5、质量要求:
6、本工程交由同志负责组织施工。
7、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施工工程中有关事宜的联系、协调、处理及办理工程量数据的签证与结算工作。
8、工程进度款甲方若未按时到位,乙方有权停工,同时甲方应补偿乙方由于停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机械进场施工当天,甲方预付工程款万元。作为机械进场费工人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设施费用。
2、乙方施工完成工程量甲方应付工程进度款为所完成工程量 。
3、桩基施工完成后,甲方应付总工程量的 工程款,余款待动测及静载合格、内业资料齐全后,30天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否则因乙方施工造成工程质量检测等不合格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经甲方现场代表日常签证的工程量签证表即为本工程经算依据。结算以现金支付,不含#5@p税。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收执壹份、乙方收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尾款结清后失效。
发包方: 承包方: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第二篇:工程桩基检测合同书
工 程 检 测 合 同 书
发包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为明确权责,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检测方法与目的
1、静载试验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静载试验法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3、静载试验法判定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高应变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6、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第三条 技术要求
1、本工程设计提供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
Quk=**KN 。
2、执行标准
√(1)中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06-2003)》。
第四条 检测周期或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
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按下列第 2 条执行:
1、双方约定检测周期为 天, 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前提供检测报告。
√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 天内进场实施检测,现场作业完成后 7 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第五条 检测数量、费用和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现行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检测费用和付款方式商定如下:
1、检测数量和费用
2、付款方式
检测费用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方式为 2 。
(1)合同签订后即预付总费用的 %,计 ;余款在提交检测报告时结清。
√(2)在提交检测报告时一次结清。
(3)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变更时,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合同变更而增加工作量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的,应按合同变更处理。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于乙方进场前 3 天向乙方提供基础设计、施工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桩位图等检测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对其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2、应为进入现场作业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如试坑开挖、试桩桩头的处理、试验现场的通电、通水;施工便道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和加固等)。
3、按本合同第五条如期如数支付检测费用。
4、维护乙方检测文件和检测成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5、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报告之外,甲方不得拒绝,或借故拒付检测费。
6、如对乙方的检测过程和提供检测报告的可靠性、公正性等重要事项有怀疑或异议,应及时与乙方沟通,也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有关方面提供检测方案、场地和被检测桩的处理要求。
2、根据合同要求的检测方法、数量和工期,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3、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中途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按实际赔偿。
2、因乙方检测失误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十天以上支付检测费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三个月内每天按检测费的万分之五计算;超过三个月则加倍计取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检测报告的,超过十天时,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检测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加倍计取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当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未载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持一 份。双方根据各自需要,可以复制副本。副本与正本一样,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20##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