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廉政协议书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药品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廉洁协议书如下:
一、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药品管理规定。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药械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甲方所提供的药品包装、剂型、价格或其他情况改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出具相应文件资料。乙方所提供中药饮片,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商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三、乙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以借名科研费、开发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药品,对医院领导、药剂科和医务人员发放回扣等商业贿赂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四、乙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临床各科进行新药申请、开方回扣促销,或以不正当交易手段诱导临床医生用其所供药品。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五、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
者办公室联系商洽,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甲方医院领导、药剂科有关人员以及临床医务人员不得借新药品引进之机收受经销商(厂商)的回扣 、物品或索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甲方医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替经销商代表非法统计销售药品,一经发现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处理。医院对于出现药品销售异常的,查实后将停止购进。
八、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其药品配送资格,如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九、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十、本协议书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医疗器械、药品购销业务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
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 甲方(医疗机构):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乙方(药品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甲、乙双方应签订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购进药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中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三、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用药选择权。
四、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者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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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非诚信交易黑名单”,并在甲乙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药品配送资格2年,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六、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七、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服务对方,乙方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吃、拿、卡、要,甲方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八、本协议书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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