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咨询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
2.咨询要求:
。
3.咨询方式:
。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4)
3.其他:
。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技术咨询合同范本(环评合同)
工 程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环评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适用于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咨询服务合同,如对本合同条款有调整的,必须在合同会签单中明示。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以及协调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咨询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书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鉴于: 项目需要;受托方承诺具有与委托方拟建项目相适应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双方具有委托和承接合作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向。
双方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承接 项目(本合同中简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和呈审,在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呈审。
二、技术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咨询内容:受托方负责为委托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环保管理要求,依据环评技术规范编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协助委托方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中心呈报送审,并取得该中心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的通过意见。
2.咨询要求:以核定的“*级”环评单位资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环保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报告。
3.咨询方式:双方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后、受托方进行环境评价,并随时协助委托方开展环评报告书的报批工作。
三、履行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受托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委托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经费,并按照受托方要求的资料清单提供正式资料文件(确保工程资料不再改变),受托方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应在**日内完成本项目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获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中心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书面文字版本一式10份,并向委托方提交最后胶印成书全套内容的电子光盘2张。
四、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研究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⑴ 建设项目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
⑵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其物料平衡;
⑶ 采用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防治措施;
⑷ 水处理、供热、固废处置等相关协议证明;
⑸其它应当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 在本协议签订后,委托方按本协议约定需向受托方提供相关资料后,3日内受托方对委托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书面确认,否则视为委托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相关资料提交义务。
3、 提供工作条件:
⑴ 踏勘现场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等;
⑵安排至少一名专门技术人员全过程协助受托方课题组人员工作。
五、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保密事项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委托方:
⒈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受托方环评报告书内容,对其除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用于本项目以外,未经过受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交给任何第三人和转用于委托方其它项目。
⒉涉密人员范围: 委托方全体员工 。
⒊保密期限: 长期 。
⒋泄密责任: 赔偿损失 。
受托方:
⒈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委托方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书内容,以及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交的有关本项目任何文件资料和其它信息。对其除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用于本项目以外,未经过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交给任何第三人和转用于其它任何项目。
⒉涉密人员范围: 受托方全体员工 。
⒊保密期限: 长期 。
⒋泄密责任: 赔偿损失 。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⒈受托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书面文字版本和电子版本光盘 。
⒉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报告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符合各项专业技术规范。
⒊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评估中心组织的技术审查。
⒋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受托方负责按照拟定的进度协调、申请。
5.受托方的成果报告在技术上应确保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中心组织的技术评审,但以下特殊情况除外:(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⑴项目建设内容属于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限制类的;
⑵项目选址与所在区域规划不相符,所在区域未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⑶项目产生污染物按现有经济技术条件无法做得达标排放;
⑷项目所在地公众对项目持反对意见;
⑸项目工艺、设备水平差,投入产出比低于同类企业生产水平;
⑹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容量接纳项目产生的污染物;
⑺受托方根据技术及管理要求提出的相关污染控制措施委托方拒绝接受;
⑻项目所需污水处理厂、供热、固废处置等配套公用工程不能满足要求;
⑼建设方提供技术资料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
⑽项目本身或项目所在地周边出现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七、技术咨询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⒈ 技术咨询报酬总额即合同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具体支付进度和支付方式为:
⑴ 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合同定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⑵ 受托方编写的报告书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评估中心审查后,委托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⑶ 项目获得正式批准7个工作日内,委托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项下剩余的咨询服务费。
各期付款由受托方出具正式发票,委托方收票后按照规定时限向本合同指定的受托方的银行帐户付款.
八、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方式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如非委托方原因(第六条第5款规定的情况)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受托方不能按期、全面地履行本协议,每延迟一日,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 受托方环评报告书超过约定期限两个月不能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中心意见,即视为受托方报告书存在重大瑕疵不能通过,委托方可单独终止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且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已取得的咨询服务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委托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导致受托方不能按期、全面地履行受托方不承担逾期违约金,也无需退还已领取的咨询服务费。
3. 受托方违反本合同第 五 条约定,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承担不高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违约金,并且承担委托方向相关单位承担保密责任引起的全部损失。
4. 委托方违反本合同第 五 条约定,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不高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⒈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⒉向委托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名词和技术术语的解释
双方均已对本协议名词和技术术语有一致地理解。
十一、其它有关约定事项
⒈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受托方完成本环评报告所需编制费用、环境监测费用、环评评估费用、评审会费用等与此项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
⒉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签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⑴委托方项目建设内容有重大调整需要重新编制;
⑵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有重大变化(如工艺路线及产品方案变化、物料衡算有较大调整、项目选址改变、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等);
⑶在评价过程中国家、省或地方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影响项目的进展和审批;
⑷项目环保主管部门发生变化。
3、受托方对环评报告书的真实性、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4、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所形成的《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拥有,未经另一方同意(书面形式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任何一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内容及版权,以出让、转让、赠予、合作及其它任何方式转交给任何第三方(但委托方向政府报批项目,以及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各方使用除外)。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即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