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移交协议
甲方:(英属萨模亚)Right View Ltd.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移交模具给乙方作生产之用,达成下列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上述模具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替甲方进行注/压塑加工生产成品或半成品供出口。乙方接受模具后必须负责妥为保存,如有遗失或破坏者,需照价赔偿。如模具需予修理或更改,必须先经甲方书面确认。
二、授权加工生产数量以甲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基准。
三、模具存放之地点位置,必须清楚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随时派人员检查,如模具由乙方公司外发给其他第三方生产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必须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书,注明此模具属于甲方,而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模具而无须理会乙方与第三方的任何债务或责任事项。
四、未经甲方授权,不可私自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模具,或将由甲方模具生产、加工制品供应予其它单位或人士,否则甲方将追讨一切的经济损失及保留诉讼权利。
五、未经甲方通知或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可将甲方所属模具随意修改。
六、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调动或收回上列模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还模具,否则甲方将追讨一切的经济损失及保留诉讼的权利(逾期交还每日支付壹万元占用费)。
七、乙方随意修改或损坏模具或不归还模具,除照价赔偿给甲方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八、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附件:1. 甲方模具清单
2. 乙方接收模具的收据。
甲方移交给乙方作生产之用的模具如下:
合共 六 套
甲方:佛山高飞电子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模具制作协议书
模具制作协议书 文件编号:
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茂联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合作事项顺畅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定以下协议: 1、总则
1-1、本协议书适用于甲方需开模具的产品,开模时须约定的相关事项。
(包含:PCB模具、塑胶模具、五金模具或其它模具)
1-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认后即生效,任何修改及增补条款应双方同意并签认后有效。 1-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模具要求与单价
3 3-1、模具总金额是RMB)(含 % 的增植税。)
3-2、模具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5@p(或单据),甲方收到乙方#5@p(或单据)后, 天内将模具总金额的 %即 元(RMB)付清。
(人民币大写: )。 3-3、剩余模具总金额的即)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6个月内付清。 3-4、其它结款方式:
3-5、模具生产数量达到后乙方须退还RMB),人民币
大写: )的模具费给甲方。
模具制作协议书 文件编号:
4、模具制作图纸及技术要求
4-1、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制作图纸或相关图纸的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名称:
4-2、乙方若有疑问或提出修改要求,必须征求甲方的同意与认可后才能进行。 4-3、若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文件修改,修改后技术文件必须给甲方进行确认。
5、模具完成时期
5-1、签订协议日开始计算,模具完成工期为天。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须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功能装配的首次样件。
5-2、首次样件交付后,若是甲方的设计原因提出改模,乙方必须配合修改模具,原则
上不超过三次修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收费要求。
5-3、若非甲方设计原因的改模,乙方无条件配合直到完成。经过多次(不超过三次)
修改后仍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开模或取消该合作协议,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无条件赔偿。
5-4、乙方收到甲方的改模通知后,乙方最迟在天内须将改模后样品交付甲方
确认。若是特殊原因延长改模时间,乙方需在收到改模通知当天知会甲方改模完成时间。
6、模具验收及保养
6-1、模具验收的依据:
6-1-1、经甲方技术负责人员确认的设计图纸及模具卑出的产品来进行确认。
6-1-2、甲方技术负责人员对模具的外观检查。
6-2、检验合格后,甲方开出模具验收合格单知会乙方。模具验收合格单必须有甲方负
责人的签认及公司盖章才有效。
6-3、模具验收后,服务。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
6-4、模具若是保存在乙方,不管模具有无投入到生产,乙方有义务进行维护保养避免
不良损坏。
6-5、甲方可随时调回模具,乙方须配合甲方拖模时对于模具的验收工作(包括试模等),
并保证模具的质量。
7、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承诺
7-1、本协议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7-2、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
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模具制作协议书 文件编号:
7-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
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8、违约责任
8-1、非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中途退货,甲方向乙方偿付已产生的成本费用。
8-2、非甲方的设计原因,乙方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
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8-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可按总造价的作罚金。乙方超过
交货期20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8-4、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协议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有定金。若由此给甲方
带来重大的商业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双方另行协议)。 8-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协议里规定要求的(保证使用年),由乙方
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20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总制造费用。
8-6、乙方违反第7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9、其它
9-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茂联电子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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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