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垫资合作协议书
甲 方:
甲方地址: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基于乙方与甲方签定的《零售客户协议书》,甲方协助乙方在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开设大宗贵金属电子交易账户。乙方为了提高资金利用率、扩大投资收益,要求甲方提供配资,供乙方进行该账户的交易与操作。
二、为了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在交易前必须在开设的帐户注入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的风险保证金。
三、乙方账户交易赢利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样,乙方承担全部交易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乙方交易如果产生亏损,在乙方的风险保证金里扣除。乙方账户交易的手续费结算标准由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制定。
四、乙方须注重资金操作风险,如果乙方产生亏损超过所交保证金,甲方对乙方所超出资金部分有追讨权。
五、由于网络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预测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在乙方出现上述情况或者其它意外导致无法平仓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较短的时间内采取平仓措施,避免乙方亏损持续扩大。
六、交易细则:
1、在乙方开设的交易帐户中,甲方只对乙方买卖交易的个别品种进行配资。
2、出入金制度: 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在交易日非结算时间(9:00—17:00)内可以自由出入金。
3、配资后,乙方申请交易20盎司、50盎司、100盎司的品种时,每交易一手冻结乙方风险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不足部分由甲方配资。
4、甲方配资金额不在乙方交易帐户中体现,交易帐户中只显示乙方风险保证金余额及盈余资金。
5、乙方交易过程中,盘中结余交易风险保证金不得少于总交易保证金的30%(即最大亏损不得大于70%)。如资金风险达到警戒线(风险保证金亏损达到70%)乙方需减仓操作,并主动止损,或及时追加风险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向交易所申请强行平仓。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权随时在其开设的交易帐户中转出所有剩余风险保证金及赢利。乙方交易账户余额为零时,甲方方可撤出其对乙方的配资。若乙方重新向交易账户注入风险保证金,则甲方必须重新为乙方提供配资。若乙方交易账户风险保证金余额长期为零,导致其交易账户被交易所注销,双方配资合作终止。
八、甲方可根据乙方交易的具体情况(比如:交易量偏小,风险控制能力差,亏损度大,交易风格不适合配资操作等原因),有权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配资合作。
九、本合作协议的签定,由乙方到甲方营业场所单面签定,或者双方确认对方身份后传真本协议或者电子邮件确认。
十、乙方在开设的账户中进行配资交易,甲方已明确向乙方讲明该投资的风险性,乙方已经完全理解和同意,并已对本协议的内容充分理解,了解该投资的风险。乙方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且有能力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引起争议,将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或向交易所申请调解解决;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或交易所调解无效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乙方)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配资协议并完全理解和同意,了解该投资的风险,自愿且有能力承担因此带来的可能亏损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 (请乙方亲笔抄写)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经营合作协议书模板
经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甲方:四川怀仁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四川怀仁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药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药品名称:
二、 药品销售区域: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药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
购进药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2)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3)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4)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药品的经营销售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药品改进意见反馈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不得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外销售药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3)在甲方指导下,做好销售区域内的市场推广工作;
(4)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销售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
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四川怀仁医药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