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供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恒发闸刀批发中心
需方:王世艳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 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需方在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结清货款。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30日
3、运输费:由供方自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损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通知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签字): 供方(签字):
单位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上游 五金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供方(甲方): 浙江胜利五金有限公司
需方(乙方):北尚昌隆(北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 验收方法:货到验收(如有异议应在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共同商议)。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提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0%,剩余20%于下批提货支付(如双方合同终止、所剩货款在提货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必须与甲方全部结清)。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老君堂21号。
3、交货日期:乙方书面或电子版需货数据经甲方核实认可后七日内送达(乙方提货数据传达甲方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核实认可,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商议,如24小时甲方无向乙方提出异议、视为甲方默认)。
4、运输费:由乙方支付(运费金额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经乙方认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甲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甲方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供方(甲方):浙江胜利五金有限公司 需方(乙方):北尚昌隆
(北 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