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资协议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委托投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秉诚履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向XX(有限合伙)投入的投资款人民币 元,用于购买其份额。现甲方将该投资款全部委托给乙方管理,以乙方名义持有该份额并代为行使相应投资权利。
二、委托事项交付
甲方投资款全部到位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据。该收据是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交付的确认依据。
三、委托期限
上述委托期限为自年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后,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撤消委托的,本协议委托事项自动延续。
四、投资权益
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等全部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以及公司解散或者清算完毕后剩余财产分配所得等投资权益。乙方代为收取投资收益后,需及时向甲方进行移交。
五、投资风险
乙方基于本协议之委托而行使相应股份权利所产生的经营风险、股权损失和其他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委托事项告知
乙方需对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股权的运作和保值增值情况、股东会决议情况、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公司担保事项及公司财务状况,向乙方通告并针求乙方意见。
七、转委托
乙方将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处理或者行使权利的,需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八、担保事项
乙方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时,需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所涉股权进行质押或者对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九、乙方责任
乙方不对甲方的委托财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但是乙方在处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对因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委托报酬
甲、乙双方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即乙方不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任何报酬或者劳务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
第二篇: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金属及贵金属投资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投资管理:
1.1 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投资资金委托且仅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指定的市场或交易平台上管理。
1.2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指定的市场或交易平台上进行各类交易。
1.3 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的投资资金、在甲方的指定的市场或交易平台上的资产及其收益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二、投资的市场及交易平台
2.1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1、中国,2、国际)市场的投资进行管理,投资种类为_______(1、金属及贵金属,2、黄金,3、白银,4、黄金及白银,5、除黄金及白银外的其他金属及贵金属),投资方式为______(1、实物,2、纸黄金,
3、金交所交易平台,4其他交易平台,5、收藏品)。
2.2 委托管理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签订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将相关投资的资金、物品或交易平台账号交与乙方,并签收交收单。如果协议期间甲方要求对投资种类、方式及额度进行变更,则另签补充协议。
2.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独立操作;甲方承诺投资总额不低于公司规定的投资管理额度底线,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投资管理,不干预乙方的独立操作;但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自己投资的资产状况,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参考意见。
三、委托投资管理的报酬及支付
3.1 双方约定,管理方收取投资收益的20%作为管理费用,如无收益则甲方不用支付管理费用。
3.2 双方约定,委托方委托投资管理的资产收益达到初始资产的10%时,结算一次。
3.3 双方约定,本协议终止时,最后结算一次。
3.4 结算后,双方应将当付款项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对方。若逾期,每逾期一日,应缴纳滞纳金千分之一。
四、提前终止
4.1 协议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甲方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提前终止本协议:
4.1.1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独变更投资权限,如变更交易账户密码等;
4.1.2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转移委托投资管理的资产或对该资产设定质押;
4.1.3 甲方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第三人对委托投资的资产进行操作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
4.1.4 甲方委托投资管理的资产由于第三方原因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查封、行政冻结等情况;
4.1.5协议期内如果亏损大于委托投资管理的初始资产的___%(15%~50%),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三款进行结算。协议期内如果利润大于委托投资管理的初始资产的___%(30%~50%),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三款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订协议。
4.2 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经收取的管理费用不再退还;提前终止之日按照本协议第三款的规定计算,甲方还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用的,甲方应在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4.3 双方同意,由于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或变更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双方根据提前终止之日委托投资管理的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款的规定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告知
乙方承诺将秉承合理、谨慎、专业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经验,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甲方服务,并力争协助甲方使投资收益最大化。甲方了解投资存在风险;在享有委托投资管理产生的收益的同时,也将自行承担由于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管理产生的风险和亏损。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
7.1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或条款,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7.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委托投资管理的资产交到乙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7.4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投资种类、方式及额度进行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