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民营医院劳动合同书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为____年。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将其相关执业证书(证件、证明)合同期内,乙方在任何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第三条 乙方须按照甲方工作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四条 乙方须接受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过40小时。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福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第十三 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或无故拖欠。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方的工资。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年休假、单位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任何方式在其它医疗机构兼职。 工作地点或
_________元/月。
执业地点 8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
10至将按新的工资标准支付乙****医院。在合同期限内
日,不得克扣
注册在工作岗位(工种)。 15
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参照国家、地方及本
第十七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地方及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应与其他单位无劳资关系)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甲方可为其提供医疗保险 、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
2、乙方每工作满一年, 次年的3、甲方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乙方的福利待遇。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甲方的保密规定,秘密 等。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1)政治思 想良好,职业道德高尚;2)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3) 技术合格,能胜任 本职工作4) 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标准;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违反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将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执业地点注册在其他单位,或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 50元;
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 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商业
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月工资增 加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 四 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 二十七 条 、第二十八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 、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的同时 , 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 六 条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仁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三十九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 乙方应保证自己所持有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是真实的,否则造成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一切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
(三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二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医合同第( )号
********************************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劳动合同范本20xx02
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B
甲方:上海华恩利热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姓名:
法定代表人:陈兴财 出生年月:
公司地址:上海市国定东路275号813室 身份证号:
公司邮编:200433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
公司总机:35316798 现住住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员工。乙方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愿与甲方一起,秉承“质量至上、用户至上、诚信至上、品牌至上”的经营理念;坚持“技术创新、科学管理、服务社会、利国利民”的宗旨;发扬“志同道合、同心同德”的企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上海华恩利热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鉴于条款
1.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了解甲方《员工手册》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
2. 乙方向甲方承诺其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均客观、真实,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应聘材料内容属实,且能满足甲方工作要求。
3. 乙方向甲方书面做出的健康状况承诺、知识技能承诺、工作经历承诺的具体内容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4. 乙方已充分阅读本合同内容,存疑之处已向甲方咨询,乙方认可本合同文本内容,签署本合同系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直接、间接、实际控制、参与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为以下类型的劳动合同:
A) 首次签订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至年月为期年,其中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
如合同双方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以上相同年限。
B)续签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至月日, 为期年。 如续签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以上相同年限。
C)续签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日起。
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任务完成止。
2. 甲乙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如甲方与乙方另签有服务期协议(诸如培训服务期等),则甲方有权依据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将乙方的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服务期结束。乙方违反服务期的承诺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履行部分的违 约金。(计算标准按法律规定)。
1 / 7
第三条 用工手续
1. 双方签署本合同之后,甲方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办理乙方用工登记手续。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用工手续。由于乙方不配合的原因造成用工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 退工手续
1. 乙方在提前30天向甲方递交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书面报告后,应继续在公司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遵守公
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不来上班或强行离职。如乙方有违反行为,甲方可按严重违纪予以辞退,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其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无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文件移交、档案移交、财产移交等方面的移交
和归还手续;协助甲方处理乙方经办的未了事务。凡未按规定办理,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尚未发放的工资,直至乙方办理完离职手续;如乙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按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
第五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 甲方初步审查核验乙方学历及相关资格,现安排乙方于 部门从事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中国范围内变更乙方的工作
地点,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从其约定。
3. 据甲方告知,乙方已知晓其从事的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及有无职业危害性。
4. 乙方已充分了解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并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
任务。珍惜甲方的声誉,维护甲方的利益,保守甲方所规定的秘密。
5. 甲方对乙方实行岗位责任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6. 甲方可根据其业务(生产)需要或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并重新进行岗位确认。乙
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纪,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的岗位、工种,也可申请离职。
第六条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制度。乙方申请调休或请假必须报请甲方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经批
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一律按严重违纪、旷工处理。
2. 对于符合条件享有年休假的员工,应在年初(通常是2月底前)与部门主管及行政部沟通本人的休假计划,根
据工作需要安排于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若因个人原因在次年2月28日前未使用完毕的,则视为员工自行放弃该年休假。
3. 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制。
4.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5. 乙方加班需征得甲方书面审批、确认同意;或紧急情况需加班的,事后3日内办理报批手续,否则不视为加班。
6.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穿戴和使用。
7.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如
因乙方重大过错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予以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2 / 7
第七条 教育培训
1.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岗位操作规程、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
育和培训。
2.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的时间不计算为工作时间。
第八条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本公司的工资制度,乙方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元,月岗位津贴为元,月绩效工资为 元,月加班工资为 元;转正后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岗位津贴为 元,月绩效工资为 元,月加班工资为 元。(其中月基本工资包含保密费 元/月及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及补贴)。该工资为税前工资,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该工资内扣缴个人所得税。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方案核算发放。
2.甲方如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者调整工资水平时,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可对乙方的工资水平予以调整;甲方也可根据对乙方工作的年度考核情况,重新确认乙方的工作岗位级别,调整工资水平。
3.甲方的发薪日期为每月10日,实行当月工资次月发放。甲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约定时间发放工资的,延时发放工资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通过银行等方式及时支付。
4.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的社会保险由甲方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办理。属于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5.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相应医疗期。但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医院接受病情检查并出具相关病历及病假证明。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病假不予认可。
6.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7. 乙方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加班加点,加班加点小时工资或日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乙方在合同期间各类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
第九条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已领取《员工手册》,知晓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承诺严格遵守。甲方有权对乙方
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3. 乙方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财产,节省财物。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 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文件、
计算机软件、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自由利用经营或转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信息,协助甲方在申请、注册、登记的过程中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 乙方承诺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已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实施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
反本项承诺而导致甲方需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乙方应当负担甲方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承担侵权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及赔偿乙方同意从乙方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十一条 保密
1.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务相应的保密职责。除履行
3 / 7
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漏、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目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 本条提到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设计、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
记录、技术报告、检验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稿、样品、样机、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件及业务相关函电、产品模型等。
3. 本合同所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交易内容、习惯等信息)、
供货商名单、经营计划、广告策划、财务资料、货源渠道、标的、标书、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客户来源等。
4. 乙方如违反本条协议,视情节严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10万元;无论违约金支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
经预告,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按严重违纪处理),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本条涉及的违约金与损失赔偿,乙方同意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如乙方离职后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泄露,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甲方可直接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应继续履行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并应履行乙方离职前工作
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二条 兼职和竟业限制
1. 乙方承诺在其任职甲方期间应当将全部心力投入工作,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外兼职。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离职后两年内,无论何种原因,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中止
1.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2.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3. 本合同中止应经双方签署书面中止协议。
4. 若未能签署书面中止协议,且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超过3天的,视为乙方主动解除本合同即自动离职。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2. 合同期限、工资、工作部门、福利待遇等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事项调整,均属于本合同变更。
3. 工作岗位的调整属于本合同的变更,乙方在甲方担任的工作职务(如有)调整不属于本合同的变更。甲方有权
任命或者免除乙方担任某项职务,如副经理、经理助理、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助理、业务主管、业务副主管等。因工作职务调整而产生的与该工作职务相应的津贴、补贴、公司内部权限相应调整。
4.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地点,包括派驻乙方去外单位工作。乙方在外单
位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工作所在地的管理制度。违反规定的,按照本公司以及甲方公司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4 / 7
2.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2)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天。签订保密协议的员工,其提前通知期从其约定。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7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000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之一: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对其职不满意,可经通知对方后终止试用,并不得无故要求任何一方赔偿);
(6)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乙方有下列情况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 / 7
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5款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新的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3)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十五条第6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在本
公司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 劳动合同无效
1. 若乙方做出的健康状况承诺、知识技能承诺、工作经历承诺不真实、不客观或者虚假、应属于乙方欺诈手段与
甲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无效。
2.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保密承诺》及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补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2.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订立的专门协议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进行;由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生效时间和生效条件的情况外)。
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和本市没有相关规
定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 / 7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