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_ __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_________ ______ __ _____ 地址:__ ______ __ 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方)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相关融资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相关金融机构或出资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一条 委托事项、乙方服务内容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总融资规划金额: (大写人民币,具体金额以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所融资金的使用期限:以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3、融资款项年利息按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乙方 作为居间方,收取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按月支付。
(二)乙方服务内容
1、与甲方针对项目反复交流沟通,同时配合资金方进行关于甲方融资的尽职调查。
2、负责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配合促成融资合同的成立。
3、负责向资金方推介甲方的项目,确保该项目尽早完成融资。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按合法、合规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后,及时向资金方进行推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适当的人选为项目融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3、甲方应当对乙方的融资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4、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的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合法、真实、有效的各种文件资料。
5、甲方应及时办理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的付款义务。
6、甲方应遵守合同承诺及保密义务,维护乙方的利益。
7、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融资服务工作,则甲方必须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并不得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之外的因素而拒付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
1、本项目费用计算即项目的目标年息以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年息为准,另外乙方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月,合计 人民币,甲方以居间服务费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应得的服务报酬。
2、融资居间服务费的计算公式:融资服务费=融资借款总额× %×月。
3、在该融资项目成立并且第一笔资金实际到达甲方账户时同一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按实际到账的金额支付融资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户。(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动解除:
1、甲方如果没有从乙方推荐的相关资金方取得融资,此居间合同自动失效。
2、甲方委托事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不能及时、合法合理地提供财务凭证或其他会计资料、法律文件,或者隐瞒重要情节,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居间服务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费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修改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为之。
4、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乙方管辖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 _ 乙方(盖章):_____ _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 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二篇:融资居间合同
融资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签 订 地 点:
居 间 合 同
甲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 电 话: 乙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 电 话:
鉴于:
1、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扩大规模,缺乏资金,同时因公司其它业务急需办理,由于时间有限,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贷款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所需资金,现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贷款业务。
2、甲乙双方共同在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贷款,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的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1
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贷款业务,乙方授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通过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 贷款向甲方发放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注:以出资方对公司资产及其它财产抵押评估结果为准)。
3、贷款期限 年。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以向民间借贷方、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向银行表明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民间贷款方、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向银行介绍甲方贷款的相关情况。
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完成居间服务内容。
3、乙方对甲方所向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贷款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贷款进行洽谈,不得无故推迟和拒绝。
5、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2
第三条 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通过乙方,甲方获得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发放的贷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所得贷款金额 %作为乙方酬金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后两日内按实际到账金额的 %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全部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十五向乙方支付罚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与甲方签署贷款合同,且甲方未实际得到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发放的贷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必须合理)。所谓的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车旅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支付。
3、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银行贷款的相关信息后,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贷款所需的一切证件及相关资料以及公司资产有另外的债务抵押以及银行的真信有问题,而造成的不能办理贷款的,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一切费用,支付金额为甲方向乙方要求向民间借贷、担保公司、有意向投资者以及向银行贷款的总金额(即:第一条第2款)的 %作为报酬支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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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酬金支付完毕,本合同自动解除。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 4
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证件及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反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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