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证明
兹证明,我小区居民--------,男,身份证号-----------,与
妻子------,女,身份证号---------------,于----年--月---日依法
登记结婚,系双方初婚,未生育和抱养子女,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居委会(盖章)
日
第二篇:婚育证明
一孩生育登记办理程序
㈠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2.《户口薄》;
3.《结婚证》;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妊娠诊断。
㈡登记程序:
1.女方怀孕后到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社区)开具《婚育情况证明》;
2.到女方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微机登记;
3.到皇姑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皇姑区庐山路4号)进行优生筛查;
4.到皇姑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培训中心登记,领取“一孩生育登记单”。
㈢登记原则:
按《辽宁省办理生育手续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合法生育的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
1.农民夫妻属于婚嫁关系女方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常住、但户籍不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可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
2.夫妻一方是城镇户口的,按照出生婴儿随父随母落户自由的原则,到拟落户地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3.夫妻双方在我市境内常住,一方户籍在本市,另一方户籍在外省、市,要求在本市生育并落户的,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街)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拟落户地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4.夫妻双方在我省境内常住,但双方户籍均在省外的,不能在我省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㈣存查资料:
皇姑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培训中心要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夫妻双方各自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村)的婚育情况证明附在《生育登记单存根》后面备查。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㈠所需要件:
1、《生育登记单》(或《生育服务证》);
2、《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审批表》一式四份。
㈡办理程序
1、育龄夫妻持《生育登记单》到街道办事处领取《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表》,写明申请理由; 2、夫妻双方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初审,盖章;
3、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
4、到沈阳市行政审批皇姑办事大厅(皇姑区庐山路3号)审批,免费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㈢#b@2原则
1、夫妻终生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女方年龄不超过49周岁的,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原则上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女方户籍不在我市,但子女随父在我市落户的,也可以申请办理;
3、已领取《生育服务证》,现在要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原则上到办理《生育服务证》一方办理。
㈣存查资料
1、已办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负责分别将一份《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审批表》交给自己单位(无单位的交给社区)。
2、沈阳市行政审批皇姑办事大厅负责将一份《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表》交给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另一份自行存档备查。
【流程】沈阳办理宝宝户口及独生子女光荣证流程
第一步、上医院开出生证明(一般在出院的时候,医院会给出办理出生证明的手续)
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一式四份的独生子女申请表,自己填写后到宝宝的父母单位盖章,同时街道办事处查看生育指标后,给发一张落户通知单
第三步、拿着落户通知单到派出所落户口(需要证件:落户通知单+父母双方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医院出生证明)
第四步、上完户口后且独生子女申请表单位已经盖完章后,再回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再在独生子女申请表上盖章,并给独生子女光荣证(未盖钢印)
第五步、到区计划生育处盖独生子女申请表的章,区计划生育处给独生子女光荣证盖钢印,然后拿着独生子女申请表2张,各自交给各自的单位,至此办完户口和独生子女光荣证
整个过程需要的证件有(建议这些证件在办理每一个环节都带好,省得办事处找理由推托不及时办理)
1、医院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本(若已经迁到一起,就是一个户口本)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生育指标
5、落户通知单(在流程第二步街道办事处给)
6、结婚证
7、2寸父母合影一张
以上证件除合影+落户通知单外都需要复印(最好复印3份,第三步和第四步都需要复印件),其中户口复印件还要复印主页和副页(父母的和孩子全部要复印)
以上就是办理手续的全部流程,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
沈阳新生儿落户指南
一、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二、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
三、婴儿的父母亲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以上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 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为此,需完备下列手续:
1、 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2、 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 其父在济常住《居民户口簿》(内页复印件);
4、 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 其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