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发【2010】100号
关于开展第三次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居、社区)党组织、村(居、社区)民委:
为解决当前我镇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从源头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今秋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全镇低生育水平。经研究决定,从8月23日到9月23日,在全镇迅速开展以“三查一治”、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抓手,以摸清全镇育龄妇女底数和出生人口为重点,以打击“两非”为核心的秋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彻底摸清育龄妇女和人口出生底数,全面纳入管理服务范围,全方位开展孕(环)检服务;搞好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做到全覆盖、无缝对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政策内私自引流产、节育措施不落实、处罚不到位等问题;严厉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病历、假离婚、假死亡等弄虚作假行为和错发、迟发、漏发《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等现象,建立起依法管理、 1
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为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服务,搞好六项清理清查和四项调查摸底,全面落实管理服务措施
1、全面清理清查已婚育龄妇女漏管,落实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在全员人口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对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情况逐一核实。务必要村村到、户户清,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彻底摸清育龄妇女底数,对漏管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千方百计,积极查找线索,实行追踪服务,确保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2、清理清查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落实三查一治工作。①抓孕检,保质量。对所有孕检对象一个不漏地进行一次环情、孕情普查。本次孕环检对象的确认在各村清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新婚(包括同居)无孩户、一孩户(特别是一女户)孕环检。要做到不漏检、不虚检。对于上次孕检未到位的,这次必须落实面检,严禁假捡。②清理清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针对许多育龄妇女脱环、环位下移、私自取环导致政策外怀孕现象,本次对放环妇女进行一次全面的环位检查,并把环位检查纳入常态化管理,做到一年二次(间隔进行)。对应上环而未上环的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重中之重清查二女户、一女户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按照“一上二扎”的要求,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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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理清查非法终止妊娠现象,落实持证人员的管理服务措施。对持有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的,要逐户上门,逐人落实孕情,建立孕期保健档案,搞好孕期保健服务。凡上报孕情的必须到镇服务所进行孕情定位或由医院出具的B超报告单来确定孕情。对不明原因流、引产的,要一个不漏的调查原因,私自终止妊娠的,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严肃处理。
4、清理清查特殊人群,落实好管理服务措施。对流动人口、下岗职工、无业人员、户口空挂、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彻底摸清特殊人群的底数,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档案。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单、户口本等各种资料,对本单位的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进行清理核查,摸清他们的去向,按照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及时搞好移交,落实管理服务措施。无论是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农村,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流出外省的育龄妇女,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及时补办,并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确保无证明不流出;对流出的人员,要落实#b@2、建档、信息通报制度;对寄回的信息通报单,要与流入地联系,核对真实性,防止假流出;对流入人员,要及时建档,审验有关证明,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纳入管理,彻底堵塞特殊人群管理漏 3
洞。
5、清理清查弄虚作假行为,强化管理责任。全面清查假手术、假证明、假身份证、假病残、假抱养、假离婚、假户口迁出及瞒报漏报人口等弄虚作假行为,凡发现有问题的,要一查到底,找出根源症结,该依法处罚的要坚决处罚,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特别是严打假身份证、假户口簿,避免早婚早育。
6、清理清查违法生育人员,落实处理处罚措施。对违法生育人员,要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其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做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对那些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难缠户,要依照法定程序严肃处理,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党员、干部的一律报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凡是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的要坚决给予处理到位。
搞好四项摸底调查,平抑性别比居高不下。一要摸清未婚适龄青年底数。通过孕情监测系统建立未婚适龄青年月随访制度;二要摸清新婚待孕人员底数,掌握孕情动态,及时上报;三要摸清在孕人员底数,及时搞好孕期保健跟踪随访服务工作;四是摸清一女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妇女底数,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平抑二孩性别比居高不下。要建立好育龄妇女各项档案,切实把这四项调查落到实处。把查环查孕与生殖健康检查、妇科病诊治相结合,做好生殖保健服务工 4
作;把孕期保健跟踪随访服务与开展月访视、发送告知书相结合,做好孕期保健服务工作。通过四项摸底、两个结合,提高群众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认识,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1、广造声势,加大宣传力度。优质服务月期间,要利用广播、流动宣传车,重点宣传优质服务月开展活动的效果,宣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优惠政策,宣传人口出生高峰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避开生育高峰的极端重要性,既要增加报导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宣传的频率,还要提高报导的质量,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2、营造浓厚氛围、强化计生舆论环境宣传。优质服务活动月期间,所有计划生育标语、口号、标牌、橱窗、黑板报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内容不符合要求和陈旧的,要抓紧更换更新,营造主题鲜明、氛围温馨的社会公益宣传环境。
3、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的内容主要是优质服务月活动开展的内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公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婚育观念;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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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搞好舆论宣传的同时,抓好对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村(居)、社区计生专干、药具管理员、协会会长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
四、严格奖惩
孕情检出率:达6.5‰的不奖不罚,高于6.5‰的每多一对奖励:村(居、社区)两委100元,镇分工干部每人100元,镇计生办、服务所联系村(居、社区)每人40元,镇分工片长40元;低于6.5‰的每少一对惩罚:村(居、社区)两委干部50元,镇分工干部每人50元,镇计生办、服务所联系村(居、社区)每人20元,镇分工片长20元;镇主要领导奖罚取各片片长平均数,计生办未联系村人员奖罚取计生办联系村人员平均数。
对于男女双方未达法定婚龄结婚(举行仪式或实际同居)的女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放环)每一例奖励村500元。
服务月结束后,孕检下剩一例处罚村包片干部20元,直至到位(按月累加)。对于造假者实行逆向追究制和个案倒查制,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本次集中服务月依据制订出的考评细则对村进行考核,并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对于考核总分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奖金全部用于村(居、社区)相关计生责任人;对于考核位于后三名的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处罚,罚金由相关计生责任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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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加强领导,注重活动效果
为确保优质服务月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好优质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好镇村全体干部参加的优质服务月动员大会,迅速组织镇包村干部和全体计生工作人员深入到户,集中搞好清查服务,掀起优质服务月活动高潮,要制定到村、到人的工作进度表,并实行包保责任制,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清理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要切实做到人员、经费、车辆三到位,确保把优质服务月活动开展地扎实有效。
特此通知
附:《日程安排表》
中共小庙镇委员会
小庙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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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孕情监测表
二孩批标对象孕情监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