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用工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乙方输送本单位服务人员赴甲方处从事临时服务工作事宜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合作事项
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向其派遣服务人员从事临时服务工作;乙方愿意派遣单位服务人员至甲方处工作,双方就此达成合作事宜。
二、服务人员需求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临时服务人员的要求为:
1. 年龄在16周岁以上;
2. 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
3. 不得染发,不留长指甲,仪表仪容需达到甲方要求;
4. 服务员的服装由甲方提供,乙方服务人员必需准备黑色裤子和黑色皮鞋;
5. 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劳务报酬
甲方付给乙方服务人员的报酬由乙方统一发放给服务人员。其标准为每人每小时RMB元(含税),法定节假日为两倍工资,另支付车补元每/人/次(限晚宴)。
四、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必须提前二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所需的人数、时间和地点;
2. 甲方如需临时变更或取消人数,需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
3. 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工作餐。
五、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承诺其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且拥有进行劳务派遣的资质;
2. 如因乙方或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原因导致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缺员的,乙方应及时安排替换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 乙方服务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地点,更换工作制服,开班前例会;
4. 乙方应为所有派遣至甲方的服务人员制订工作时间结算表格,并交付甲方,由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在乙方服务人员当日工作结束后进行签字确
认,以作为每月报酬总结算的依据。
5. 乙方在每月底会按照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工作时间表格进行统计核算,把当月清单明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部门负责人核对,待确认后在次月10日前开具正规服务#5@p至甲方,甲方应在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如不能按时支付,需每天按总额的5%的滞纳金结算。
6.乙方负责对所有提供的临时服务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保、福利及税项等。如乙方未能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缴付以上费用,对此引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对甲方造成损害,乙方应予以赔偿。
7. 当乙方派遣的临时服务人员在甲方处工作期间发生伤亡的,由乙方有关部门进行工伤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有相关资料。如因乙方未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用或拒绝提供资料申报工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向乙方追偿。
8.乙方将承担被派遣临时服务人员所提出的要求,并且乙方确认甲方对上述被派遣临时服务人员所提出的要求不承担责任。
9.对于被派遣临时服务人员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受伤、损坏或耽误,乙方负有并承担责任。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任何一方需续约,应在有效期届满日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七、双方权责:
1.如果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扣去乙方人员的报酬,并立即退回乙方,该临时服务人员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不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无故旷工者;
1.2累计2次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无法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且没有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1.3乙方人员在甲方安排的岗位进行服务时,如果由于乙方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该餐厅经济损失,且数额较大;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并有权提出相应的经济 赔偿:
2.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人员劳动的;
2.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务报酬,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未更正的。
3.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与双方服务人员建立任何劳动关系。
八、保密条款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报酬金额及其他内容保密,不得对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故意或过失泄露该等信息的,
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法
如因故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有违反,则所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
2.本协议未经事宜,或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篇:个人钟点工服务合同(正本)
个人钟点工服务合同
甲方: (雇主)证件号码:(身份证) 乙方: (雇员)证件号码:(身份证)
本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草,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定, 就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甲方以钟点工形式招用乙方,安排乙方的工作为 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乙方有严重违纪、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内容包括:房屋日常保洁(地板、厨卫、门窗玻璃等)、衣物清洗熨烫、物品清理收纳、床单被套定期更换清洗等。
第三条: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戴齐护具,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而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人员协商约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
的;
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乙方家政服务员,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如有发生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事先谈好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上海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诚信为本的宗旨完成各项约定家政服务。
第五条:甲方私有财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有保护甲方私有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
第六条: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每月休息四天(暂定周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挪休。
第七条:劳务报酬为/月,增加工时按15元/小时计算。工资每月结算一次,并且在每月日发放,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合同的约定,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具体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月报酬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月报酬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