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证明
注:此证明根据《转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一份。
第二篇:XX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变化座落在屋 间 ㎡,场地 ㎡,其中:营业面积 ㎡,仓库 ㎡,办公用房 ㎡,用于开设 企业使用,其产权属于 ,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地守法经营,本着诚实,平等、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将座落在 房屋间,场地赁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协议:
一、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费 元 交清。
三、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和所占房屋的修缮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房期限届满后如乙方还需继续租赁,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乙方租赁。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