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江西柘林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州世纪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综合2楼(培训中心)室外灯光亮化及
背景音响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九江市滨江路961;
3、 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实施;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甲方责任
1、在施工现场提供具备开工的条件和保证工程按期安全完成的条件;
2、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工作; 3、负责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乙方责任
1、负责按时提供相关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 2、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相关的工程安装设计要求,施工中如需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操作维护培训工作。
4、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设备半年的保修及过后的有偿维修。
5、 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 证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6、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消防等规定导致 发生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
1、为确保工程安全及工程质量,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安 全标准及质量标准的各项规定实行。
2、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验收
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验收工作应在 3 日内完成。如无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甲方在设备正常运行两周内仍未派人员参加验收,视为甲方放弃验收权,则乙方的单方验收报告即为有效。
五、保修期、维修及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自验收合格半年内免费维护。
2、在保质期内,乙方实行免费维修。在此期间,本合同设备如发生问题,乙方应于接到通知 叁 日内派人到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由于使用失误造成的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按有偿维修服务处理。
3、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有责任提供及时的有偿维修服务,维修合同可以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
4、乙方保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技术培训
乙方负责对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免费培训。并提供维护、维修技术资料。
七、价格条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1、工程总造价: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柒佰柒拾陆元壹角捌分(小写:?224776.18元)。
2、工程总造价包括:
a、全部设备材料款;
b、运输及运输保险费;
c、施工安装费;
d、设备到达工地后的仓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
3、货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壹 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陆万柒仟肆佰叁拾贰元整(小写:?67,432.00元);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65 %,计: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壹佰零肆元整(小写:?146,104.00元);其余5%工程款,计: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叁拾捌元整(小写:?11,238.00元)在工程半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结清(以验收合格日计时半年)。
八、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的10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延迟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 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办公楼亮化工程施工合同
楼宇亮化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萍乡市金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的20xx年莲花办公楼亮化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甲方所指定的安装及施工地
2.产品的规格与型号详见附件
3.工程期限为天(乙方收到甲方应付的预付款完成原材料备货后开始算起)。
4.工程总报价:经甲、乙双方协商,此工程总造价金额(人民币)为:大写:
二.此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
甲方( ) 乙方 ( )
三.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四.工程监理及验收方式方法
1.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甲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全部安全,并为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买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如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2.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均签字为证。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在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预付工程总额的 预付款;
2. 安装调试完及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两日内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 工程款;
3.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六.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变动后工程项目所增加的成本由甲方承担)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5.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6.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七.违约责任与违约金额:
1.甲、乙双方必需共同遵守并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反合同规定,否则,因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2.本合同违约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成时,可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日 期: 日 期:
附:
1、本工程具体施工方案详见甲方设计后的动画效果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