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石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址:
2、供货起止时间:
二.供货单价:
开口石: 元/ 立方米(产地:灞桥);沙子: 元/立方米(产地:渭河);毛石: 元/立方米(产地:灞河以东)。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五.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将甲方需要的 立方米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 万立方米。
六.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工程首付款按照每个标段 万元人民币(共两个标段)动工后按每周完成沙石总价款的 预付。工程结束 个月之内支付尾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八.如有未经事项在此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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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 %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 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盖章) 代理人:__ 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 负责人:_ __(盖章)
地 址:_______ 地址:______
电 话: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____年__月__日
第二篇:砂石购销合同
砂石购销合同
需方:贵州恒磊商品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毕节市万达采石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机砂应符合贵州地方标准DBJ22-016-95及行业标准JGJ-52 2006,两者如有差异,执行较高标准。
2、机砂规格:0-5mm,含泥量≤1%,泥块含量≤0.5%,压碎指标≤34%,水分≤1.5%。
碎石规格:5-10mm、10-20mm、20-31.5mm,含泥量≤0.5%,泥块含量≤0.2%,压碎指标≤12%,水分0.5%。
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1、乙方向甲方供应之砂石,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一款约定的质量要求,质量检验以甲方技术部化验为准执行,若乙方对甲方化验的结果有异议,可请双方认可的质检机构进行化验仲裁。若所交付的砂石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运回不合格品。
三、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运输,到场量实际方量为准后卸货。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
1、价格:
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每月1日前以甲方签字单据对账,5日前甲方应付完乙方上月砂石款的80%,下月结款时补清上月尾款,以此类推,如未付款,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供应砂石料。
所签合同到期后,甲方应结清乙方所有款项。
4、联系方式:
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要求乙方供应所需砂石的规格、数量,以甲方采购员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为依据进行供应。但不低于每月8000 m3。
五、违约条:
1、在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因素导致停产,双方互不赔偿,应结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终止。
2、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均应依据约定如实、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发现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视为另一方违约。这种情形下,守约方应追究违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毕节市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八、合同有效期限:
20##年2月28日至20##年12月31日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贵州恒磊商品砼有限公司 供方:毕节市万达采石场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