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雇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公司已经拥有了和将拥有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秘密,这些商业秘密对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经营前景具有重大意义;
2、雇员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处置或与公司竞争将给公司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雇员愿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商业秘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
因此,为保护这部分无形但十分有价值的财产,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竞争业务”:指(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1
“任职期间”:指雇员受聘于公司,以雇员从公司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
“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竞业限制义务
1、非经公司书面同意,雇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非经公司书面同意,雇员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经理、职员、顾问等。
3、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其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4、雇员承诺,在期间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5、雇员从公司离职后两年内仍负有上述第1、2、3、4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本条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
6、雇员承诺,其从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三条 竞业限制期限及补偿金支付方式
1、本协议项下所指竞业限制期限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基于雇员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向雇员支 2
付一定的补偿金。
2、公司在支付的工资报酬中,已充分考虑了雇员任职期间需要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3、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公司将向雇员另行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金额为雇员离职前月收入的35%,公司于每月二十日前将该补偿金汇至雇员指定的账户内。
4、公司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雇员发出解除竞业限制义务通知书,同时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四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五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六条 违约救济
1、雇员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公司将视其违约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2)雇员须承担违约金 五 万元;
(3)如雇员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违反约定的,公司将即行停止继续支付经济补偿金;
(4)若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约定数额的,雇员须继续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调查费用等。
2、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协议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协议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七条 雇员的通知地址
3
雇员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如下地址或电子邮箱为接受文书、通知的有效地址,变更该地址或邮箱应及时书面提出。
1、地址:
2、电子邮箱:
第八条 竞业限制受益权的承继和转让
1、公司因发生分立、合并、被兼并、被收购、企业改组等情形的,本协议项下的竞业限制受益权(包括但不限于索赔权)当然随之承继。
2、公司将本协议项下的受益权转让第三人的,须及时书面通知雇员。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应提交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为劳动合同有效附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
第二篇: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包括在职期间)
编号:
XXXX有限公司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员工姓名:
签约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字: 1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各方:
XXXX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甲方,办公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为【 】(以下简称“甲方”); 和
员工【 】,【 】国家之公民,身份证号/护照号为【 】,住所地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乙方系甲方员工,双方已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乙方在工作中有机会获得甲方及其关联方(定义见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甲乙双方均认为,未经甲方授权,任何披露、使用、处臵保密信息的行为都将不利于甲方的业务开展,并将给甲方造成严重且深远的损害和损失。
基于以上共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甲方关于保护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有关规章制度,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职期间保守甲方保密信息的有关事项,签订本保密协议(“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或者其附件另行给出了不同定义,否则本协议及其附件所提及并采用的概念均按如下定义理解,各条款不再做具体解释:
1. 关联方:
系指与甲方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任何国内或国外的合伙、合资企业、甲方或员工签字: 2
其他形式的企业和/或实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甲方、直接或间接接受甲方控制、或与甲方直接或间接地共同受控于第三方。
2. 保密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以任何形式记载或保存的(包括口头的和书面的、全部或一部分、原件或副本)甲方或其关联方不公开的或未经公开的信息:
(1) 技术保密信息:
技术方案、技术指标、工程设计、电路设计、配方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改良、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数据库、系统、程序、操作手册、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研究开发文件、技术开发革新成果等;
(2) 经营保密信息:
服务内容、产品信息(不限于产品原材料、产品配方、成份、组装方式等任何与产品相关的信息)、经营手册、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市场计划或预测、不公开的财务信息、价格政策、正与甲方或其关联方进行联络洽谈的商机、产业(行业)不公开信息、营销方案(含计划、经营策略等)、采购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商业合同或备忘录、业务函电、招投标文件、甲方经济状况、工程名称、竞标价格、发包对象、工程成本、扣率、现在和未来的业务计划、供货网络等;
(3) 管理保密信息:
保密方法、会议纪要、未经公开或公告的甲方决议、未经公开的会议讨论意见、培训资料、员工信息、人事档案资料、未经公开的政策调整、工作备忘录、工作报告、甲方及其关联方正在讨论或者谈判的事实、文件及进度状况(包括本协议)、薪资水平、准备提起诉讼的案件、正在诉讼未判决的案件等;
(4)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信息:
专有知识、专用技术、设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 员工签字: 3
(5) 其他保密信息: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甲方或其关联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甲方已采取加锁加密代码等防范措施的信息、在载体上注有保密标志的信息,以及经甲乙双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声明并确认的其他保密信息。
3. 竞争业务:
指(1)甲方或其关联方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2)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所经营的上述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4. 竞争对手:
指除甲方或其关联方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5. 离职通知期
指无论因为甲方或者乙方原因,在双方或一方确定并通知对方要求解除或终
止劳动关系之日始,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或终止之日的期间。
6. 权利人:
本协议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对保密信息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甲方、其关联方、甲方客户或者任何甲方对其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
二、保密内容和范围
1. 凡本协议第一条定义部分所述保密事项,均视为本协议项下乙方需要承担
保密义务的内容及范围。
2. 凡乙方受甲方雇佣期间获取或知悉任何涉及第一条定义部分所述之保密事
项时,乙方应认识到,除非甲方特别说明该事项不属于保密事项的,乙方应当自觉将该事项视为保密事项。
3. 本协议第一条定义部分所述保密事项包括任何能够反映该事项所含信息的
材料及工具,不论其载体为书面、传真、电话记录、电子形式、录音录像形员工签字: 4
式或任何其他可能的形式。
4. 乙方负有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谨慎义务,乙方不确定或不清楚保密事项
不能成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免责理由。乙方在雇佣期间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或信息是否为甲方保密事项时,应当向甲方相关部门询问,并由甲方鉴定其性质。在得到甲方书面答复之前,乙方不可擅自进行下述第三条“保密义务”第1款所述任何行为,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
5. 不论乙方是依其工作便利或者依任何其他方式,乙方受甲方雇佣期间获取或
知悉的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保密事项,乙方均具有保密义务。
6. 本协议项下,乙方需遵守的保密事项之范围,不限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接触、获知的保密事项,还应包括乙方自入职以来,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获知的保密事项。
三、保密义务
1.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实
施如下行为,无论是通过其个人或其同事、代理、亲属或其他任何形式,也无论代表是其个人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
(1) 向不必要知晓保密信息、或无权知晓保密信息、或与保密事项无关的个人
或组织直接或间接地披露、泄露、谈论、交流获知的保密信息;
(2) 未能妥善保管与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导致与保密信息无关的个人或组织
知晓、接触到该保密信息,或者私自将涉及保密信息项的材料及文件等载体携带出或传递至甲方可控制范围之外;
(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因职务获取的保密信息发表、公开,或擅自对保密
信息进行复印、打印、复制、拷贝等行为;
(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向与保密信息无关的个人或组织披露、交付或者提供员工签字: 5
保存或记载保密信息的材料、工具、密码、代码、或钥匙,或者搜集、盗用与自己工作职责无关的保存或记载保密信息的材料、工具、密码、代码、或钥匙;
(5) 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实体;
(6) 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
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销售代表、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7) 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咨询建议、
财务支持或担保;
(8) 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
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9) 引诱、游说或者企图引诱、游说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到与甲方或其
关联方有竞争业务的单位任职或参加咨询活动;
(10) 引诱、游说或接近或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任何正在或者将要与甲方或其
关联方有业务往来的个人、组织终止该等业务往来,或者引诱、游说或企图引诱、游说该个人、组织与乙方进行个人交易和业务往来;
(11) 引诱、游说或接近或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任何正在或者将要与甲方或其
关联方就业务合作进行谈判的个人、组织终止该等谈判,或引诱、游说或企图引诱、游说该个人、组织与乙方进行个人交易和业务往来;
(12) 发表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其关联方及其各自董事、管理人员的名誉、
声誉及利益的言论,或披露此类信息;
(13) 利用职务便利或雇佣期间掌握的保密事项等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甲
方或其关联方的商业就会,或与甲方竞争,接受甲方任何客户的订单,或为本人或其他个人、组织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14) 以任何方式引诱、劝诱或说服,或者企图引诱、劝诱或说服,或者以任何
方式干扰甲方业务或者试图做出任何前述行为以使(i)甲方的任何现有客员工签字: 6
户成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的客户,或(ii)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任何现有客户或供应商终止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合作;
(15) 从事任何与甲方或其关联方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其他活动。
2.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均应当履行如下义
务:
(1) 乙方在职期间若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征得甲方批
准,并就可能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内容征求甲方意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使用。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与保密信息相关的各种材料、工具或者工作密码、钥匙,
不对外提供和泄露,无论该材料、工具、密码或者钥匙是否因乙方工作原因获得。
(3) 甲方客户对甲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乙方应遵守甲方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
(4)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搜集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甲方保密信息,并应当自觉回避
与自己无关的保密信息。
(5) 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发现无关人员知晓、接触到保密信息的,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进一步泄密,并及时报告甲方。
(6) 除甲方书面同意,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乙方不享有任何能够
成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免责理由。
(7) 乙方同意:为保证甲方有效掌控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甲方保留阅读、复
制、删除和保存所有乙方在工作场所内发送和收到的电子邮件、各文件、资料的权利,无论该邮件、文件或资料是个人用途还是公务用途,并且所有该等邮件、文件或资料都是甲方资产。
(8)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员工签字: 7
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尽谨慎义务,采取任何必要、合理努力,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保密事项,以保持其机密性。
(9) 乙方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
同,否则,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形下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0) 当甲方要求收回其所有的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它有
形的保密信息,以及描述、概述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描述、概述该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副本、影印件、摘录件。
四、知识产权归属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或其关联方的资源、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其关联方的物质条件、技术信息、硬件设施、软件设施、办公场所、机器设备、业务信息等)或工作时间产生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数据、图形、文档、源代码或其他作品等知识产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职务成果,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或其关联方享有。
2. 甲方或其关联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前述第1款所述知识产
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3. 在甲方或其关联方成为前述第1款所述知识产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的权利人之前及之后,乙方均应将该作品、技术信息或其他经营信息作为甲方保密事项予以保密。
员工签字: 8
4. 乙方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因职务获取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
创造、研究成果、工作文件的内容发表、公开。
5.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作品、知识产权、技术信
息或其他经营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书面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前述作品、技术信息或其他经营信息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甲方同意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没有申明的任何在任职期间的完成或部分完成的作品、技术信息或其他经营信息,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一切相关权利归甲方。
五、协议期限
1.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2年止。
2. 前款所称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包括任何导致双方劳动关系不再存续的原因,无论该原因是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导致。
六、离职通知期
1.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通知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1) 不得进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工作场所或任何甲方的物业;
(2) 从甲方或其关联方内的任何办公室离开;
(3) 停止履行原工作岗位相关职责;
(4) 必须向甲方返还所有属于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
其他材料(包括复印件);
(5) 不得联系或试图联系任何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客户、供应商、代理人、专业
顾问、经纪人或银行。
2. 经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实施上述行为的,不视为乙方失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签字: 9
3. 除特殊事由外,乙方在上述期间的劳动关系及其解除/终止日期将不受影响。
4. 乙方在上述期间的薪资福利将不会发生调整。
5. 在其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因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
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及其拷贝件,均应当向甲方返还。
七、保密地域范围
乙方确认,在其受甲方雇佣期间,需在任何地域内遵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以该地域不能够或者不具备形成甲方的实际竞争关系为理由,要求排除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八、违约责任
1.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
付相当于本协议签订当月乙方月工资/报酬(乙方当月在甲方处的全部可得收入)的12倍作为违约金。
2. 如前款所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需进一步赔偿甲方的损失。
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丧失的商业机会;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甲方为向乙方或相关第三方维权所支出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
3. 如因乙方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
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费用;甲方因处理第三方指控所指出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上述费用和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员工签字: 10
4. 如乙方在受甲方雇佣期间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
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或相关法律之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乙方须承担前述第1款和第2款所述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九、协议解除及终止
1. 双方协商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行解除或终止:
(1)保密期限届满;
(2)甲方宣布解密;
(3)甲方保密事项已经公开。
2.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甲方任何时候都可通过书面方式提前5个工作日通
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十、信息载体
1. 乙方同意,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均归甲方所
有,而无论这些保密事项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前述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光盘、磁盘、磁带、笔记本、文件、备忘录、报告、案卷、样品、账簿、信件、清单、软件程序、录像带、幻灯片或其他书面、图示记录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将前述载体交付给甲方。
2. 若前述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否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不予返还该载体,且无须向乙方支付与该载体经济价值相对应的费用补偿。
员工签字: 11
十一、保证及承诺
1. 乙方确认并承诺如下地址为乙方的真实并有效的地址:【 】。甲方及其
关联方向该地址发送的任何文件、告示或通知均视为能够送达乙方,并在发送后的第3日起即视为已经送达,如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的,由员工自行负责。乙方如变更上述地址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权利或义务。
3. 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内容、范围、义务、地域和期限等条款
是公平合理的,上述约定是为保护甲方和其关联方充分使用其保密信息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4.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
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5. 本协议项下乙方需遵守之保密义务,系乙方作为甲方之员工所应当履行之义
务,甲方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乙方同意,任何情形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保密费为由违反其保密义务。
十二、其他
1. 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主题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以前双方有关本协议主题
事项的所有书面及口头的协议和谅解。
2.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系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得用于对具体内容的解释,合同
条款的具体内容应当以条款的具体规定为准。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或盖章后生效,且未经双方书面协议不得补充或修改。
[以下无正文]
员工签字: 12
[本页无正文]
有鉴于此,本协议由甲方正式授权代表和乙方亲自于本协议首部所示日期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 】公司(盖章)
签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日期:
乙方:
签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日期:
员工签字: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