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劳动局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官方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区)______乡(镇)______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其中试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检。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 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18周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____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__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_______元,平日加班工资:________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________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交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______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一 鉴证编号:E2-
劳动合同续订表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到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在不变更原合同内容的基础上,续订劳动合同。
附件二 鉴证编号:E3-
劳动合同变更表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篇:东营市劳动合同样本
编 号:
东 营 市 职 工
甲方:
乙方: 劳 动 合 同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甲方)确定招用劳动者(乙方)后,需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乙方口头同意被录用而不愿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应作不同意招用处理;乙方同意签订合同而甲方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甲方与乙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用人单位(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六、工时制度分为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七、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八、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九、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注册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
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三种方式只选一种)
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法定
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
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东营市东营港开发区(县)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 [社区(村)、厂(公司、门店)]的 部门 岗位工作(工作任务和职责见岗位职责)。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工作内容时,按照合理、诚信、协商的原则,可依法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但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因
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 (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 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依据国家和我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第九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并按下列第()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岗位工种标准为 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2)计件工资: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3)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
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
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
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工资为 元/
月(试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
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
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足额支付 (当月/上月)货币工
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
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
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季或
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六条 乙方在本单位患病或非因工伤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
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亡,依规定得到相应
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
如下福利待遇:
1、 。
2、 。
3、 。
4、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二十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三条 如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乙方若违反《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已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具体数额以支出的与培训有关的费用为
准),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执行双方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双方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限制期内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但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的,依照服务期协议的约定执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未依法(含缴费基数低于法定标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屡教不改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裁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乙方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但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乙方具备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第三十七条 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
险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违反合同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愿协商、调解的,可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两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四十三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在本合同签订前已送达给乙方或由乙方已经完全阅知)均属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相同,如有冲突,则以制定时间在后者为准。
第四十四条 乙方确定合同首部的联系方式为甲方向乙方送达劳动关系管理文件 、文书的地址,若乙方上述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
变更,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因无法送达而采用其他法定方式送达而增加的费用,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双方约定(不够写可贴加附件):
(1) 。
(2) 。
(3)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员意见(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文本我于 年 月 日已收到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