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造工程材料和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云南省委农场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云南元象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云南省委农场0.4KV线路、配电室改造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同心路南侧云南省委农场。
三、工程内容:新建配电房1座,第一标段的全部电器设备及线路的电器材料和拆除部份。
四、开、竣工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计划总工期: 日历天。
第二条: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第一标段包干合同价 元。大写
。
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供电部门和各用电户及居民户的协调工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三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
二、第一标段改造通电后十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的全部款额。
第四条:工程延误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任:
一、因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更改和设计变更。
二、因线路路径不通畅。
三、因自然灾害、绵雨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的工期延期。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方便和条件。
二、土地征用、青苗、树木、房屋拆迁等协调和赔偿工作由甲方处理和承担全部责任。
三、因甲方引起待工和新增加工程量应由甲方补给乙方的相应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安全措施,若在施工期内因乙方引起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非乙方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三、乙方应按供电作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
第七条:
一、本合同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在通电后并且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第二篇: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电 力 安 装 工 程
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成都百顺百扬商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四川省鹏晨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有限公司
20##年79月
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成都百顺百扬商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四川省鹏晨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 百扬超市 ************************** ”项目配电安装工程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百扬超市***************”
工程地点: 九眼桥*********************
工程分项名称:1000kVA箱式变压器安装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新装1*000kVA箱式*****变压器一台 ,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用电手续办理工作,工程内容包括:电杆一基、10kV**架空线安装、真空开关、户外高压组合互感器、户外高压计量箱、无功补偿装置60kvar、10kV*****电缆及箱式变压器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工程。
注:按供电局供电方要求,搭火杆位***支线**#杆。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双包工程,实行总价包干(不含占地协调费用)。按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现行专业技术归口管理及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组织采购、安装。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GB3906-91、TEC-298以及GB7251-1997国家现行规范及电力行业的相关要求,符合设计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能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按时送电。
乙方负责安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电力行业标准、工程验收合格,、安全送电。(注:甲方负责修变压器平台)
第四条 合同工期条款
1、配电工程安装调试完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备设备带电运行条件,总历工期为50**个工作日(国庆节假期顺延),工期从***供电局所提供的新供电方案出示时间算起。
2、设计经过***供电局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如乙方**日内未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接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双倍支付预付款,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施工工期在下列情况下顺延: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国家政策性变化。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及用电业务需要的全套合法资料开始为甲方办理相关用电手续,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且由乙方确认具备开工条件起计为开工日。
第五条 工程总价和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合同总价定为: ¥950000*****.00元整正(大写:玖拾伍万元******整)。
1、此合同总价不包含税政策性收费(预付电费等);
2、若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及政策变化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返工,由乙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经济签证。
二、付款比例:
1、合同签订供电方案出示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475000.00元正(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
甲方预付工程款**万元作购置材料及前期工作费用。
2、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具备验收条件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427500.00元正(大写:肆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作为工程进度款;
32、工程完工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通电之日付清工程尾款款 即¥47500.00*****元正(大写:*****元: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
43、在工程款未全部结清前所有设备属甲方所有有权使用,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供电,并收回设备。
第六条 甲方职责
一、甲方为应在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调。
二、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协助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申报批准等手续。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的看管及成品保护工作。
四、由于甲方原因在工程中途停建、缓建、设计错误或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甲方应负责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调迁以及设备材料、构件积压费用
第七条 乙方职责
一、负责办理供电部门相关手续。
二、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采购材料质量和数量(含损耗量)必须符合附件一,如有剩下乙方必须退还甲方所剩材料货款。材料增加部分(按当前市场价)按实计算给乙方。
三、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自行承担。
第八条 质量与验收
一、以上查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返工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承担一切费用 。
二、乙方在施工中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代表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如甲方收到通知后2日内未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即视该工程(或工序)为合格,自行进行下列一道工序施工。
二三、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受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四三、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以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通电为准。
第九条 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等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甲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工作规程而造成安全事故,其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十条 争议、违约和索赔附则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解决。如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商同意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三、违约
1、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内容完成工作,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对方损失,按工程造价的 5% 进行赔偿,工期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 乙方可以延缓施工(含送电),由此影响的工期及损失由甲方承担。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 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签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单位:(公章) 承包人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