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凡在家具商场内租赁摊位的经营者,为本承租摊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承租摊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二、 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摊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 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 各摊位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纠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反消防安全行为。 2、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报警电话119。 4、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5、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热炉及超负荷电器。 6、不在商场内明火
做饭。 7、每天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
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8、要自觉接受商场
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 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
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 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 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
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 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六、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
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 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
直有效。 商场管理办公室(章) 负
责人 经营负责人(章) 身份证
号码 签订 年 月 日
第二篇:商场、市场通用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创建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甲方与乙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乙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导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四)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及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六)审批乙方装修、明火作业、促销等活动的消防安全手续,监控其消防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七)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其他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一)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配合甲方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承担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好承租区域内的专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按要求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三)依据法律法规成立承租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四)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因装修或动火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手册》,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六)消防设施已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使用,因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损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公共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八)自行遵守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货品,人员和车辆、货物不得占用和遮挡消防设施设备、标识以及消防通道。
(九)对承租区域内火源、电气、燃气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断掉总电源。
(十)员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毯,熟练掌握电气火灾、油类火灾的灭火方法,对设施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效及时进行更换。
(十一)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物业使用人的其他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一份。
(三)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责任书由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以下空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