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
责任人: 责任人:
职 务: 职 务:
为贯彻鑫禾餐饮有限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区域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区域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公共区域、档口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区域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三、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十四、各档口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公司营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五、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六、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500元-1000元: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十八、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公司总经办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查。
公司:哈尔滨鑫禾餐饮有限公司:
责任人(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宿舍楼劳务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 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
乙 方:
甲 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
乙 方:
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区各外围单位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宿舍、公司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预防火灾,排除火灾隐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监督、指导,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住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乙方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乙方必须认识以及遵守执行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要求。
2、建立和完善防火检查安全措施,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严禁擅自使用易燃物装饰装修宿舍。
4、宿舍内禁止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及60瓦以上高热度照明装置。
5、宿舍内一律不准存放可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宿舍内不准随意安装灯头或乱接乱拉电线,不得在灯泡上罩纸和电线上挂物,禁止将电源插排放置在床铺上使用。
7、宿舍内不准用易燃、可燃物料支搭,钉挡隔断。
8、住宿人员禁止卧床吸烟,床前禁止放置烟灰缸,烟头不准随地乱扔。
9、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禁止使用电炉、小太阳等大功率电器取暖,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10、宿舍要设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卫生制度管理,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火灾隐患。
1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12、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楼内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
13、宿舍楼道及楼道出口禁止放置自行车、电动车及其他杂物,严禁占用、阻
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14、住宿人员严禁占用、堵塞、遮掩、挪用、损毁、破坏及非因救灭火险而动
用公司配备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
二、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和各级公安消防机关的检查、监督和工作指导,积极协
助甲方及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三、乙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及甲方对乙方检查查出不足或存在不安全隐患,要
立即整改,并视情节轻重进行100至10000元现金罚款;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乙方要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确定整改时间、负责人,报甲方审批、备案。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各单位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
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甲 方: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保卫部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
乙 方: 负责人(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