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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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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件》全面落实洋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各级的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本辖区消防工作,成立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消防队伍,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年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积极督促村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率达100%。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设定固定的消防宣传专栏,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日常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法制意识。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建立健全用电用火、危险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使之落到实处。
2、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在火灾负荷较大的部位居住,村民不得在院内堆放可燃杂物。
3、配备简易灭火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完好。
4、加强对老人、小孩和痴、呆、瓜、傻的监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玩火,乱倒灰土,炉灰,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5、教育群众了解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常用灭火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发现火情积极组织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及时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奖惩办法
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履职成绩显著,未发生火灾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火灾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适当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责任重大的将按《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本责任书镇政府与村委会各执一份。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华阳镇人民政府 村 委 会
代 表: 代 表:
第二篇:沙河镇消防安全责任书
沙河镇消防安全责任书
(2010——2011)
沙河镇消防安全责任书
(2010——2011)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各级的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 沙河镇政府消防安全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村应高度重视本辖区消防工作,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年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村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负责、并与辖区内各组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积极督促各村民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督促指导驻村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1、利用各种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率应达到本
辖区公民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四)大力推进并实施《西乡县农村消防工作三年规划》。
1、建立农村防火网络,落实农村防火责任,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因地制宜的发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强化农村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2、各村应严格按照《西乡县农村消防工作标准》开展工作,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设定固定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民小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各村民组长对本组消防安全负全责。
2、建立健全用电用火、危险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使之落到实处。
3、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在火灾负荷较大的部位设置床位居住,不得在院落内堆积可燃杂物。
4、配齐配足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完好。
5、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及消防常识,加强对小孩、老人的监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玩火、乱倒灶灰、炉灰、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6、了解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常用灭火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发现火情积极组织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及时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期限届满后,各村应于本年度12月10日前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书面或口头向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火灾统计数字增长幅度低于全镇平均数,对未发生火灾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发生火灾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适当予以经济处罚。
二、 本责任书镇政府与各村委会各持一份。
三、 本责任书自二0一0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沙河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