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范本

时间:2024.4.20

公  司  守  则

20##年  月制定

* * * *(上海)有限公司

员   工   守   则

目     录

第1章       总    则                                  3

第2章       劳动人事                                  4                    

             附则1.《职工离职申请书》                 11

第3章       劳动规则                                  12

            第4章       工作时间                                  15

第5章       休    假                                  19

             附件2.《迟到早退报告书》                 18

             附件3.《休假申请书》                     21

            第6章       工    资                                  23

            第7章       劳动保护等                                25

            第8章       奖励、惩罚                                26

            第9章       其他规定                                  29

      

第 一 章    总   则

第1条  主旨

本公司守则(以下简称本守则)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2条  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执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总管公司业务及日常工作。

第3条  职工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必须理解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

2.必须执行上司的业务上的指示、命令,按时完成每天的工作。

3.要不断掌握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互相帮助。

4.对本守则若无异议,必须签署……

第4条  适用范围

1.本守则适用于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2.本守则未尽事宜,必要时另行规定。

3.本守则规定如与国家规定有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 二 章    劳 动 人 事

第5条  职工招聘

招聘职工时,应聘者应提交以下个人材料(原件)。经面试决定录用,但未满18岁者不录用。

1.履历表

2.最终学历证明(正本)

3.职称证书

4.身份证

第6条  录用者提交的材料

1.新录用职工在上班第一天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劳动手册以及退工单

②身份证复印件

2.前项所提交的材料如有更改,应在3天内通知公司。

3.前项所提交的材料因失实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应由本人承担。

第7条  劳动合同

公司与新录用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8条  试用期

新录用的职工从进公司起计算,根据不同劳动合同期限实行不同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职工对公司的适应性,工作胜任度和健康状况等,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通知对方。

第9条 离职手续

职工辞职时,必须提前三十日提交《职工离职申请书》(附件1),经批准后于三十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其中必须向公司提交一份交接报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1)每天、每星期、每月的详细工作内容,操作方法;

2)移交资料的清单;

3)移交物品的清单;

4)与公司的债务、债权情况;

5)公司要求的气他内容。

违约者应负赔偿经济损失责任。公司对违约者有权进行追偿。

第10条 退休年龄

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为60岁;干部女职工为55岁。普通女职工为50岁。其退休日为规定退休月的月末。但是,退休后,公司认为有必要,而本人愿继续工作,公司可以再雇用。

第11条 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和员工协商解除

经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元宫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三)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  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公司和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公司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上述第十八条第二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员工     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公司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动合同的不可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第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十九条第二项约定员工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七)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   员工依照第十七条第三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公司依照第十六条约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   公司依照第十八条第二项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4.   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条第一项约定终劳动合同的;

5.   依照第二十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

1.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   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2条 解  除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在劳动合同期中,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①  被公认技术、业务成绩、健康状况以及其他方面不符合职工录用条件的职工(经调整仍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

②  因发生公司经营或技术性的变化而产生过剩的职工。

③  公司宣告解散之时。

第13条 职务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可以根据职工的能力、经验和其他的状况对其职务作

出变更。在此情况下,如果职工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拒绝公司作出的变更决定。

第14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保存二年备查。

附件1

职 工 离 职 申 请 书

                                          

 

第 三 章   劳  动  纪  律

第15条 工作态度

1.职工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进入工作岗位,全神贯注,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上级交与的工作任务,努力获得优异的成绩。

2.职工必须服从所属上司的指令,所属上司要尊重部下的人格,爱护自己的部下,齐心协力,共同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努力获取优异的成绩,为公司的发展而作贡献。

第16条 服    装

1.职工在上班的时间里,服装要端庄、整洁。

2.公司有制服时,职工应穿着制服,而不能在工作以外时间使用。

第17条 严禁另行经营等

1.不允许职工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投资经营公司。

2.不允许职工以兼职的方式从事其它公司的业务。

3.不允许职工损害公司名义或者损害公司信誉或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第18条 工作中注意事项

1.防止本人亲自教唆他人工作,不能妨碍他人执行工作或干扰他人工作。

2.公私要明确分开。在公司里不能做私事,也不能让他人作私事。

3.必须每天清理办公桌、打扫办公室,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

4.下班时,要整理好办公桌上的资料、锁好抽屉、关掉空调、电灯、电脑,关上窗门。

5.吸烟者一定要在指定场所、指定时间内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司。

6.不能打私人电话。接私人电话时须简明扼要,不得超过3分钟。

7.工作中使用电话不能大声喧哗。

8.电脑等公司之物不能用于业务以外的地方。

9.不能随便带非公司有关人员来公司。

10.没有得到上司的允许,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回家以及私事会客。

第19条 文件、帐簿、物品、设施

1.公司的文件、帐簿不能展示给他人。

2.职工不能将公司现金、物品占为己用。职工在没有得到公司的允许下,公司物品不能拿出公司外,不能私自事用公司的设备。

第20条 保守机密

1.职工无论是否在职,都必须对公司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公司有权对已离职员工造成的泄密,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进行追偿。

第21条 节省经费

必须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等,同时力图节省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消耗品,损坏物品时,视情况可要求赔偿。

第22条 用餐、休息

职工的用餐和休息原则上要在指定的场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第23条 私有物品的携带

职工再没有公司的许可下,不能携带私有物品进公司。

第24条 进公司的限制

发生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将被禁止工作或勒令离开公司:

1.带有酒气者、或伤风败俗者、或有危险倾向者。

2.带有被认为工作上不须要的易燃品、凶器以及其他危险品者。

3.被认为对安全卫生有危害者。

4.带有或疑似带有法定传染病病毒以及未确定的传染病病毒者。

5.受到停止上班处分者。

6.其他类似有上述程度事项者。

第25条 防止事故发生

职工必须经常防止盗窃事件和火灾事故等的发生。若事件、事故发生,必须迅速通报处理。

第26条 禁止张贴布告等

原则上不允许职工在公司设施或工作场所内张贴布告或其他纸张等。

第27条 遗 失 物

职工在公司拾到遗失物时,必须迅速将拾物递交给公司。

第28条 个人情况变化的通知

职工个人情况若有发生变化,必须在3天内通知公司。

若在工作上发生变化时,必须立即汇报,不得隐瞒、延误。

第四章   工  作  时  间

第29条 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为1天8小时。

上班时间   00:00

下班时间   00:00

午餐时间   00:00 -00:00

但是,根据个别职工业务情况,可制定出不同的上下班时间。

第30条 工作时间的更改

根据业务情况,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范围之内,可以更改。

第31条 工作时间规定的例外

高层管理负责人不适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32条 出   差

1.业务需要,可以让职工出差。

2.职工出差应办理出差手续。

3.出差的工作时间,除公司有特别指令,作为一般的上下班处理。

4.出差中的公休可补休。

第33条 休息场所

休息时间应在规定的场所,不妨碍工作的情况下,自由使用。

第42条 迟    到

职工迟到,必须在规定的格式纸(附件3)写明缘由向上司报告。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因素而迟到的,不作迟到处理,但同样必须写明缘由向上司报告。

第34条 早    退

职工因非工伤、生病或其他突发事情之故而早退,必须在规定的格式纸(附件4)写明缘由,需得到上司的认可。

第35条 缺    勤

1.职工生病或其他不得已的因素而缺勤的应事先在规定的格式纸(附件5)写明缘由以及缺勤天数,若有必要可以要求提交证明其理由的资料,经直属上司向上司报告。如因无法事前报告的话,必须事后迅速报告。

2.因病缺勤者必须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单》。

第36条 假    日

1.职工的假日以该年度的法定节日、星期六、星期日为假日。

2.因业务上的需要,公司可要求职工在前项的假日中上班,以后可补休。

第37条 加  班

1.原则上每日所有的工作应在当天上班八小时内完成。

2.因业务上需要,公司可延长职工的劳动时间或要求假日中上班。

3.天灾以及其他不可避免的事发生之时,因临时需要,可要求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在假日中上班。

4.在假日中上班者,可补休。

第38条 考   勤(打卡考勤的公司)

1.职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卡。

2.职工必须亲自打考勤卡。若委托他人打卡者:

第一次记大过一次,罚款半个月工资;

第二次处以开除或罚款一个月工资。

3.因公事无法打卡者,需向上司报告,并得上司的认可,由上司记录。

附件2

迟到早退报告书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休  假

第39条 法定节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第40条 带薪休假

1.年休假的时间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的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况

①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罚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第41条 特别休假

1.对职工的婚丧灾难等给予特别休假。但休假中有公休时,应计入休假天数。

① 婚假

晚婚者10天(女职工:23岁以上;男职工:25岁以上)

非晚婚者3天(女职工:23岁未满;男职工:25岁未满)

② 丧假

父母、配偶、岳父岳母、子女死亡1至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1天

③ 动迁假

2天(必须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

④ 自然灾害等灾难而不能上班,有公司认定必要的休假天数。

2.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假期的期限。

3.婚假,丧假期间,支付100%工资,但交通费由自己承担。

4.对动迁、自然灾害等灾难的休假支付全额工资。

第42条 女性职工的特别休假

1.产假(含早产)

①  产前15天,产后75天,共计90天休假;

②  产前休假,怀孕7个月后由本人申请,经认可,可得产前2个月休假。

③  晚育增加30天、难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休假。需医院开具的证明书。2.流产休假(含子宫外)

① 3个月未满,30天休假,需医院开具的证明书, 需医院开具的证明书。

② 3个月以上~7个月未满,45天休假, 需医院开具的证明书。

第43条 休假的手续

职工使用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的休假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取得认可。因无法事前报告的状况下,必须事后立即报告。

附件3

休  假  申  请  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工  资

第44条 工资的种类

基本工资:

职务经贴:交通费补贴、午餐补贴

奖 励 金:业绩奖金

第45条 薪金结算日

薪金为每月  日算起,至下月  日为结算月。

第46条 薪金支付日

1.薪金支付日为次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给职工凡支付日遇休息日之际,提前一天支付。

2.凡中途到公司工作的职工,可按实际工作天数在当月的工资日支付薪金。

第47条 代扣代缴内容

1.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适用保险:                           

①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② 小城镇保险

③ 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2.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3.个人所得税

第48条 离职、解雇、死亡者的支付

1.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情况下在30天以内支付。

2.因公司原因离职的情况下,当日支付。

3.死亡的情况下,7天内支付。

本条之权利者在1、2的情况下只限于本人;在3的情况下,支付给遗产继承者或公司认可的代理人。

第49条 不支付工资的规定          

以下情况之一不支付那期间的基本工资:

1.对根据职工守则第31条(除第4项外)被规定禁止入公司、命令退出公司;没工作的时间。

2.对没有公司指示而工作之日。

3.对无正当理由缺勤、迟到、早退而没工作之日。

第50条 升级加薪

1.根据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担任职务的年数,考核审定加薪。

2.人事考核每年1月进行,2月份起加基本工资,但是因任免或工种变更有增减工资必要时,随时核定。

第51条 奖金

1.根据公司业绩的情况,考虑支付奖金。

2.支付金额根据年度的业绩决定。

3.试用期间的员工支付二分之一奖金。

第七章  劳动保护等

第52条 社会保险金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适用保险:                           

①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② 小城镇保险

③ 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公司为签署劳动合同的职工加入、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第53条 ********

1.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有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2.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完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54条 对因公负伤的补偿

职工因公负伤或职业病的病假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支付。

第八章  奖励、惩罚

第55条 奖  励

1.职工在职期间,有特别贡献,经部门主管推荐,总经理认可者,予以奖励;

2.对职工的奖励有以下几种:

① 记嘉奖一次者 奖励本人实发月工资额之5天薪资;

② 记小功一次者 奖励本人实发月工资额之15天薪资,并加发年终奖金个人

总额之20%;

③ 记大功一次者 奖励本人实发月工资额之30天薪资,并加发年终奖金个人

总额之50%;

第56条 惩戒

对职工的惩罚有以下6种:

1.口头警告:提交检查书,免除经济惩罚。

2.记    过:扣罚实发月工资的1-5天薪金。

3.记 大 过:扣罚实发月工资的15天薪金和年终奖金总额的50%。

4.勒令辞职:使其提交辞职书,令其辞职。除支付当月的工资外,奖金、其他福利费一概不支付。

5.惩戒解雇:不设事先通知,当即解雇。除支付部分的工资外,其他福利一概不支付。

第57条 口头警告

职工触犯以下情况之一,给予口头警告,无视口头警告的情况下,提交检查书并给予申诫的惩处:

1.工作中,频繁接打私人电话,影响工作。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喊叫、讲粗话,影响他人工作。

3.在工作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影响环境卫生。

4.月累计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者。

5.吵架、口争、扰乱工作秩序者。

6.工作中,阅读与本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等。

7.工作中,没得到认可,频繁私自会晤客人。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工作中,未穿公司指定的服装。

9.其他同以上类似的不正行为。

第58条 记过、记大过

职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提交检查书,给以记过至记大过的惩处:

1.擅自早退、缺勤。

2.故意拖延有关业务手续以及虚报行为。

3.违反本守则规定及其他各种规定或通知。

4.未得到认可把公司的专用设施使用于其他目的。

5.玩忽职守,经劝告毫不悔改。

6.有损公司名义和信誉的行为。

7.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带来损失

8.未得到认可把公司的物品带出公司或有计划地欲带出公司。

9.把公司的物品占为私用或私有化,或让他人作为私有化。

10.电脑等公司之物作私人用途。

例如:聊天之类的跟工作无关的行为。

11.没有正当的理由,不服从工作上的指示、命令或越权专横破坏职位纪律。

12.违反计划生产条例者。

13.其他类似违纪行为者。

第59条 勒令辞职、惩戒解雇

职工犯有以下各种情况之一,给予勒令辞职或惩戒解雇:

1.因犯前条各项,1年中被惩处三次以上者。

2.因犯有前条各项情况严重者。

3.无正当理由,擅自缺勤连续三天以上,不听劝告者。

4.因煽动性言行妨碍公司正常经营,或有危险性的妨碍。

5.对他人使用暴力、恐吓、妨碍他人工作者。

6.顶撞上司、不服从公司或上司的工作命令拒不接受劝告者。

7.因故意或严重过失,泄漏公司的机密或有泄漏的计划。

8.利用公司业务关系或职权,索取不正当的钱物或有谋图私利的行为者。

9.没有公司的任命或未得到公司的认可,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或为他公司工作者。

10.偷盗公司或他人的钱物,占有私有或犯有企图行为者。

11.被刑事起诉、被判有罪者。

12.被公安机关收容者。

13.其他类似违纪行为者。

第九章  其 他 规 定

第60条 本守则的施行

公司守则由管理部门所制定、修改、经最终审核权总经理签名后公布实施。本守则于20##年1月1日施行。

第61条 本守则的修订

公司就本守则规定的事项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工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范围内可以修订、删除、补充,并迅速通知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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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员工守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企业是指深圳鼎奕万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员工是指公...

《员工守则范本》

员工守则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员工关系保证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守则本守则是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的基本文件适用于境内外机构的全体员工本守则内容与境外机构当地法律冲突的可...

员工守则范本

员工守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

员工守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1条第2条为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

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员工守则)

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员工守则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第四条...

公司员工守则范本

员工守则1总则11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则以便执行12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须遵守本守则13权责单位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14说明带的如果违反一...

员工手册范本

员工手册范本第一部分公司的经营理念客户客户的满意与成功是度量我们工作成绩最重要的标尺员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财富员工素质及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就是公司财富的增长员工的福利待遇及生活水平是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体现产品不断创...

通用员工手册范本

员工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

员工手册范本2

员工手册前言欢迎您加入贵阳罗曼尼酒业有限公司贵阳罗曼尼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属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属下企业主要经营进口中高端葡萄酒真诚期望您以成为罗曼尼一员而引以为荣发挥自己最大的工作潜能更期望公司与您会有一...

员工守则范本(4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