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送 达 回 执
受送达单位(人): (业主:)
送达文件名称及文件编号: 餐饮服务许可证 冀餐证字2013130324000000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送达地点:
送达人: 送达日期: 2013 年___ 月___ 日 时 分
收件人: 收件日期: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时 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备查。
第二篇: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附表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用打印方式填写,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1.申请设立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除外)
2.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可设立分支机构,从事餐饮服务,个体工商户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构成为:主体企业名称+行政区划(除五城区及高新区外,其他区(市)县应载明下一级行政区划)+街名(小区、地标名或数字)+行业+组织形式所构成。
三、“地址”按以下要求填写:
1、属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的:成都市+区级行政区划+街道名+门(楼)牌具体号(包含楼层号)
2、其他设区的:成都市+区级行政区划+下一级行政区划+街道名+门(楼)牌具体号(包含楼层号)
3、县(市)级的:县(市)+下一级行政区划+街道名+门(楼)牌具体号(包含楼层号)
四、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时以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证明载明的经济性质为准填写。
五、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六、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七、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八、本申请书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