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帮你分析一下。
首先,因是追尾事故,再加上瑞虎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法医会做尸检以确定死因,因涉嫌酒驾,应该会做酒精浓度化验,如果血液百毫升超过80的话,属醉酒驾驶;再者,如果三人都死亡的话,我认为瑞虎是否还涉嫌超速驾驶?因为如果不是车速特别快的话,一般追尾事故,是不会造成三人死亡这这种特别严重的事故的,只有车速达到一定时速之后,撞击力才有可能达到足以致人死亡的程度,所以,我觉着交警应该也会做一下车速鉴定,以确认是否超速。
说完瑞虎车,再来说一下前方的货车,因是同向行驶,货车并无什么过错,你前文提到,直行是绿灯,按理讲,货车不应刹车,是不是前方有什么情况?以致货车采取刹车行为?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货车是违章停车在路口,且没有采取合理的提示措施,比如打开双闪,在来车方向150处摆放提示三角牌等,以致于你小弟未能及时发现货车才撞上的,那过错在货车方,货车应担相应责任。
结合以上几个情节,我认为如不出意外,应定瑞虎驾驶员全责。
对你的疑问解答如下:
第一,二手车已经交易,但却没有过户,原车主、二手车行以及新车主,三方要不要担责?
因是二手车,有明确司法解释规定这种情况,原车主、二手车行不担任何责任。新车主是借给你小弟使用,对于事故发生并无过错,也不应担任何责任。
第二,如果勘验后,事故车辆助力系统确有故障,存在安全隐患,此时,
A:如果 原车主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那么是不是应该追究厂家责任?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转向系统出问题是因厂家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厂家当然要担责任,但关键问题是,你如何举证?找谁来做这种鉴定?就我目前知道的的情况,在国内还真没有几家有资格做这类鉴定的单位,好像只有北京和上海有,如有意,你可以在网上搜搜看。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责任认定书下来认定你小弟负全责(如不出意外),死者肯定不可能舍近求远的去找厂家要说法,肯定是找你小弟一方要赔偿,就算你们有证据说是厂家的质量问题引起的,你
觉着死者家属有可能会跑去找厂家要赔偿吗?我想结论你自己也会有的,肯定还是找你小弟一方要赔偿的,所以说,就算你们有证据找厂家的责任,但也只是你们自己的事,死者家属一方肯定不会赔你们一块找厂家的。死者家属起诉也只会起诉你小弟一方。
不过,话又说回来,因你小弟本人已死,已不可能追究他个人刑事责任,也只是民事赔偿而已,因你小弟已成年,那么也只是由他个人的财产来赔付对方,能赔的起就赔,赔不起谁也没办法,法院是不可能判决要你小弟的父母亲戚来承担赔偿责任的。
B:如果车子故障是因为原车主使用过程中发生过事故造成的,又没有告知新买主,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存在这种情况的话,因原车主在售车过程中有隐瞒欺诈的现象,如果经鉴定证明转向系统确实系以前事故引起的故意,那因原车主把存在高度危险的车辆隐瞒销售给新买主,原车主有过错,可追究其责任。
第三,同车数人都喝酒之后,一起出行,是否也有责任?
同车人确实有过错,因为同行一块喝酒,明知司机在酒后驾驶还乘坐,属明知故犯,自身也有过错,依法可以减轻你小弟的赔偿责任,但是,绝对不会出现,他们倒赔你小弟钱的情况出现,因为说到底,毕竟是你小弟在开车,他们也仅是乘坐而已。
给你的建议就是,因你小弟已死,如果他本人名下没有什么财产的话,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毕竟人都死了,就算赔偿,也只能以他个人的财产去赔偿,不可能会牵扯到他的父母兄弟姐妹。
如果你们还想让别人来赔你小弟的话,估计有点难了,因为基本上所有过错都在你小弟身上,怎么找别人来赔偿?
如果非要找别人赔的话,那就首先要找别人的过错,比如你说的转向系统的故障,原车主是否有隐瞒?或者是否该车出厂时就存在故障隐患或质量问题等。
第二篇:交通事故行人案例
案例:20xx年8月4日凌晨1时许,谢某在某公路段一边打手机一边步行在马路上来回行走。此时,由江某驾驶的一辆广西牌号多功能拖拉机从德庆方向东行驶,为避让谢某与其发生碰撞,随驶向对向车道,这时与对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拖拉机驾驶员江某、乘客孙某以及大货车驾驶员陈某当场死亡,谢某和大货车上两名乘客受伤,两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问:本案中,谢某作为行人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
答:对照《刑法》及有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谢某确实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分析:
提到交通肇事,人们往往想到的是有“车”的一方,而交通肇事的受害方往往是血肉之躯的行人,而提到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人们也往往认为只有机动车驾驶人才可触犯本罪,行人是无法触犯该罪的。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人是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的。 尽管交通肇事者多为机动车司机,但并不是只有机动车司机才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由此可见,任何人(包括走路的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只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都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于第一个构成要件,我国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固然很多,但其中最主要和最核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违反了该法,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符合了交通肇事罪的第一个构成要件。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
通信号通行,另外,该法在第四章第四节还特别对行人和乘车人的通行作出了规定。因此,行人也当然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对象。
对于第二个构成要件,何为重大事故,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作出明确的界定,即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或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达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还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六种情形,若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也认定是重大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从以上分析来看,如果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就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这样就满足了交通肇事罪的第一个构成要件。如果同时发生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解释》规定的重大事故,那么行人将触犯交通肇事罪,也将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律师提醒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行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因为行人也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