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书法教育进课堂”
教育部今年发布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从20xx年春季开学起,将书法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此文件的下达引起各界的关注,不少专家学者发表看法。考虑到当前中小学的学习状况与书法教育的现状,这一政策不免让人喜忧参半。
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却逐渐沦为一种弱势文化。进入信息时代,键盘输入汉字已经成为主流,撰写文稿、发送邮件、搜索资料、QQ聊天等,均离不开敲击键盘。前段时间在报刊上看到陈振濂先生的一些文字,谈到拼音输入法的弊病,由于依赖拼音打文字,重音不重形,让大多数人失去汉字书写的机会,因此他提倡选择手写输入。这一观点,黄惇先生去年在《书法报》上亦曾有过相关论述。不过,手写输入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功能强大的计算机面前,尽管写出来的字七扭八歪,电脑依然能够识别出来,并且伴有大量近似的字出现,供你挑选,这样的书写对书法也是没有作用的。
正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书法教育须从小抓起,这是一个必然趋势。在学习生涯中,中小学的教育处于地基时期,是最关键的一环,这栋高楼能建多高,取决于地基的牢固程度。若能在小学阶段开始接受书法教育,并根据各个时期学生的认知程度循序渐进地安排书法课程,无疑是大有裨益的。纵观我们周围的现状,如果你发现身边某一位朋友会写一手不错的毛笔字,是否佩服他的多才多艺?这其实反映出书法已在衰退。在古代,读书人都能写一手工整(不一定具有书法意味)的毛笔字,时至今日,
学校里能写较为工整钢笔字的学生,已是屈指可数。那么,教育部发布的这一纲要,应该说是切合实际的。
不过,目前中小学的现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师资力量的缺乏是其中相当重要的因素。为此,陈振濂先生推出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通过在书法专场拍卖所得的资金用于培训书法教师,并由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的专业教师及西泠印社等机构的相关专家组成师资队伍,以保证教学质量。陈先生还计划将培训教学教案编辑成适合中小学书法篆刻教学的专用教材,解决目前缺少合适教材的问题。然而,这一项目的运行仅能解决部分教师进修书法的难题,若想真正推动书法的发展,不仅要引进专业书法教师,而且应从培训师范院校的学生做起。如同语文老师必须重视普通话(必须通过二甲等级)一样,在师范院校(尤其是中文系学生),把书法作为一门主要课程甚至专业课程亦不为过,师范专业毕业的学生绝大多数将从事教育事业,尽管他们的书法水平不及专业院校毕业生,但至少应了解书法史,能写一手规范字,必要时也能担当书法教师。
其次,书法教育能否落到实处让人担忧。有些学校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课必争,课程表安排的是书法课,实际上可能是数学或语文,或者是各科老师轮流“抢”课。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在师资力量缺乏的学校,随便安排一位老师任课,他也只能给学生讲授自己的课程,这样的书法课形同虚设。
再次,现在的中小学生学习任务过重,为完成学校大量的任务已让不少学生叫苦连天。如果书法课的老师也布置相关的作业,那么在负担加重
的同时可能会让学生们产生厌恶心理。学生的参与热情不高,没有兴趣,如此,书法课的设置则毫无作用。
最后,书法说到底毕竟是一种记录符号,信息时代,竞争社会,优胜略汰,适者生存,无法想象新闻记者手握毛笔去采访、为创新去刻意追求正楷字的过程。“端端正正写字,规规矩矩做人”似乎不合情理。
因此,若要把书法教育真正落实到课堂上,需要作更大的努力,需要其他学科的让步,需要对书法教育的目的以及成效进行衡量,而且需要教育体制的改革。当下的教育体制弊端太多,已被不少专家学者所批评,但目前能否以更合适的教育模式来代替现有的模式,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书法教育进课堂,在当前的条件下,能够走多远,我们仍需继续探索。对于书法的复兴与繁荣,随着科技的发展,必然会面临更严峻的考验,也许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做到,必须一代接一代努力,这是书法工作者的永恒使命。
第二篇:法制教育进课堂的反思
法制教育进课堂的反思
——杨永菊
近年来,有关中学生受伤害和伤害别人的报道屡见不鲜,每当有此类的恶性案件发生时,闻者无不感到震惊和痛心!可是在震惊和痛心之余,时常会怀疑,这些案件是真的吗?人们之所以会有这种疑惑, 因为这些案件在我们一般人看来是“不合逻辑”的,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当然造成这种“不合逻辑”的事情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我国青少年缺乏起码的法制思想不无关系。
我国中学生大多处于11—15岁这一年龄阶段,这是由儿童向青年过渡的生长迅速时期,也是学生独立意识开始增强,叛逆心里加大,但同时又缺乏社会经验和分辨是非能力的时期。因此,加强对这一时期学生的道德素养,包括法制思想的教育是十分重要和必须的。但遗憾的是,我国中小学教育一向来唯分数论,很少真正顾及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更不用说法制思想教育了。即便是大谈素质教育的今天,对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仍几乎是一片空白,对加强中学生法制思想教育缺乏切实可行的方法。
中学生的法制思想教育是中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方法是否适当,轻者关系到一个学生的未来,重者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法学家管仲就指出:“育幼无方,则民意绝,乱必滋生,而上位危也”。而今天,我们倡导的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思想教育也是其题中应有之意。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第十七条就规定:“??实施素质教育??要使学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这也为我们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思想教育提供了政策,法规的依据。 加强中学生法制思想教育不仅在理论上非常重要,在现实中也是非常迫切和必须的。因为,尽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依法治国早已上升到国家治国方略的重要地位。但
我们不得不承认,对广大普通百姓而言,法治观念,权利意识还是比较淡薄的。而中学生,本身年龄尚小,生活圈子又较狭窄,生活基本上都集中于“学校和家”这两点上。由于学校不重视学生的法制思想教育,而大多数父母亲本身法制思想就较淡薄,或忙于工作,无能力也无暇去关注子女的法制思想教育,而中学生在他们同龄人那里,也几乎不可能学到任何有关这方面的知识,但在日常生活中,具备一些必备的法律知识却是必要的和有用的,它既能适当提高中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中学生做出一些明显是犯罪的行为。更何况,从小就注意培养孩子们的法制思想,给他们贯输一种法律的权威意识,也有助于我们法治国家的真正实现。
因此,法制教育进课堂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法制教育,同学们可以深刻体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头脑、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符合时代要求的好学生。